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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官方语言是什么?答案貌似显而易见。豆哥作了点小小的研究后,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
知道你不想看论证过程,直接上结论:
说“汉语是中国的官方语言”是不对滴。综合现行法律,准确的说法是: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中国推广使用的语言,但除了国际条约外,没有法律规定汉语文本的法律文件具有作准的效力;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但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依据其自治条例,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无论是否属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司法机关应当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涉外民事诉讼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但可以在当事人付费后提供翻译;
对各种双边、多边国际条约来说,中国政府往往同时认可其中的多种语言文本的效力;
香港、澳门的官方语言除了中文外,另外分别明定有英文和葡文;但是,这里的“中文”不等于普通话;在实际操作中,是广东话。
想看法条依据?别着急后面有……既然你的志向是研究生,那么给豆哥解答一下问题吧(向法豆公众号“fadoufadou”回复即可):
第一,对一名以英语、法语、德语或其它任何一种外国语言,或者任何一种尚未被认可为单独的“少数民族”的族群语言为母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来说,怎么处理其语言问题(请告诉我依据)。
第二,中国及各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究竟以什么语言作准?(别找了,《立法法》中没提)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全国的法律以汉语为准,如果民族自治地方规定了其语言,则在这个民族自治地方以该语言的文本为准?
下面是有关的法条。如果你发现豆哥错了,尽管向法豆微信号“fadoufadou”吐槽。顺便,也可以给豆哥讲讲你在法庭内外因为语言问题闹的小笑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九条第五款: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四条第四款: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一百二十一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一百三十四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八条: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二十一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四十七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审理和检察案件,并合理配备通晓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人员。对于不通晓当地通 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法律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 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六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二百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九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语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九条: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葡文,葡文也是正式语文。
图片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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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时间
贰:“其实广场大妈也挺不不容易的,跳大半天没没人给口水喝,没人给个板凳做。”
壹:“这就是你往楼下泼八盆水,扔六个板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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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国籍,顾名思义就是同时有两个以上国家的公民权。之所以出现双重国籍,主要有两种原因:
一是不同国家获得国籍的法律规定相重叠。有的国家采取出生地主义,你只要有本事在那儿生,就有权拥那儿的国籍,比如美国和加拿大;有的国家采取血统主义,要获得这些国家的国籍,你爸爸妈妈其中至少一方得有这个国家的国籍,比如日本和德国。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德国人在美国生了娃,这娃娃就有同时具有获得美国和德国国籍的可能性。
二是因为移民。比如有的国家规定,你要是和该国人结婚或者在这些国家居留一定的时间,就有可能获得该国的国籍。而如果这个国家同时承认双重国籍,那它就不会要求你放弃原有的国籍,因此就形成了双重国籍。
此外,如果一个人原来拥的国籍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而新入籍的国家承认双重国籍。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只要不在原国籍国申报自己拥有双重国籍,他就可能成为事实上的双重国籍持有者。
大家都知道中国是不承认而且不允许双重国籍的国家。那么其它国家的情况如何呢?豆哥给你理一理:
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或地区
欧洲:丹麦,爱尔兰、英国、法国、奥地利(有条件承认)、德国(有条件承认)、意大利、比利时、荷兰(有条件承认)、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芬兰、波兰(默许)、匈牙利、波斯尼亚与赫塞哥维纳(有条件承认)、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摩尔多瓦、塞浦路斯、马耳他
亚洲:格鲁吉亚、土耳其、巴基斯坦、叙利亚、约旦、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韩国(有条件承认)、越南、柬埔寨、孟加拉国、斯里兰卡、菲律宾、中华民国(台湾)、哈萨克斯坦
北美洲:格陵兰岛(丹麦)、加拿大、美国(默许)、墨西哥、巴巴多斯、多米尼克、哥斯达黎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牙买加、萨尔瓦多
南美洲: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厄瓜多尔(有条件承认,仅承认本国与原宗主国西班牙的双重国籍)、秘鲁、智利、玻利维亚、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
大洋洲:应该是所有国家都承认双重国籍(大哥,你知道大洋洲其实有二十多个神奇美丽的国家吗,要百分之百肯定,臣妾做不到啊…)
非洲:绝大部分国家都承认双重国籍(大姐,非洲是人类发源地,很复杂的,豆哥做到这一步已经不错了…)
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
亚洲: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中,香港和澳门不承认但容许永久居民拥有双重国籍)、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尼泊尔、阿塞拜疆
欧洲:捷克、挪威、俄罗斯
顺便说个故事,说一位姐姐远赴美国生BB。嫂子是大城市长大的,在美国这种大农村住不惯啊,算了算预产期还早,就报名参加了旅行团领略中美洲的热情。有一天唱唱跳跳可高兴了,没想到太HI了没hold住,直接在墨西哥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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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时间
贰:大家醒醒,下面进入下一项议程!
