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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木:一地口水•我 当事人和我

如果有一天你看见我烂醉街头,肆意狂狷、放浪形骸,请你千万不要诧异。是的,这就是我,就是白天里为你办理公证业务的那个我,就是在你眼里业务水平还不错、服务态度还可以的那个我。制服的腰围太小,衬衫的领子太紧,我日复一日的穿着着这身行头,力求领带的饱满和笑容的可亲,力求依法客观和公正,力求优质快捷和高效,力求随时给你一个professional的职业形象(而且至少到目前我做得还不错)。但是,既然现在已经是personal的时间和地点,就请你允许我把自己从制服里面放纵出来一下,并且请你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忘记,至少,不要向我提起。
 
我怀念那位面容安详的老人,满脸层层堆砌的皱纹,整齐纂在脑后的发髻,很像我死去了的奶奶。那天我碰巧在大厅里遇见她,几乎就只能算是顺手,帮她填了几份表格、带着走了几个窗口,老人家倒也没有多言感谢,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小伙子,你是一个好人”。
第二个礼拜,老太太居然找到了我的部门,却又弄错了对象,径直问我旁边的同事说“是你吗?”我连忙接过话茬来说“是我,是我。”老人一脸狐疑的看着我仍旧不能确信,我急着说“是我,是我,我才剪了头发。”
老人家郑重的掏出一个红色的小布囊,慢慢打开来,掏出里头一枚银色小象的匙扣,象身上镶满了红红黄黄的玻璃仿钻。老人说大象代表着平安、吉祥,说要是我开车的话把它挂在车钥匙上是最好的了。然后又很正式的交代我“烟要少抽,抽烟多了伤身子。”
临走的时候,老人喃喃的说“年纪大了,记性不好,我只认得你们穿的这身衣服了。”
我奶奶死的早,我还小,甚至都还没有机会听她嘱咐我一次抽烟伤身的话。
 
黄老师多少算得上是一个有些奇怪的人。衣着朴素,说话不多,每次来我这里办事交代清楚之后便埋头看自己的报纸,我借眼一看每次都是一份新鲜的China Daily。据说黄老师过去是在某老国营企业子弟学校里教英语的,后来说是不能“企业办社会”黄老师就下岗了,然后他就开始做中介。说是做中介,但带到我这里的业务却又多半是些遗嘱、继承、离婚财产分割之类的事情,正二八经的交易转让倒是没有几单。估计黄老师都快要成他们厂子里的居民主任了,我就当场看过他在我面前亲自调解了一起遗产纠纷,原本还怒气冲冲、势不相让的一家人居然叫他三言两语就打理得心平气和、手足情深了。
黄老师现在多半是回了他在德宏的老家,说是要去照顾他的老母亲。但我想着更多半还是由于照他这种风格来做中介实在是赚不着什么钱。当年跟他一起合作的老邱现在倒是做得风生水起,我估计他们厂子里(以及周边)的房改房现在都差不多要归他独家经营了。老邱为人客气,每回进来都要顺着桌子发上一轮烟,走的时候还不忘了要跟每个人打上个招呼。
我还记得去年春节,黄老师专门给我送来二十来斤的一袋“遮放米”,“端”的一声就实实在在的墩在了我的桌子上。他说是刚刚从老家送上来,用电单车给我驮过来的。那天的天气,很冷。
 
那天我慌不择路的穿梭在大厅里急着要去出恭(整整一个上午我坐下去就没有站起来过),迎面忽然被一条大汉拦住去路。兀那汉子,身高八尺、虎背熊腰,大手大脚大脑袋,身着部队作训服,脚蹬一双作战靴,左手叉于腰间,右手持一本产权证高举过头,怒目圆睁作举火烧天势,端的便是哼哈入界、金刚下凡一般。但见那匹夫不进不退、不躲不让,叉开双腿冲着我震天价大喝一声“呔!小子,电梯间怎么走?”
等我惊魂甫定的处理完大肠里的那点事儿,却又见那汉子站在了9号窗口。人群中大黑脑袋左右乱晃,一双蒲扇大的巴掌拍得柜台噼啪乱响,耳听那汉子口口声声怒喝道“你凭什么不给我办?你凭什么不给我办?信不信老子把你的柜台给砸了!”说话间便手撑柜台要往里翻,旁边三两个保安连忙搂腰抱腿把他挝了下来,再瞧那厮左胳膊一撸右胳膊一挥,小保安登时摔翻两个。那匹夫站定之后咆哮一声“哪个敢惹老子!”就这一嗓子,真真是金刚狮子吼一般,震得整个大厅嗡嗡作响,但见周遭众人个个面若寒蝉。
这时却见众人分开,从柜台里间稳稳踱出来一人,小圆脸、罗汉肚,一手夹一根香烟,另一手却向那人的肩头上搂了过去。鬼才知道小钱当时在那汉子耳边讲了些什么,总之那人居然就会骂骂咧咧的跟着他进到了里间。我当时还真害怕那恶人进去之后就把小钱给揍个半死,但在外面观察了一会儿,里头先是恶声恶气,继而逐渐语气平和,最后居然悄无声息了。
事后我也曾经问起过小钱是怎么搞定那位大爷的,那小子只是冲着我呵呵呵得意的坏笑,说什么这是他的手段,前因后果却总是只字不讲。
 
