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李银河的非理性感想

一个关于李银河的非理性感想

 

  以下东西,是发在林来梵老师处的回复,一不小心写多了。所以就也贴过自己这里来。

  原文载:http://linlaifan.fyfz.cn/blog/linlaifan/index.aspx?blogid=140378

  林老师所言甚是。败家女之论,相当的理性和正确。而且文中还提到了“适度理性”和“无谋”,该说的都说了,实在是无懈可击。再辩、再不知林师之忧,那可就真是无“理”取闹了。所以,真心诚意地讲,下面的话绝非反驳,而只是寓于林师如来神掌中的小论点——与其说是写给林师,不如说是借林师宝地写给看客。
    
    说实话,我小时候买李老师的第一本书,就是因为性冲动——忍不住想看看,《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究竟是什么。然后,我在其中读到了女权主义,理解了许多原本匪夷所思的事情。我买李老师的《他们的世界》倒不是因为性冲动,但也绝非出于理性,却纯粹是因为好奇:男人和男人亲嘴那么恶心的事,有什么意思呀?然后,我从其中确证了同性恋的存在,理解了同性恋者的权利应该获得尊重。再然后,我读了更多李老师的书和李老师读的书。形成了自己还算健康的性心理和在一些中国人看来可能有那么一点儿激进的性制度观念。
    
    我的个案不具备普世意义,但是如果没有那个性冲动的买书行为,我可能现在还是个抱着处女情结的性无能。而且,也正是因为我的个案不具普世意义,所以我们不能假定主流话语一定会从非理性地抗拒性讨论自然而然地转化为理性地对相关法律进行非性化(desexualization)。上个世纪就引进的女性主义法学观,除了在学术杂志上落灰,又有几个人记得?
    
    李老师的一些言论,的确无理甚至毁灭讨论。对此我常常感到非常地恼怒甚至也想撰文斥责。但在普遍的忘却中,在什么都没有的地方,自己制造一个东西再去毁灭这个东西,然后从万千冲动者中,吸引三两个(或者更多)法豆或者别的什么豆生根发芽——哪怕是发出反对之芽——其本身即使真的“无谋”,但却似乎也只能是“……主义者”而非“……主义研究者”的无奈选择。扯得远点,当年的革命党人,不也是以“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或者均贫富、等贵贱的违背物质决定意识的“无理”之说,去发动农工,推动社会进步的吗?
    
    最后说明一下,回到女权主义,自由主义的女权主义,我是不赞成的,但其中所主张的许多东西,则是所有女权主义者、平权主义者的必修课。而忽略非理性的存在及其巨大力量,则恰恰是自由主义者为其它女权主义者所诟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