壹:有双重国籍的请举手!!
贰:喔~~为提高效率,请没有双重国籍的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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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豆哥上大学的时候,“数字化”还是高科技。大家的期末论文都是手写稿,半透明信笺加上神秘莫测的书法,从来都让老师很头疼。如果,其中有一份居然是打印出来滴,那绝对是艳压群芳90分起跳——当年豆哥成绩好,都是因为打印稿。
好景不长,只不过两三年江湖就大便样了。基本上所有期末作业都变成打印滴:律书当标题,楷书作摘要,正文用宋体,每一篇都像是在一流期刊发表的。
不止是形式,内容也牛啊。
信笺时代,你哪怕引用个台湾学者,老师就可以把你揪过来一顿乱喷:“你引的这本书在西南三省就我家有,还是我小姨子绕道泰国找关系带进来的!说,哪儿抄的?!”数字时代就不同了,各种德意日法的资料挤得哇哩哇啦就像地铁一号线,你要敢提美国案例,那至少得是巡回法院以下的。
在这种情况下,认真负责的老师也只能说:抄就抄吧,抄对就行。
——“抄对就行?你不知道汇编作品也要先征得被汇编人的同意吗?”
——“切~~书呆子!”
二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媒体上。以前写个豆腐块要是被人转载了,你的名字大体还会乖乖留转载的报刊上。同样是这些媒体,上了网就变样。在“信息爆炸”这个单词很流行的2003年前后,豆哥仔细观察一下,发现信息根本没有爆炸。
抄的,全是抄的。
当时豆哥还很纯洁啊,所以就纳闷了——既然是网站,那么和传统媒体相比最有优势的地方就是链接啊,为什么不提供链接非要整个儿粘过来呢?
——“切~~书呆子!”
然后就有人教育豆哥了,说土贼你懂个屁,数字时代要有代码思维——用户创造内容,谁写不重要,谁读才重要,所以传播为王作者已死,云云。
还真差点给唬住了~~好像真是那么回事儿啊。
三
后来,豆哥去了所谓代码思维的原产地,才发现人家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在米国,哪怕是最左派的版权理论家,也没说商业机构可以自动拥有转载权甚至可以不给署名。人家只不过是觉得私人下载一首歌就定额赔偿15万美刀太夸张了点。人家说传播为王,也只是要给服务者提供者细致的避风港,不是要给直接剪贴复制的内容提供者开绿灯。至于“用户创作内容”,哄鬼呢?有几个喜闻乐见的内容是用户创造的?有几个用户能坚持免费创造喜闻乐见的内容?
当然,米国滴月亮不是圆的。不管是骂豆哥土贼的兄弟还是土贼豆哥自己,都不应该拉米帝国主义作虎皮。
四
其实回头看看咱们的近代史,也许更容易理解为什么所谓“媒体自由转载权”在黄土地上不断流行。
话题太大,就不写论文了,简单点说,中文互联网和毛主席语录一样,诞生在一个把版权等同于稿费权的土地上。之所以那么多人抄并且还抄得有恃无恐,是因为从立法到执法、从思维到行动,都把收到稿费而不是禁止转载当成了制度的重点。
嗯嗯,版权法的目的是让创作者挣钱从而激励创作。但是,赚钱的机会从哪里来?不是规定稿酬权,而是规定禁止权。
在禁止权获得伸张的地方,你可以仅仅因为豆哥长得丑就禁止豆哥使用你的作品——敢用就交15万,并且还要承担律师费!与此同时,爱美的你又可以把自己的大作免费许可给豆嫂,哪怕仅仅因为豆嫂长得美。豆哥你不服来咬我啊,这就是禁止权和许可权!
