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寻闲
Patentability of AI-generated inventions? Possible. Allow AI system to be a patent owner? No
The law grants people with rights of prohibition, and then people use such a right to satisfy their personal needs. Many of those personal needs are emotional and therefore cannot be granted to AI. When AI has emotions, it is human being.
话本:一直以为系列
1、《海绵宝宝》 一直以为海绵宝宝是一块名叫“海绵宝宝”的芝士 2、《鲁冰花》 第一:一直以为“鲁冰花”是一种台湾小吃;第二:一直以为唱的是“爷爷想起妈妈的话”。基于上述,一直以为故事背景是爸爸去世了妈妈改嫁了,爷爷把我带大,然后对妈妈唯一的记忆就是一碗叫“卤冰花”的小吃。
《间谍之桥》中的判决之道 § 法豆
昨天,哥在友人推荐下临时买票入场,坐在前排仰着头(不然只能看到演员的鞋子)看完了这部《间谍之桥》(Bridge of Spies)。 不可否认,两个小时的仰视不但缓解了哥的手机综合症,而且增加了汤姆汉克斯饰演的主角高大上形象的力度。 电影根据真实故事改编,说的是大律师多诺万受美国律师协会的指派,担任被CIA抓获的苏联间谍的辩护人。在冷战和爱国主义高峰期,这种案子哪怕在美国也是吃力不讨好的业务。它类似国内那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案件。从代表政府起诉的律师到陪审团乃至法官,都知道这种审判是走形式。 多诺万律师没有走形式,而是尽职地去维护被告的权益。比如,他发现CIA在侦查过程中没有取得搜查令,非法获取了证据。于是要求依法对这些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然并卵,那时候美国人民多恨苏联间谍啊。所以陪审团仍然判决被告罪名成立。 ====休息时间,下面还有==== 按住下面的迷魂阵,然后点“识别二维码”,你就订阅了法豆 按照美国的法律,定罪归不懂法律的陪审团管,而量刑则归法官管。于是多诺万前去游说法官,希望法官不要判处死刑。他采用了一个创新的理由:你看这个人杀了就杀了还要花钱埋,但是不杀的话,将来如果我们的间谍被苏联人抓住了,还可以用这个人去交换。 这是实践中律师们常用的方式——既然法律的正当秩序顶不住民意,那么要维护正义,只能用这种不符合法理但非常功利主义(并且在爱国者面前冠冕堂皇)的理由。 法官听了这个理由后,不置可否。出门参加社交活动去了。几天后判决出来了:三十年徒刑——没判死刑。法庭沸腾了,爱国者们差点砸了法院,当然也就更恨多诺万律师了。 多诺万还是不依不饶,决定上诉到最高法院。期间,他不但需要忍受全国人民的鄙视,而且家里甚至还遭到冷枪。在最高法院,他告诉法官们,之所以大家来这个地方找寻美国梦,就是因为包括非法证据排除在内的宪法理念让这个地方有梦可追——最高法院的裁判是5:4,维持了原审判决的三十年徒刑。 电影后半段(乃至大部分篇幅)讲的是多诺万预想的交换间谍的事还真的发生了,以及他是如何冒死前往东德交换间谍的故事。这个不是本文重点,再说剧透也不仗义,大家自己看吧。 电影里面没有刻画法官的心路历程,但是哥还真操心想了想。 这位美国法官所面临的抉择源自冷战的大环境。而放到我国,法官们至今在很多日常案件中都会遇到这种抉择。(我们甚至还在理论上有冠冕堂皇的理由:社会效应和法律效应必须相统一。这个话题太神秘,就此打住。) 幸好,无论是在美国和中国,判决书上都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后面写着法官的名字。 这个名字(而非法院的大红章)让法官和案件之间建立了永久的联系。法官也不是傻瓜,摆明的非法证据、摆明的违法办案,我判个死刑,现在大家都鼓掌都大快人心了,若干年后大家可以矢口否认甚至完全忘记自己参与了这种舆论杀人的游戏,写判决书的法官就成了唯一的杀人者。即使我不相信地狱不相信因果,被判死刑者的亲属也没法跟我好好聊天啊。 对法官个人而言,这个原因肯定比交换间谍要来得重要。这一点,无论中外都是相通的。 所以,判决书写上法官的名字非常重要。它是让法院成为提供正义(而非仅仅解决纠纷)的重要制度保障之一。同理,这也是在有中国特色的司法改革中,必须强调无论什么条子都要入卷的原因。 ——歪果仁不明白,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我们有多难。 ——————- 二一二时间 贰:豆哥的所有观点都是为了逗乐 壹:包括上面这句 …
