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法律博客圈”

关闭“法律博客圈”

中国法律博客

  这是世界上第三个独立的跨平台中文法律博客聚合。第一个(或者第二个)是张樊和我建立的独立网站(中国法律博客聚合),但精力有限,该站已关闭。第二个(或者第一个)是“猫眼看法”兄建立的,在我指出其所使用的博客圈服务提供者:
(1)刊登商业广告;
(2)不提供认领和退出机制。
因而侵犯版权后,猫眼兄相当仗义地停止了它的更新。

  我发现火啦网的时候,对她抱很大希望,不但写了一篇帖子推广它,还相当主动地为这个网站的举办者提了不少建议。然后,我还在坚持不侵害版权的前提下,把不少优秀的法律博客添加到其中(具体过程可以到这里回顾)。

  现在,火啦也和别的博客圈一样,在每个帖子的页面上大肆放广告,这是严重侵犯版权的行为。原因在于:

  火啦是可以任意添加种子的,这就意味着你的博客可能在完全不知情的条件下,被别人添加到他在火啦创建的博客圈里——这本来也没什么,博客的精神本来就是传播知识;同时,火啦都是可以输出全文的——这本来也没什么,只要你不反对非赢利性的转载就行了;再同时,火啦现在在每篇帖子上都放上了广告——这就不行了——即使你是一个崇尚自由精神的作者,明确采用创作共用协议,许可别人转载自己的文章,你也一般不会同意别人未经许可商业性地传播自己的作品。

  反过来说,任何在火啦建立博客圈的人,在火啦强行添加广告后如果置之不理,都可能成为帮助侵权者。基于此,我本来想直接删了这个圈子的,但是自己的劳动又有点不忍心,所以,被迫改为限制浏览,把这个原本为了聚合优秀法律博客、传播美文而开设的博客圈变成一个自己的私人订阅器:别人要浏览的话,必须通过审核,把属于他自己的博客添加进去。

  我不是愤青,我也理解,在中国,是很难不炒短线的,所以火啦所做的,不过是遵循了“中国特色”而已。我所做的,也只是避免自己无端端地成为帮助侵权者——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即使我是一个专炒短线的商人,也不会觉得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