当然,豆嫂想不想用你的作品是另一回事——作品的价值由市场决定,越是优秀的作品越抢手,越多豆嫂争着要,你能从豆嫂拿到钱,就是因为豆哥不敢违反禁止权。
渐渐地,能创作出优秀作品的大神的嫂子就多了。至于那些把创作的激情错当成创作能力的普通人,就是写得再多,市场也不会买账。
就这么简单。
五
可惜,禁止权的逻辑,在中国版权法中总是贯彻得不地道。相反,无论是当年最高院网络转载可不经许可的神解释(现已废除),还是所谓的稿酬转递机制,乃至最近著作权法修正中的讨论,都在强化稿酬获取权,弱化禁止权。
为什么在中国,稿费获取权被整得比版权禁止权更重要呢?这个太深入,豆哥胡乱说说:从制度渊源上看,这与把创作者当成劳动者、或者“脑力劳动者”的历史有点关系。
“脑力劳动者”以前不叫劳动者,叫知识分子,细分下来叫作曲家画家摄影家乃至历史学家文学家。你以为加上“脑力”两个字是为了显得跟搬砖头的不同吗?恰恰相反,这么称呼他们是为了给知识分子一个进入阶级队伍的机会。
当年阶级斗争形式严峻,各种家如果不被宣传成劳动者,成天家里待着汗都不流动动指头就挣钱搞得跟加藤哥一样,广大劳动人民会看不下去的啊。所以,给他们个机会,从创作者变成脑力劳动者,该上班上班,该拿稿费拿稿费,拿完了你该干嘛干嘛。至于你的作品,抱歉,不是你的,是广大人民的文化,该转就转,你还别不服气。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法律规定创作者有权要求署名和收取转载费,已经要感谢改革开放了。
——但是,没有强大的禁止权撑腰,神经病才会主动交钱给你。你想去主张稿酬可以啊,律师费谁付?调查费谁付?
现在,你知道为啥他们总是敢公开抄你了吧。
(摄影:Merlijn Hoek 创作共用:by-nc-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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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时间
壹:豆哥的所有观点都是为了逗乐
贰:包括上面这句
壹:想看更多血泪史?试试对法豆公众号回复“血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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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加微信号 fadoufadou 出品人 豆制品
【按一按】本文写于2010年,沉寂许久后突然窜红,到处被转载。阅读量没有十万八千也有十万八千……哥不反对转载,高抬贵鼠留个名就好。再有,你别乱改啊。比如,有人贴上其它国家的会议图片做对比,这就在大是大非上犯了根本性错误嘛。豆哥要大声地提醒你:童鞋,你危险了!…险了!…了!…
好,进入正题(别急,视频链接在后边,读完再看更带感)
美国总统每年初都要到国会山向议员发表国情咨文(State of the Union Address)。和其它国家一样,领袖演讲是会获得掌声的。作为长得帅嘴巴甜的同学,奥总当然能获得更多的掌声。以2010年为例,在七十分钟的演说中,他共获得八十次掌声,大部分还包括听众的起立致敬。
不过,本文的重点不是奥总,而是一群在演说过程中永远不鼓掌、不起立的人,无图无真相:
我们放大一点看:
穿着制服的很好认:军人。他们是参谋长联席会议成员。军人不干政,除了有关军队和国防之外的事务,不鼓掌。
然后是总统讲席下最正中位置,坐着一群老头老太太。他们是谁?
