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span>表达</span>

没文化·中文网志年会·Blogger的法律责任

  先说一段与主题关系不大的废话:我有个理想主义的看法——Blogger没必要开会,网络其实已经给讨论提供了工具——此言绝非阿Q,实为理想。但理想归理想,人性归人性,人性是软弱的,所以见面生情很重要,所以无论是为了看月亮看猩猩,身体在物理上聚集在一起总是很爽的。所以,作为我的人,作为人的我,也是非常想去参加这个会的。再加上意外接到MountainBlog)的信,说第一次将法律议题放进日程中,希望我发言,我就更人性化了——能有机会在那么多人前说话,比我在这里码一万个字有用多了。Btw,我说的是2007中文网志年会

  可惜,我最后还是没去成。之前跟明理说过,如果我能成行,将以“Blogger的法律责任”为主题说话。所以,这里简单把我要说的话写下来,算是完成个作业——而且,因为是“会后乱说”,所以语气也就更随意一些。

  言归正传。

  首先,什么是Blogger的法律责任,就是当你我作为网志作者的时候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至于你的其它角色,比如是演员,是观众,是五毛党、是公共知识分子,是革命党、是保皇派,是卖药的、是跳裸舞的,等等别的角色所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不关本文的事。这一点很重要,可以避免一些非常不专业的争论。

没文化·拗口的学术作品

  看邓正来先生在天涯的专访帖子,其中一些人再次表达了对他的文字拗口的批评,我跟帖发表了一点看法如下。
  
  首先,越是简单的、(抛弃了众多变量的)数理模型化的、本质主义的思想,越容易被表达,也越容易被阅读——但不一定能被理解。
  
  比如,我说:“我做的月饼,是天下最好吃的。”相信这几个字任何中学生都认识,但是我到底从这几个字里想表达什么?则实在是很难让人理解的事情——也许我真的就只是非常自负,觉得我做的月饼好吃;也许我根本不会做月饼也没做月饼,而只是在田纳西州或者火星上进行类似于电影《苹果派》中的意淫……(对文学作品而言,它不一定要有多深邃的思想,但它本身就一定要让人觉得美。因此我这句话如果打几个回车变成了“诗”,那一定不是好的诗,因为它不美,或者至少不能让人觉得美)。
  
  其次,只要不是故意哗众取宠,那么学术作品的作者当然希望他所写的文字中所蕴涵的思想能够被人们所理解——只有理解了文字所要表达的思想,读者才可能去讨论和批判。因此,如果说文学作品的终极目标是“美”的话,那么学术作品的终极目标则是“达意”——我们不应该用对文学作品的要求来要求学术作品。
  
  再次,“达意”有时候真的很难,尤其是当所“达”之“意”本身很复杂的时候。其实真正做学问,或者做过学问的人应该会有切身体会,那就是语言(或者说论者的语文能力)的局限性以及这种局限性对表达乃至思考过程所带来的障碍。“我爱你”很简单也很美,但这句话用学术作品的标准,一定是辞不达意的,相反,如下一段话尽管不美,但也许更能说明作者的具体看法,更能引起人们的讨论:
  
  “我对一些归属于你、或者来源于你、或者表征了你的特点的事物产生了心理和/或生理上的愉悦,而且这种愉悦已经达到了特定的程度[注释:这些事物包括但不限于你外型、声音、性格、读过的书、口头禅、喜欢吃的菜、做人做事乃至做爱的方法,甚至包括在某些特定语境下的你的家庭背景、财富、人际关系网络,等等。此外,“程度”的判断方法可以是统计学意义上的,也可以是生物学意义上,还可以是文化人类学意义上的,等等。”(我没文化,胡诌的,只是例子)
  
  所以,对学术作品的作者而言,语言除了是一门艺术之外,更是一门技术。对包括邓正来在内的所有学术作品的作者而言,写作(至少第一稿)绝对是一个技术活而非一个艺术活。既然是技术,就可能会有高低之别,比如我就不可能把油倒进一个铜钱里。
  
  但是,技术的高低也是要根据不同的读者群来具体评判的。同样的思想,的确可以用很多种表达方式——对特定的读者而言,不同表达方式的确可能获得不同程度的效果——当然这里的“效果”是指让读者理解“思想”,而非让读者获得审美的快乐(即使有这个目的,它也是次要的)。最简单的例子:我用中文写一篇论文,无论写得多清楚,也不可能让某位不懂中文的西班牙同行理解。所以,不是说是一本书,就必须要让买书的人读得懂——即使货币,也是有流通范围的,更何况语言。
  
  综上,对作者而言,必须首先弄清楚自己的文字是给谁看的——不能因为自己写的是中文,而责怪一名西班牙教授误解了你的思想,甚至抱怨说天下无人能理解我,甚而甚至自满于自己有限的技术而忘记学术作品的目的是为了讨论和交流;对读者而言,也必须先知道自己看的书是不是写给自己的,同时不能用(或仅仅用)文学作品的评价标准来评价学术作品。

表达本身,不是讨论

姓名:未名斋主   博客网址:dzlai.fyfz.cn   时间:2006-7-9 18:32:00
Donnie学友:以下是我在你博客上的留言,请批评。
     拜读了你的大作,很有意思。我对网络技术不懂。我进入博客世界,是友人的鼓动,是我自己的一个小打算的结果。我的小打算就是:我不认为博客世界是不可以讨论学术的,因为在我看来,任何地方都可以讨论学术,而且有许多人都喜欢学术,喜欢严肃思考。
     你关于博客的讨论,是“关于”博客的讨论,有意义。然而,我觉得更有意义的是,每个人都可以带着自己的一个小打算来建自己的博客世界,即使是象一个小姑娘对某帅哥发生好感那样。我以为,这才是博客得以存在本身的意义。
     正来
==========================================================
姓名:Donnie   博客网址:donnie.fyfz.cn   时间:2006-7-9 20:11:00

邓老师:

在把我那边的回复粘过来以前,我想先问您以及所有其它评论者一句:这样粘来粘去方便吗?再进一步问一句:这难道对“讨论”真的没有影响吗?

本来,真正的Blog,是不必如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