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客气地说,中国的法律学还处在幼年期:首先,尽管学术观点颇有“百花齐放”的味道,但不少是西方学理的“译文”;其次,一旦某种理论得到决策者的首肯,立刻显赫一时,全然忘记了自己实际还有许多漏洞;最后,至今没有建立起完整的方法论体系,致使理论和实践严重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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