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菜头、蟑螂、版权

我、菜头、蟑螂、版权

  我按:此文其实是在可爱的和菜头同学有关Flickr的一篇日志下的留言,因为留言的时候仓促,错别字有点多,话也说得不清楚,就整理在这里。要看懂讨论的来龙去脉,请先点这里读菜头的帖子。下面绿色字体部分是留言上没有的。

  菜头,正如你对非商业使用你的作品采用创作共用协议一样,别人也有权利决定自己作品的传播方式。Flickr所形成的社区和互联网,互联网和整个世界一样,都需 要对既定安排的遵循和对选择的尊重,如果我们不尊重别人的选择,甚至因为别人指出你的问题而不尊重自己的选择,那么整个互联网就可能越来越像我们现在生 活的土地,成为没有安全感的丛林,实力强大的人大小通吃无所顾忌,普通人只能骂句干他老木,甚至连骂干他老木的权利都渐渐丧失。

  昨天我才在《时代》上看到某个忘了名字的百名最有影响力的人之一说:如今将单个作品“分发”给大众的模式将彻底被从多个作品中“聚合”有用信息到单个人的模式所改变(大意如此)。我相信并渴望这一天的到来。

  甚至,我可以如亲眼目击般预言:在技术上,50年内的世界完全可以达到一个真正点对点的时代,信息完整准确地推到我们的手持设备甚至人体芯片中。举个例子,穷和尚者行孙上楼梯的时候,忽然发现一条找死的蟑螂爬进菜头的门缝,者行孙立即数秒内通过网络(如果那东西还叫网络的话)获得解救这只蟑螂所需要的信息,其中甚至包括菜头正找打蟑螂的拖鞋的图像以及从菜头的所有作品(如果那些表达还被称为作品的话)中计算出的、他可能的价值观甚至心理状态,并且给出了如何让菜头放弃杀生的方案,然后,者行孙按响了门铃。。。事情完了以后,和尚动动嘴唇,就把自己成功挽救蟑螂或者失足踩死蟑螂的经历纳入到庞大的数据库中,让下一个叫行者孙的和尚或者叫菜和头的人更精确、更环保、更和谐地判断自己行为的结果。。。。

  但是注意,我刚才是说在.技.术.上.可以达到。如果没有制约,同样的数据库,也可能仅被全世界万分之一的人所把持,穷和尚们可能根本无法接入那个数据库,如果那样的话,掌控信息的人会比《激流中国》里的股票大亨更happy,他们会在自己的身体里放进可读写的全功能芯片,在菜头和我的身体里放只读的芯片,从你我身上获取资源,却不分享,那时候的我们,不是蟑螂胜似蟑螂。

  蓝光密钥被破解,只说明一件事:单纯依靠技术不能带来秩序——无论是SONY和进行内容管制的人们想要的旧秩序,还是Stallman和那些拼命唾骂DIGG的网民们想要的新秩序,都不能靠技术来保障——我说过,技术就像个condom,真名叫避孕套,他可以让使用者暂时苟且,但不可能带来真正的安全感。1280位的密码又怎么样,还不是会在做梦的时候念给旁边的按摩小姐听。

  蓝光的破解和DIGGer们抗议在客观上可能起到了说服SONY们正视现实的作用,但这种作用至多是破坏了旧秩序,并没有建成新秩序,甚至同时还在破坏新秩序。纸张时代all rights reserved的版权制度必然(也正在)被鄙弃,但那绝不是靠暴力破解,更不是靠违背个体自由意志的“一飞丝”(这跟在安全套上扎眼没什么区别)。我没文化不会引用名人名言,但我知道黑社会也有家法,就如同作wikier也要规则一样(sorry sorry,你们是红社会)。如果对这些规则熟视无睹,如果在要求别人符合规则的时候自我亵渎,那么胜者为王的丛林法则和暴力后的短暂“和谐”之间的循环将永不停息,至于安全和公正,做梦去吧——也许我的确是在做梦——在内外隔绝的荫庇下,某些中文百科依靠抄袭居然可以繁荣、某些满身狗皮膏药广告的博客网居然可以存活,我们除了酸酸地骂骂娘外,似乎根本没有办法,甚至还为自己蹭到点漏沟水而窃喜(不好意思,说了个昆明单词)。

  但话又说回来,不正是因为梦的存在,新秩序才是新秩序吗?

  怎么建成新秩序?任何旧的秩序即使比万恶还恶,也都历史地、必然地是新秩序的基础。Flickr给了我们共享或者专有的选择,就是在旧秩序基础上的进步,CC及类似计划中的主动弃权,也是依靠于版权基本理念下的进步——至少现在,Flickr的用户都是单独的个人,而且照片技术门槛低,大家都可以拍,所以他们的照片不可能产生绝对垄断的利益——这是他们和SONY的一个区别。而且,即使出现了绝对垄断,恢复秩序靠的也不是“一飞丝”或者别的什么技术手段,而是在他垄断前,就跟他说好了:莫拽,一旦坐大到某一天,我们根据规定会分拆你(简称反垄断法),或者强行把你的照片充公使用(简称强制许可)。

  回到开头讲的那个聚合的时代,现在的版权规则可能仍然存在,但这种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信息供给与获取之间的平衡。在版权保护的前提下,者行孙不会为了垄断性地拥有《我、菜头与蟑螂不得不说的故事》的版权这棵小草,而放弃取得信息的权利(right to access),使本可播下佛种的其他菜地变成蟑螂屠宰场。因此,当这棵小草所针对的分众太小从而导致单个作品传播的成本大于可能获得收益的时候,者行孙便会通过放弃它而换来对信息的获取权利。但是,如果无论放弃不放弃,这个权利都得不到保护的话,者行孙师兄凭什么要动哪怕几下嘴皮,告诉别人说,蟑螂可能会在你开门的时候被踩死呢?他完全可以放下佛经,立地成屠,因为不屠就被别人屠。这样的话,其他蟑螂甚至菜头和我,只会一次又一次堕入被踩死或者踩死别人的无间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