论PPT的制作方式和听众的选择:《山河故人》观后 § 法豆
这部电影的中心思想非常清晰。甚至可以说是一部把中心思想直白地讲出来的电影。 惯常的故事片中,那些用于起承转合的枝叶,被尽可能的简化了。片子里所剩的具象内容,似乎都是为了应付出资人或者审查当局的要求而作出的让步。导演自己好像根本就不想要这些东西。 这种对具象的剥离,集中体现在女主角(即“涛”)的造型设计上。主创人员完全没有区分25岁、40岁和50岁的女人的脸。这不是没有技术更不是没有投资,而是没有欲望去做这件事。 不单是女主角,别的角色也一样。贾导甚至连正经给角色取个名字的欲望都没有,直接都用演员的名字。 这颇有些像专业人士制作的PPT:每张幻灯片不要超过四行;每行不要超过八个字;页面进出的时候不要有渐变效果和彩蛋;不要有花哨的字体和图片;可以有笑点,但是要内敛、精巧并且服务于主题;等等。 喜欢这种PPT的人有两种:一是熟悉PPT关键词后的背景知识,能自动脑补产生代入感的;二是完全生活在另一个世界,同时对PPT主题有兴趣的。 前者就如专业的法律研讨会中的演讲。因为听众都是资深法律人士,你可以直接进入案例解读和风险分析,没必要废话什么是“法人”什么是“权利能力”。大家听得懂“别爱我,我是善意第三人”这类笑话的前提,是小时候考过《民法学》这门课。 后者就如同企业海外上市路演。前来听讲的投资经理对中国的认知仅限于那些已经被抽象的符号,同时他们在他们的客户面前总以中国通的形象出(zheng)现(qian)。 一旦PPT中出现他们所熟悉的符号,他们立即获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而不会去追问细节。如果偶然跳出几个他们没见过的符号,他们的求知欲和归类欲会帮助他们忽略漫长沉闷的讲座,并且在事后赞叹这个presentation非常impressive and informative. 《山河故人》所吸引的就是这两类观众。它在香港只有两家影院放映。从周围私语声判断,大部分人是普通话人士,其余的就是歪果仁。 这种电影,内地人士对中心思想的认知能力(以及观影耐力)肯定要高于港人。如果恰好来自山西,或者来自中国任何一个三四线地级市、并且在九十年代已经能进迪厅跳舞,那么对电影中的绿皮火车、暴发户、尘肺病、桑塔纳等等符号,自是了然于胸。 这个时候,只要他们稍微再努力一点,增加一些代入感,脑补自己的故人或者山河,那么还是很容易为电影中的场景(而.非.情.节.)所触动的。 ====休息时间,下面还有==== 按住下面的迷魂阵,然后点“识别二维码”,你就订阅了法豆 而对歪果仁来说,他们对中国的理解也大多仅限于电影中的符号,也只需要限于此。 如果你不属于上述两类观众,那么这部片子就会显得极其无聊,焦躁难熬。 做PPT的,内心大体上知道谁是自己的听众;看PPT的,往往是坐下来听了一段后,才知道自己是否进对了会议室。 没关系,还有别的演讲者。再说,人家也未必把你当客户。
假如很快就要死了,你会做什么?§ 法豆
前两天看了《滚蛋吧,肿瘤君》这部电影。片子讲的是一位年轻的漫画家忽然被检查出一种严重的晚期恶性肿瘤。她尽己所能地把人生的最后时光过得快乐,用笑容和自己的画作为给世界最后的礼物。 这部电影的目标市场是概率上较少经历生离死别的八零后九零版。所以,尽管是根据真人故事改编,在笑点和泪点上的安排还是与真实的肿瘤世界有不小差距。 比如,为了制造笑点,电影较多地强调精神胜利法——意淫某个美好的事物,比如电影里的帅哥梁医生。就好像台词里所说的:苦着脸撇着嘴也是过一天,何不笑着过呢。 笑对余生,当然没错。但这不是重点,因为这勺汤没有在技术上解决“怎么笑”这个问题。 如果不考虑唯心论中的种种地狱,一个人去世,最受影响最笑不起来的,就是逝者的亲人。你想想,一群人明明一起吃了几十年火锅,正唱着歌计划下一步去哪儿玩呢,嘭的一声,其中一个人就没了!