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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里,许多法律词汇来自日文,这个很多人都知道。那么,具体是哪些词汇呢?根据牛人研究,至少下面这些词来自日文:
宪法方面:
表决、但书、动议、法定、共和、管制、立宪、落选、取缔、权限、权益、人格、人权、人选、特许、提案、投票、议案、议决、议员、政党
刑法、治安方面:
假释、警察、警官、保释、辩护士、公诉、派出所、
诉讼、仲裁方面:
出庭、传票、法庭、法医学、公证人、旁证、陪审员、引渡、治外法权、仲裁、仲裁人
民法方面:
债权、债务、代表、代理、所有权、不动产、动产、财团法人、法人、商法、社团法人、时效、所得税
国际法领域:
国际公法、总领事、最后通牒、最惠国、领海、领空、领土、制裁
顺便,补充一点小知识
清末大规模地选派学生赴日学习法律,是晚清救国努力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中国法制史而言,法科留学更是意义深远。我们现在的法学体系很大程度上受此影响。
当时,清政府出使日本的大臣汪大燮和其继任者杨枢建议建立一所速成法政学院,“以教授清国现代应用必要之学科,速成法律、行政、理财、外交之有用人才为目的。”(见《出使日本大臣杨枢请仿效日本设法政速成科学折》)。推动这一项目的,还有当时的日本法政大学校长、有日本“民法之父”之称的梅谦次郎先生,以及在日本留学的范元濂和曹汝霖等。
1904年5月7日,法政速成科第一期在东京开学,“开学之日,中外士商来观者千余有人,日本各部院大臣亦来颂祝,礼甚隆重。”自1904年到1908年,政法速成科共招收五班1885名学生,培养了夏同龢、汪兆铭(汪精卫)、程树德、居正、沈钧儒等清国和民国时期的政法精英。
下面是法政速成科学科课程表:
谢泳先生在其《杂书过眼录:二集》里提到一本出版于日本明治三十八年(1905年)的书:《法政速成科讲义录》。它可能是最早的“以华语通译教授法律、政治等学科”的书籍,其中必然包括许多借用于日文的词汇。而这些词汇又跟随着留日学生回到中国,进入中国的法学体系之中。
最后,附赠美国民歌一首
Do you remember the paths where we met?
Long, long ago, long, long ago.
Ah, yes, you told me you’d never forget,
Long, long ago, long ago.
Then to all others, my smile you preferred,
Love, when you spoke, gave a charm to each word.
Still my heart treasures the phrases I heard,
Long, long ago, long ago.
——“Long Long Ago”
Thomas Haynes Bayly (1797-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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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时间
贰:题图《热情似熔岩》作者Mizzro
壹:做法:番茄+胡萝卜汁,加热煮熟即可,主要功效防癌、抗癌、提高免疫力,建议一日一次
贰:跟日本没啥关系,当然你也可以不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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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自己找来读:
1.崔军民:近代法律新词对日语词汇的借用及其辨正《河北法学》2009年4期
2.王健:《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3.朱腾:清末日本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研究《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6期
4.翟海涛: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与清末的法政教育《社会科学》2010年7期
5.谢泳:《靠不住的历史:杂书过眼录二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6.陶芸:《中日法律词汇对比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