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深深地嵌在这个世界中——再孔雀一组,回菜头新贴

我们深深地嵌在这个世界中——再孔雀一组,回菜头新贴

我按:昆明话里,"孔雀"作为形容词使用时的意思是自作多情,和英文中的peacockish有那么一点点暗合。"你这个老孔雀!"翻译成普通话的意思就是"你相当多管闲事and自作多情!"今天继续孔雀一组,回可爱的和菜头新帖:《有锁必破》。如果想看得更明白些,请先点这里读他的贴。

我再按:虽然很孔雀,但是也得先说明下,不管怎么孔雀,其实都不是要教育谁,表达自己的看法而已。利用Trackback交流,是BLog比BBS优胜之处,这一点以前已经说过。而且,既然是交流,那么就不见得自己一定正确,当然有吸取和认错之可能。

言归正传。

菜头提到TCP/IP和拨号程序,说如果它们收费的话,网络绝对不是今天这个样子。我看,这句话改成"如果它们的制作者收费的话,这些制作者绝对不是今天这个样子"可能更准确一些。从古到今(例子不举了自己去想),"标准"从来都是智力活动的最高境界,可以说,谁成为标准,谁就是统治者,谁想拥有话事权,就一定要去建立或者控制标准。TCP/IP制作者维C先生(Vint Cerf)之所以不申请专利、马化腾老师的QQ之所以让你我白用,是因为他们要达到的目的比比取得区区几个专利费和版税要大得多。

在可能成为标准的时候去收许可费,等于放着36D的美女不要,去找美女骑的骆驼解决问题,不需要多伟大,只要脑子正常都不会这么做——假设维C当年热爱骆驼,禁止别人未经许可使用TCP/IP,世界也绝对不会因此停转,区别仅仅在于,2006年站在美国国会就"技术中立"发表专家证词的人会换成另外一个六十多岁的、也许早就不写程序的所谓程序员;假设腾讯当年收费下载QQ,网恋和珊瑚虫也绝对不会比现在少,只不过TIME杂志2007年人物中马老师的位置被另一个不喜欢骆驼的正常人所取代,而已。我没有任何贬低维C先生和马老师的意思–道德这个单词和"主义"一样太宏大,除非是准备抢夺或维持标准控制权,或者自认为是耶稣佛陀,正经文科生都不会去讨论它(不好意思,这句话很得罪人,我知道现在Blog世界的文科生和理科生的比例,就如同当年网民中女人和男人的比例一样悬殊–特别是在一个被理科生统治的国度)。

菜头观点的问题之关键,在于"技术世界"这个东西,实际上是个幻象。"INTERnet"自从叫了这个名字以后,就从来不是、也永远不可能再是一个独立于人间的世界。它和公路网、航空网、人际关系网、鱼网、网眼丝袜等等各种网一样,都只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这个世界真实、残酷、无可逃脱地拥抱着我们–不管你多么厌恶或者喜爱它。

就算一开始(注意我说的是就算,别忘了ARPA网就是为了世界上最残酷的东西——战争机器——服务的)网络的确是一帮程序员把电脑联在一块儿玩,以逃避残酷世界的游戏室,这个游戏室也仍然是大千世界的一粒沙,也照样从一开始就和这个世界融合在一起的。这里不存在什么原教旨不原教旨,只有标准之争、统治之争。程序员们一开始建立的规则可能是共享和免费,但前提是拿自己的东西和别人共享,免自己的东西的费。而既然还有"自己的"和"别人的"的区别,那么就已经将这些规则深深地嵌套在既存的世界中了。非要自己建立一个所谓世界也不是不可以,把两个纸杯中间拴一条线,自娱自乐打电话就成,不过注意不要吵到隔壁神经衰弱的老太太,否则她一定神经亢奋地过来拆了你的纸杯网络。

数字技术之所以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是因为这些技术为满足人们的需求提供了种种新的可能,所以才会有人愿意出钱给程序员们烧、出钱上网、出钱建立或者破坏防火墙。这些需求,才是互联网发展的源头和动力。种种需求之间会存在矛盾,但无论你喜欢不喜欢,一个普通人不可能强大到让自己的需要在所有时候、所有方面都得到满足,所以就只有通过遵循既定的秩序,通过约定新的规则来尽量满足自己所能满足的需求——这些东西在洛克时代就已经是常识,而且即使不是常识,我们还是只能这么办。

包括版权在内的各种制度当然不是圣经,更不能变成某些中国酒吧里的白种男人,只要是他们毛绒绒的手,放在哪里都正确,换成黄皮肤民工哪怕搭个讪也是小流氓。可是,如果一个人喜欢隔壁的翠花,就不顾翠花喜欢不喜欢他地钻墙打孔,甚至不惜吵死翠花那神经衰弱的老妈,都要让她从了自己,那这个人和不管翠花和你愿意不愿意,都树起一道围墙把你们坚决分开的老师们,又有什么区别?不是想指责谁OUT不OUT,对网络的理解当然可以各取所需——如果一个人自信是上帝或者起码李老师,可以控制别人,那就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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