他们是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按惯例,大法官们是不会就演说中的任何内容鼓掌的。因为他们代表国家权力的另一端:司法公正。
2010年的国情咨文中,奥总对最高法院的一个判决提出批评。该案中,最高法院九位法官以5:4作出判决,宣布一部法律违宪(这部法律禁止企业直接资助选举)。奥总说:
“我完全尊重三权分立。不过我相信,上星期最高法院的判决将打开利益输送的闸门,让包括外国公司在内的利益集团毫无限制地在我们的选举中兴风作浪!”
说完这段话后,全场几乎所有人起立欢呼鼓掌。九位大法官看上去一派老弱病残,但在掌声和人群的暴风骤雨中,我自岿然不动。只有Alito大法官的嘴角轻轻的抽动,低声说:“No, this is not ture”。颇有些“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势。
更有意思的是,Alito大法官的嘴角抽动随后成了众多评论家的文章主题。上面的那句“This is not ture true”就是媒体读唇后得到的答案 ——事实上,和奥巴马批评最高法院一样,Alito的喃喃自语也多少有些违背传统——判决之外,法官无言——足够平常看起来大大咧咧的美国人当热点新闻咀嚼一阵子了。
这,大概就是真正宪法精神上的司法独立吧——没有宪政的民主基本上会变成骚动,没有司法独立的宪政基本上会变成专制。鼓掌与不鼓掌的细节,以及奥巴马讲席旁的那群老人,或许是这场演讲秀中最值得我们领略的风景。
附一:那次演讲的视频链接(当然有字幕)
tudou.com/plcover/vGNq21G0q58/
附二:关于鼓掌那些事
掌声和起立致敬是国情咨文演讲的传统风景。通常有三类情况会获得掌声:
一是总统所提到的政策与某些议员的主张一致,他们就会起立鼓掌。民主党的奥总自然更能得到民主党的青睐。在谈到医疗改革、环保、允许同性恋参军等主张的时候,他轻松地获得了民主党人的掌声。
二是宣传某种可获得听众高度认可的价值观——例如下面一段话就博得了满堂彩:
“正如过去60年来一样,美国将继续采取措施(帮助他国)。这是因为我们的命运是和其他国家联系在一起的,同样也是因为这样做是正确的。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们在这里集会时,一万多名美国人正在帮助海地人民恢复和重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和渴望上学的阿富汗女孩站在一起;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支持伊朗妇女上街游行的权利。美国,永远站在自由和人类尊严一边。”
三是能够凝聚国家精神、体现个人魅力的语言——例如在为自己的扩张性财政政策辩护的时候,奥巴马以中国和欧洲为例子敲打阻碍立法通过华盛顿政客:
“没有任何理由只有欧洲、中国拥有全球速度最快的高速铁路或者能生产清洁能源产品的新工厂……我无法接受美国成为二等国家!”
这样的豪言壮语自然也非常能打动骄傲的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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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时间
贰:曾有人很生气地跳出来说,你看看7分40秒前后,谁说法官没鼓掌啦?!
壹:嗯?的确是啊,豆哥好尴尬哎。
贰:禅师出现了:切~~刚入场时总统什么都还没说,如果这时候就板脸,不是司法独立,是装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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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全宇宙异地恋共同的节日里,豆哥携豆嫂祝大家“见君节”生活工作两不误哈!