那时候刚入行不久,被安排去做一单按揭贷款的批量业务。没见识的我真的被眼前这买房子好比买白菜一样的热闹景象给镇住了,于是多多少少有些手忙脚乱。想不起当时自己到底是哪里言语不周或者服务不到,总之是被个小姑娘给好好教育了一番。
还记得伊当时杏目含怒、柳眉倒竖,拍着桌子训斥我“小伙子,你是来给我们服务的,注意点你的态度,你不就是个办公证的嘛,信不信我去投诉你!”我当时真的是懵了,一则我实在检讨不出自己的服务态度到底有什么问题,二则作为新人的我一旦被投诉的话那可能真的会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这时候倒是伊的父亲出来替我打了个圆场,他说“你看在开发商那边签合同交款就等了那么长时间,在银行那边办手续又是这么长时间,到你这里了办公证还有这么多手续,又是这么多人,她又急着要回去上班,迟到了会被投诉的……”。
因为伊反反复复口口声声称我为“小伙子”,所以当时我认真的留意过她的生辰,伊的证件上出生日期赫然写着1982。嘿嘿,妹妹,哥哥当初正二八经参加革命反腐败工作的时候,你还在念着中学哩!
事后我才知道,我接下来的这档子业务,“存存吧”既是主贷款行,同时也是这个项目的团购单位,而伊恰恰就是“存存吧”省行里的“领导”。
通过这件事告诉我们:第一、千万不可以貌取人,貌似年轻的男同志不一定是“小伙子”,而貌似年轻的女同志也极有可能是“大领导”;第二、要给予“存存吧”以及一切来自服务岗位的当事人更加周到的服务,同时应该向他们的管理制度学习并致敬,因为人家有极强的“投诉”以及“被投诉”观念。
 
那天下午闲了下来,小陈正在整理他的卷宗,还哼着首小曲。一位大嫂悄无声息的坐到了他的面前,半天不说话。
“你找我有事?”小陈认识对方,是他过去的当事人。
大嫂不说话,只是看着他笑,其状甚为慈爱。
“你们家的事不是已经处理完了嘛,还有别的事情?”小陈有点儿懵。
大嫂还是不说话,笑盈盈的悄悄递给小陈一个纸条。
小陈看后脸色登时涨得通红,半晌嗯嗯啊啊的讲不出话来,“谢谢……谢谢你的好意了,只是我……我已经结婚了。”
大嫂笑着点点头,悄无声息的起身走了,仍旧还是没说话。
随后小陈告诉我们,那人给他的纸条上大意是写着:前日找你办公证,公道正派又勤奋。我家有个小表妹,愿为你们拉郎配。
大家听后架秧子似的一哄而上,楞要逼着他把对方给的保媒要约交将出来以资品鉴,急得小陈手忙脚乱脸红脖粗的大喊“我还给她了!我还给她了!”
大家嘻嘻哈哈的闹了一回。倒是小陈饶有感触的说“这还是说明我的服务工作做得还是让人满意的,让人家觉得我这个人还是不错的,你们说是吧?反正我还是觉得很高兴呢。”越往下说眉毛就越有点往上翘了。
我说“是”,然后掏出手机,佯装拨了个号码,然后故作大声的对着话筒说“喂,XX,我们部门刚才发生了件事情,现在你老公觉得很高兴!你等着哈,我让他跟你说。”然后就一板正经的把电话递给小陈。
小陈刹那间脸都白了,小声问我“你给她打电话?”
我点点头,示意让他接电话。他伸伸手又缩了回去,我说“快,人家还等着呢。”
小陈只得把电话接了过去,颤巍巍说“喂……喂……,喂!”。
我已经爆笑得快要岔过气去了,小陈扑将过来恨不得一把掐断我的脖子。
无论怎样,小陈终究还是一个胆小、腼腆的好孩子。
 