剩下的人哪还有心情吃啊? 要让生者继续笑着吃火锅,有两个办法,一是制造逝者还活着的假象;二是给生者留下点什么东西以代替自己。 关于制造活着的假象,这事儿以前挺难的。现在稍微简单点了:你可以录音、录像,甚至可以设计个以你的头像为主角的3D互动游戏。在不远的未来,会出现更好的办法——贫僧曾说过:所谓长生不老,不是研发包治百病的仙丹,而是把人和病分开,或者把人和比较难生病的东西结合在一起(心脏搭桥术和机械战警都是这类思路)。等有一天人脑子里想的东西和信息都可以被无缝移植到机器上的时候,长生不老的时代就到来了。 问题是,咱这一代估计等不到那天。就算能拍视频能玩全息,也很难产生体温体液什么的(which is important),更不用说和亲人精神互动所需要的运算量了。 所以,只能选择第二个办法,留下点什么东西当自己的替代品。 一旦一个人决心给世界留下点什么,尤其是留下点特殊的东西,他就会把这件事变成一个任务,而完成任务的欲望会产生勇气——让人找到活着的意义,从而比较少时间去痛苦和恐惧。 强调一下:励志向来不是哥的长项,哥这种矮挫穷跟你讲成功学你也不能信。这里的讨论与梦想无关。 ====休息时间,下面还有==== 按住下面的迷魂阵,然后点“识别二维码”,你就订阅了法豆 当然,为了起到替代作用,你得留点不一般的、跟自己能直接联系上的东西。 什么才算不一般呢? 钱,至少小钱,不算,因为它的学名就是“一般等价物”。所以,除非你能留下十几个亿能让后人活得很不一般,这条路缓解亲人伤痛的效益应该很一般。 如果挣的钱有限,又要制造和自己有直接联系的新事物,一个比较好的方法就是生娃——生娃可以在现有科技条件下低成本地制造出和你相当近似的新事物,以代替你继续吃火锅——用你的细胞分裂出那么一大坨东西而不是把它闷死在胶袋里,的确是一种改变世界的环保又高效的做法。 不过,娃也有不好的地方,那就是制造容易维护难。假如一个人快挂了,估计也比较难有心情生娃。即使是以前生的娃,他们本身就是火锅党的一部分,你要是挂了,也还得提供点什么别的,让他们也不太难受才行。 所以,光有娃不行,还得努力生产点别的东西。 想来想去,生不带来,死也带不走的东西,貌似还是“想法”以及想法所形成的文字或者别的什么作品。 比如,电影里的主人公留下的是漫画——哥个人觉得,电影的原型之所以能被拍成电影,更多的不是因为她可以带病调戏帅哥,而是在最后的时光里仍然继续创作有思想有灵魂的漫画,让肉身消逝后,留下了看得见摸得着关键还带思想的东西。 和娃相比,思想和文字只要能被表达出来,储存和维护的成本接近于零。见字如见人,人走字还在。而且,如果运气好,你的这些东西还可以在你挂掉以后继续反哺你的娃。 所以,写点东西,并且尽量写好一点,还是挺有意义的。
搞了半天你还在啊
若干年前,豆哥带领一票人到国境线上的一个小县做田野调查。接待我们的乡干部有一句口头禅:“搞了半天”。无论搞了什么,搞了多久,都是“搞了半天”。
“搞了半天你也抽红河啊。”(其实哥见到他的第一秒递过去的就是一根红河牌香烟)
“按照上面的布置推广烟叶田,搞了半天这片地根本不能种烟叶。”(其实是搞了两年)
“搞了半天那女的根本不想回娘家。”(其实他谁也没搞,只是在说一个被拐卖的女人更喜欢待在千里之外买她的夫家)
总之,搞了半天先生陪我们在那个叫“罗村”(别搜了,是化名)的地方搞了半天,呃,是半个月的田野。然后,在我们的论文里连半句话都没有提到他。他得到的也许只是在同僚们面前的一点谈资:“搞了半天那个白不溜湫的大学生整起酒来还很实在。”
生活有时候就是这样,你上山下海搞了半天,却想不到人家记得的是一件你完全忽略的小事。或者是几千个半天过去后,你被太阳晒醒,抠着腿上的毛囊翻看沉睡在硬盘深处的文件夹,才发现搞了半天原来你和这个人有过秉烛夜谈的缘份,甚至还因为他有过当另一名乡干部的冲动。
所以,豆哥招呼都不打地消失了四个月之后,搞了半天你还在这里,真挺让人感动的——大屏手机不言谢,咱们就保持这种有一搭没一出的关系吧,豆哥会继续时不时发点解闷的东西,希望你能笑得fadou,气得也fadou。
若干年后,说不定能在某个匪夷所思的地方遇见你,到时候大家就用“搞了半天是你啊”作开场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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