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瑞:论版权间接责任与直接侵权的关系

刘家瑞:论版权间接责任与直接侵权的关系

论版权间接责任与直接侵权的关系

刘家瑞

摘要:在版权司法及理论界,帮助侵权和转承责任等间接责任形式作为网络服务商归责原则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对其中某些基本问题的认识并不一致。通过对间接责任和直接侵权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可以明确间接责任人和直接侵权人的连带责任、诉讼当事人的选择、直接侵权抗辩对间接责任人的效力、当事人之间的追偿关系,以及部分和解协议对其他当事人的影响等问题,并为我国的版权司法实践提供一些理论参考。

关键词:间接责任、帮助侵权、转承责任

本文引用方式:

刘家瑞,“论版权间接责任与直接侵权的关系”,《电子知识产权》2010年第1期,页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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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注:本文是家瑞兄关于版权间接责任的系列文章之一,在此之前,他已发表了《论我国网络服务商的避风港规则——兼评“十一大唱片公司诉雅虎案”》(《知识产权》2009)、《论版权间接责任中的帮助侵权》(《知识产权》2008)、《NAPSTER案与文件共享技术的版权责任》(《科技与法律》2004)、《论中国版权间接责任制度的建立——兼论网络服务商责任制度的完善》(《电子知识产权》2004)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