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皓、黄雯嫱
2024年1月1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生效实施,要求企业将“具有经济价值的数据资源”纳入会计核算,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本文的目的,是化繁就简,阐明“数据资源入表”作为一种顶层制度设计的核心目的,指出其对企业的价值。为了成功开展数据入表工作,企业不仅应当聘请专业数据律师,而且需要在他们的主导下,将数据产品的合法化改造作为项目的重点和主线。
“数据资源入表”的核心:合规改造和商业模式的正当化
我们认为,“数据资源入表”的目的是为企业、政府机构开辟一种将抽象的数据价值转化为可量化的财务信息的途径,从而增加企业的资产存量,为企业估值、融资乃至化债创造条件。
实践中,针对数据集的交易早已存在。在这些交易中,数据资源有时被描述为可流转的“资产”(Assets),有时被定义为访问特定数据库的“特许权”(Privilege),还有时被描述成一种“服务”(Data As A Service)。不同的商业模式对应不同的合规路径,将数据资源纳入会计报表,只是令数据交易获得正当性的途径之一。
(为何数据交易需要获得正当性?因为社会已存在保护隐私、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权利和国家安全的法律,而这些法律大多会限制数据的流通和利用。)
事实上,只要存在需求,特定的数据资源就会在市场上自动获得定价。因此, “数据资源入表”的工作重点不在于会计处理和价值评估,而在于合规改造和商业模式的合法化。最终的目的,是辨识、拣选出企业可合法控制、自由利用和流动的那部分数据,发挥其价值。
- 数据资源尽调和差距分析
- 数据产品的合法性设计
- 数据产品的合规改造
- 数据产品的确权和交易
- 对外的隐私权政策、用户条款和配套协议
- 对内的数据管理制度,如数据存储政策、数据分类分级政策等
- 信息安全、网络安全方案(必要时)
- 数据利用过程的合规流程设计(例如同意的获取和保存、个人数据去标识、跨境数据评估、隐私影响评估、工业数据分享的合法性评估等)
- 员工的数据合规培训
- 确定权利种类:商业秘密、可版权资源、个人信息、还是兼而有之
- 确定权利归属:谁有权控制、谁有权否定
- 确定数据资产的交易条件:数据资源或技术服务,数据资产的交易时限,保证责任等。
(关于产权登记或者权利固定:2023年以来,浙江、海南、深圳等各省先后试点数据登记制度。目前已有数百家企业在各地的数据登记平台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