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文化·屁股决定脑袋——有关“学者接受采访收费”的无主题瞎扯

没文化·屁股决定脑袋——有关“学者接受采访收费”的无主题瞎扯

   闭塞得很,今天才知道原来采访收费的事情是李银河那里出来的。李银河还专门在自己的博客里写了个帖子,帖子名叫“感觉像是在为民请命”。李老师是我最喜欢的学者之一,这种喜欢一开始是浪漫主义的,来自于非理性地喜欢王小波,而后才过渡到理性的尊重——来自于李老师的各类开拓性的社会学研究——很有意思的是,要是没有浪漫主义,估计我会晚看李老师的东西一两年。扯远了。

  言归正传,讲“学者接受采访收费”的事。

  先说理想模型:本来,学者接受采访,应该是特指这样一种情况:有某个值得报告的新闻,记者进行了调查,将调查到的事实请学者予以评论。也就是说,假设学者A和学者B打架,记者在写出报道以前,可能会采访学者A和学者B,但这个时候他们俩不属于“学者接受采访”,因为采访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了解他们打架的原因或者后果。只有当记者向“研究打架”的学者C询问秀才打架的特点,向“研究学者”的学者D询问学者为什么会打架等问题的时候,才是“学者接受采访”。这个时候,学者C和学者D运用自己的知识,向记者解释或者评论A和B打架的事情,当然可以收费——凭什么我白给你服务呢?

  现实总是比数学模型要复杂得多。首先,打架的A和B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会和任何打架的人一样,运用自己的知识开脱自己的行为并批评对方的行为。其次,打架的A可能会和C是师生关系,所以C在评论“AB打架事件”的时候,也往往因为对自己老师的尊重或者敬畏而说B的坏话。再次,尽管学者D和打架的两方都没什么利害关系,但是因为他不出名,一年能被采访半次就不错了,而且他又很希望自己出名,所以采访的记者一来他就语不惊人死不休。上述ABCD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大都不会很自觉地把屁股撅给记者看——尽管他们的脑袋在屁股的决定下,基本都不会想到收费这档子事。

  所以,在说“学者接受采访”收费不收费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上述种种因素。即使是李老师,假设人家记者来采访她是问她“为什么你要提交同性恋结婚合法化的提案”,那她也不应该收费,因为这时候她不是A就是B——我个人完全赞成李老师“为民请命”提出同性婚姻的事,虽然这种赞成还算是在读了些书的基础上的、并非浪漫主义的“FANS型赞成”,但如果记者来采访我,因为我不出名,甚至算不上学者,所以很可能在虚荣心驱使下也会像D一样来个免费。

  假设某个结婚心切的“同志”,同时还是个学者接受采访,要求他评价“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提案”的时候,则他和记者都一定要小心,分清楚究竟属于“学者C”一类还是完全用自己的研究成果说话——如果属于“学者C”,那么他收费就当然说不过去——对记者来说,区分这两种情况非常困难,很可能仅仅为了区分都值得再请个“学者E”,所以为避免影响学术形象计,建议这位“同志”还是不提收费来得恰当。

  “屁股决定脑袋”是我2005年学到的一个重要词汇。关于屁股,我的师兄李子木还有更精辟的“屁股向后,春暖花开”,只是又扯远了暂时按下不表。

  总结一下,理想情况下的“学者接受采访收费”当然和“有偿新闻”不沾边,当然应该。但权利总是伴随着义务,建议学者在收费前,先观察一下自己的屁股。此外,“学者接受采访收费完全合适”的判断为真,除了上述约束条件以外,还要有一个前提:学者的专业服务对象是记者而不是新闻当事人——如果是向A或B收费,那他的服务对象就是A或B了——这本来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学者的最高职称是“Professor”,当然可以为打架的一方当事人提供“Professional”的意见。只是,在这个时候学者仍然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说话,并且将自己的屁股摆明了给大家看,否则贻笑大方事小,混淆视听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