杀手也有小学同学,豆哥当然也异过地恋。那时候通讯基本靠电话——俗话说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在一分钟两块的压力下,你不快也不行啊。所以豆哥练就了快男三板斧:“宝贝吃了吗……没吃去吃吧……嗯嗯挂了啊…………”
在那段painful past里,一个很幸福的瞬间是第一次透过ICQ(不懂了吧,伊是QQ的外国穷亲戚)听到女盆友的声音——由于网速慢,耳机里传来的是深沉婉转带喉颤的男低音——“哥乌哦哦哦,我……额额额……肚呜呜……子饿饿饿。”
萝莉幻灭为大叔也就算了,最关键是没流量啊。那时候号称极速的网吧也就是10兆带宽,不要说豆哥那52K的小猫了。在“多图杀猫”的年代,传张照片就可以废掉你半钟头的撸功。至于小妮子的音容笑貌,大抵只能靠意念了。于是彼时豆哥常常语重心长痛兼彻心扉地建议那些企图启动异地恋模式的兄弟——现实点,下片儿吧——让小猫工作一晚上,运气好不断线的话,也能有个十几分钟的雅蔑蝶。
现如今的地球就不同了。我家楼下电信公司的光纤入户广告里,人家都不是用K用M算网速,用的是G。无线网速都可以让你听高质量的肖邦,更不用说装个摄像头就可以照顾地球那边养的狗。
女盆友们现在可开心了,摄像头里你的一举一动尽入眼帘,加装个喇叭的话,还能在你起劲打游戏的时候在背后发个海豚音吓死你。还Phone Sex?哥们你咋嫩老土?你多方连个线,下半身红色裤衩上半身灰色西装就可以远程见家长——也就是一个APP的事儿!
有速度才有激情,有时候的确是这样的。
不过,爱情这事还真不比下片儿,完全靠速度拼流量也不行。异地恋的牛逼之处在于:君在长江头我在长江尾,两人共饮一江水,哪管豆哥在中间洗裤腿。大批适龄青年能把异地恋修成正果靠的还真就是意念。这种意念打动你之处在于它必需是用心专一而非独孤求快。
比如大家都可以通过网络给远方的宝贝送个花,但是真正把网络送花和快递洋葱区分开的也不多。再比如所谓在线法律服务,真正在线的也就是电子邮件传递法律意见。至于给的建议好不好那还是得分人——豆哥跟金秀贤的区别,至今跟网速没什么直接关系。
有人远程恋爱终成眷属,也有人陌陌约泡家毁人离。速度和流量带来的究竟是什么,在上网之前还真得想一想。恋爱如此、产业创新如此、所谓互联网法治建设亦如此。
向法豆公众号(fadoufadou)回复“喝奶茶”或者“香港法治”,给你看一篇《喝着奶茶说法治——香港法律文化漫笔》。
微信号:fadoufadou 出品人:豆制品
如果喜欢宠物,那么你可能知道“法豆”是“法国斗牛犬”的昵称。但在中文互联网上,“法豆”同时是一个法律博客网站的名字(www.BLawgDog.com)。它始建于1999年,刚过了15岁的生日(15年了,真是神经病才能做到啊)。在那个网站上,你可以读到一个叫豆豆的神经病和他的朋友们15年来发表的各种东东,包括臭长臭长的论文、装模作样的评述、七荤八素的小说、大堆大堆的资料,以及有点神经的互联网趋势分析。
不过,手机上的新法豆和那个古董级的网站不同。在这里,法豆是一条与法律人生活有关的数字小宠物。它给你带来绝不端(zhuang)着(bi)的法律评论,平平常常的法律人故事以及用得着的小贴士。
这里不区分专业,只重组人群——比如擅长动之以理的律师要如何与喜欢晓之以情的法官交流;这里不解决问题,只提出问题——有什么专业问题,豆豆可以帮你喊一嗓子,但不负责解答;这里不分析伟大的案例,只八卦有趣的消息——比如哪几位大法官更喜欢逗人笑。
总之,大家平常写状子审案子都那么辛苦,豆豆就不再费大家的脑子了。
毕竟是宠物,所以你要宠它喂它。喂养豆豆的办法很简单:吐槽讲故事——把最近在法律生活中遇到的搞笑事件、奇葩人物,糗事轶事,或者把法律工作中总结的小贴士发给豆豆。发得越多,豆豆的唧歪会越有趣。
注意,小~贴~士即可(不要发博士论文哈)。比如,“某某中级人民法院出门左拐有个好吃的湘菜馆”或者“我在某个网站上查到最新最全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单”之类的。如果你恰好手上有一篇回忆你的母校法学院或者你在某个律所实习的经历的小故事,也可以发给豆豆。然后,豆豆会用吃奶的力气帮你消毒、梳理、再排期分享给大家。
二一二时间
壹:这张小狗是我亲自拍的
