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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皓:旅游业收益分配中的法律问题初探

 

旅游业收益分配中的法律问题初探

董皓

本文引用方式:

董皓:“旅游业收益分配中的法律问题初探”,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 年第4 期(总第17 卷第75 期),第94-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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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旅游業收益分配中 ,旅游業者和政府間、旅游同業者間、提供不同服務的旅游企業間、旅游企業和企業從業人員間以及旅游企業和旅游地居民間存在多對矛盾。基于此 ,本文從稅收制度、競爭規范、傭金制度、旅游和合同制度、旅游資源的產權制度等角度 ,對產生各類矛盾的制度原因及其解決方法作出了分析。

昆明文化不漕耐,漕耐呢是小市民文化

  昆明文化不漕耐,漕耐呢是小市民文化,全国都有。昆明是云南唯一呢中心,除了昭通,其它地方都完全以昆明作为中心,全云南呢人都来昆明,昆明其实就是云南杂种,昆明人不消骄傲,地州上呢也某得必要见不得。
  
  昆明人该走出克了,不然么真呢会越来越农民。农民不漕耐,漕耐呢是农民爆发户意识。千万毛整些“政治正确”,太累了,我还不是会说一个八辈子都是城市人呢人“农民”,这是个形容词。
  
  另外,云南人平和呢概念从哪点来,怕也是好事者加上克呢。我臆的不平和嘛,我就经常着人家号称云南人呢指的鼻子骂。鬼晓得哪点来呢那么大火气。

法豆:中文Blawg批判——别让Blawg变成BBS

  不是正题,但要说在前面的话(可以略过): 国人对“blog”一词的翻译,有网志、博客、部落格等多种。在中国大陆,在Blogspot等全球最有影响的blog服务提供者被屏蔽的条件下,众多blog服务提供商利用“博客”一词在中国媒体文化中独特的亲和力和吸引力,使其成为“Blog”在中国最通用的翻译。但是,一些对互联网文化有所认识的人们,早已对这个词汇的模糊性、误导性提出过强烈的批评(点这里看),这种批评绝非仅仅基于技术,而是对中文Blog的体制性忧虑。为了正本清源,我今后将直接用Blog、Blawg(法律“博文”)、Blawgger等词汇——这绝对不是所谓“美国的月亮圆”,而恰恰是为了防止和批判只学形式,而忽略实质的、真正的生搬硬套。

在前两天的Blog中,我对“BLawg是什么?”进行了解释,此前,我还写过“博客这个狗东西”、“法律博客更应重视知识产权”等关于中文Blawg圈的批评文章,因为(1)自己的能力太差,并且思考也有不断深入的过程;(2)Blog、Blawg发音的近似让人容易犯晕,而且在中文法律Blawg圈,对互联网文化有所了解及希望了解的人还不多;(3)人们对互联网特别是Blog的认知限于中文环境(出于某种原因,中文简体网络一直在一定程度上与世界隔绝);(4)读者习惯性的对电脑屏幕上的文字的囫囵吞枣……等等原因,这些文章没能起到我企图起的作用。不过这没关系,这一现状本身就值得我反思和进一步努力——除了自己的blog文章继续恪守blog的原则外,继续发表对中文Blawg圈的批评。以下是我的最新想法,权且命名为“中文Blawg(法律博客)批判之一:别让Blawg变成LawBBS”。

正题:中文Blawg批判之一:别让Blawg变成LawBBS

董皓: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生态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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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生态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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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皓

[* 本文是作者于2002年在香港城市大学的交流论文。写作过程中得到了王鑫、王启梁的帮助,谨此致谢。]

本文引用方式:
董皓:“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生态环境的保护”,载《法豆》网站,文献可获取于:http://www.blawgdog.com/article.asp?id=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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