现在是公元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日凌晨一点二十分,一整个晚上我在碟机里反反复复的放着一张“纵贯线”演唱会的现场录影。里屋的人儿已经熟睡,我再次点上了一棵烟。
写文章要讲究起承转合,我真的无法结尾了,就好比前面显得突兀的开头。不过既然我写的是“一地口水”,所以零碎些、没有厘头些也还算符合我的style。

这一年就要过去了,一年又一年,祝愿上苍保佑吃完了饭的人民。这其中也包括了你们,我所接触过的万千的当事人,你们是真实的、生动的、可爱的,尽管在烟雾的氤氲中你们的面孔模糊而又遥远,但是请允许我在这里像个偶像派歌手那样(尽管我自认为自己平日里起的都是摇滚范儿)真诚的说一句:谢谢你们。还有就是,我爱你们。

案件摘要:公证书“可能存在瑕疵”不等于“的确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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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重庆博广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二审)——(2007)渝高法民终字第107号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
http://ipr.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_sfws.php?id=11441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博广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网络取证只有公证一条路吗?

  网络日益深入生活。从小打小闹的Q币到真枪实弹的网络银行,从个人之间的著作权、名誉权纠纷到企业之间的专利和不正当竞争诉讼,各个领域都越来越与网络密切关联。在以前的日志里,我猜想过十年后的网络和法律,其中说十年后将呈现“无法(律)不(涉及)网络”的情形,这一点应该是越来越确定了。既然各式各样的法律纠纷都会涉及网络,那么网络取证在法律实践中的作用也就越来越重要了。

  对于信息网络上的证据,尤其是网站页面上通过图片、文字等视觉或听觉途径传递的信息,人们往往习惯于采用公证的手段对其予以证据保全。实践中之所以大量采用公证证据保全,是因为网站页面内容很容易被删改。我写过一篇名为“互联网上著作权侵权案件公证证据保全应注意的事项”的帖子,对通过公证方式固定互联网上的证据的操作方式进行过简单总结。而今天要提出来的问题是:网络取证是不是只有公证一条路?

  当然不是。

  公证只是一种对既存事实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由于其具有相对严格的程序和相对专业的人员,所当这种证明与其它证据发生矛盾时,如无其它证据证明公证过程存在瑕疵,其证明效力相对要高一些。但是,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网站页面上的任何证据,都需要进行公证,也不意味着只要一方当事人提供了经过公证的网站页面,就一定能否定对方当事人的其他证据。

[转载+原创]互联网上著作权侵权案件公证证据保全应注意的事项

  这是整理自用的网络公证手册的一部分草稿,其中引用了吴浩仑律师文章《网络纠纷案件公证之兵家大忌》的一部分(文中均已用绿色注明并链接到来源网址),转载者请注意,引用吴浩仑所撰部分请直接标明来源网址:http://www.lawyerwu.com/data/2004/0313/article_724.htm

  网络上公证证据保全,可以用于以下种类的纠纷形态:(1)互联网著作权侵权案件;(2)网络域名归属的纠纷;(3)互联网上言论侵害他人隐私权、名誉权或商业秘密的案件;(4)涉及交易行为的互联网服务(如网上购物)等。其中第(1)、(2)两类案件在全国各地的发生率已经较高,目前各地法院已先后受理了很多起相关诉讼;(3)、(4)两类案件的发生率目前处于明显上扬的趋势,也已经从北京、上海等中心城市向全国辐射。以下结合各地经验和一些资料,首先探讨上述第(1)类案件中所涉及的证据保全公证。

没文化·买房记

如何树立我们的法信仰?一个帅气的老师问我们。后来全班讨论了好长时间,没有结果,再后来我就不敢说——太深太难,文化底子薄……一晃六年,年龄长了身体虚了脑子更苯了,也就压根没打算去考虑这个问题,直到昨天陪个朋友去签买房子的合同……再有人跟我说有关“建立法信仰”的问题,我还是要说,文化底子薄,不敢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