贰:我没说它是法国斗牛犬,你咬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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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当个律师不容易,既要低头干活又要抬头宣传自己。比如,你要是木有个微博或者微信,那你都不好意思和邻居打招呼。这让豆哥想起十几年前,你要不在名片上印个QQ号,你都不敢说自己懂所谓的“新经济”。
事情一复杂,那就不是法豆的长项啦。不过呢,如果你确实有兴趣,可以回复“我要社交”,你会收到一份英国律师协会提供的《律师使用网络社交媒体指南》。不一定都适用于中国律师,但参考参考还是可以的。
二一二时间
壹:究竟管自己叫豆豆还是豆子,法豆纠结了很久。
贰:最后我决定叫豆哥,不同意的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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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如此多娇,引无数网虫竞折腰。
从联众到魔兽,从淘宝到京东,从开心人人到约泡神器(注意,我说的是泡不是炮,你们这些流氓),这个世界似乎已经被互联网咔嚓咔嚓地嚼碎,就差喉头一紧吞到肚子里去了。
因此,“互联网思维”、“互联网经济”这种高大上的词汇也就横空出世了。
可是,互联网思维究竟是啥子思维,互联网经济究竟是乜嘢经济呢?你问八个人有十个人会说,不就是互联网上的经济、采取互联网的方式思考吗?
如果你再敢问一句,这个、这个互联网,这个“英特耐特”是什么?那你就完了——轻则收到一句“你没上过网啊!?”的呵斥,重则牵手失败二十四盏灯全灭,并且孟爷爷还要送你一句“不提高自己,长相再好也可能被抛弃。”
2零零2年,豆哥为了给师兄李子木普及网络知识殚精竭虑,从C2C到B贰B,最后终于通过如何使用P2P下片儿这个例子,让伊明白了互联网确实比到街上跟挺着大肚子的阿姨讲价钱有优势的道理。但是,李师兄仍然令人发指地在新攒的电脑上装了一坨昂贵的光驱,导致豆哥一度怀疑自己在三线城市的二流大学里写篇跟互联网有关的硕士论文,是不是对自己的人生不负责任的表现。
事实证明,写这种论文确实是对人生不负责任。我要是研究个“东西方宪法中女性投票权的比较”或者哪怕“人类避孕制度史”,那十年前的论文十年后随便拿出一段来,即使哄不住同行,至少也能当个大V上个ccTV。研究互联网就没这种命了,技术进步得稀里哗啦就不说了,单是各种文科生创造的概念都是波涛汹涌此起彼伏。
比如,十年前大家叫信息产业,现在流行TMT,逼得我们大MIIT都把自己中文名改了改(什么?你不知道什么是MIIT,你还是不是TMT律师!?)。十年前有个东西叫“新经济”,据说是一种由代码组成的平坦世界;十年后你要再用这几个词儿造句,那你不是坐过牢就是去太平洋海岛上支过教。
所以豆哥苦啊。先天脑残加上后天选择失误,搞到现如今还是必需不断学习新知识——不然,骨灰级网虫有个屁用,你知道怎么给微信公众号上加个神经猫骗点击率吗?你知道MIIT上周二发布的“反色情APP通知”对服务器建立在境外、但消费者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有什么影响吗?早知道,不搞互联网搞搞腐败或者反腐败多好……
当然,铁骨磨成灰也不是完全没有意义。比如,更新知识过程中刨除噪音的能力可能要稍微好一些。这就跟看片儿时间长了,掌握快进键的节奏可能更准确些是一个道理。
本着举贤不避豆的精神,如果你相信豆哥看片儿的经验可以帮你回答“互联网是什么”这个看似容易的问题。可以在法豆公众号(fadoufadou)中回复“四个层次”查看一篇文章:《什么是好的互联网应用?互联网的四个层次》
二一二时间
壹:这是一条纯种法国斗牛犬
贰:它不喜欢上网,很讨厌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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