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玄伟:《检察制度的中国视角与域外借鉴》自序

王玄伟:《检察制度的中国视角与域外借鉴》自序

豆注:作者是我自本科起就极为敬重的师兄,后又有幸成为他的同门师弟。上次在香港见面已是五年前。但读过这篇文字后,我觉得我们是如此地近,就像是昨天刚刚见过一样。

《检察制度的中国视角与域外借鉴》自序

王玄伟

 

  那年夏天,我打好行囊,怀揣理想,告别度过了七载寒暑的大学校园,来到城市中心一条梧桐树枝繁叶茂的街道。那条街,有一个充满书香气息的名字──书林街。街道中段,两幢普通的楼房临街而立。楼不高,五、六层而已。没有戒备森严的卫兵,也没有圆睁怒目的石狮子。是这儿吗?我瞅瞅手里的报到证,再看看大门口的招牌,上面都写着一样的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我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深吸一口气,走进了这个大门。到现在,已经十三年。

  慢慢地我发现,走进这个大门,其实是走进了一个高尚的事业。这里要做的事,是制约公权力,保护公民权利。在这里工作的人,正直又安贫乐道,威严但富于爱心。他们为人民监督特定的国家机构,为国家清除腐败。他们像轮船上的观察哨,注视着可能出现的险滩和暗礁;他们像锋利的柳叶刀,小心地清除着社会肌体里的毒瘤。他们把他们所做的事,叫做“法律监督”。而我,是他们中的一员。

  十三年了,我为了这个事业而一直努力着。十三年间,我曾经在只有二十名干警的基层检察院实习锻炼,也曾经在最高检察“中枢”里起草过司法解释的文稿;曾经在祖国边陲的贫困县中学里为少数民族孩子讲授如何用民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曾经在境外的繁华都市与头戴假发身披法袍的“大状”们交流最新的普通法判例。十三年里,我从事过三种不同的检察业务工作,还幸运地走进了两所著名大学的法学院。不过,所有的这一切,都打上了同样的一种印记。变幻的是时空,不变的是检察人的那一片精神家园。

  眼前,是自己倾注心力的事业;身后,是许多双鼓励与期盼的眼睛。必须做点什么。从2002年第一次承担全省检察机关重点调研课题开始,我的这种努力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很多个长假,很多个夜晚,我都坐在书桌前“静夜思”。陪伴自己的,是案头几摞一两尺高的书籍,和键盘上敲敲打打的声音。去年以来,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年过卅五,内心的紧迫感显著增加,几乎每天下班后都在思考和写作,过了一年苦行僧般的日子。现在,手头的这部书稿终于可以画个休止符了。

  作为一名法律人,苏力的那句著名拷问“什么是你的贡献”时常会在我心头回荡。在研究前期,我主要从诉讼法视角来观察检察制度;从2007年起,我开始在宪政视野下思考检察制度。我越来越觉得,检察制度问题不仅仅是个诉讼法问题,还应该是个宪法问题;检察机关不仅仅是一个承担诉讼职能的机关,更应该是一个承担宪政职能的机关。人民检察院定位于法律监督机关,这是国家民主政治层面的一种宪政考量和制度安排。用程序性的检察权来监督其他实体性的公权力,这是独具匠心的权力分工和制约机制。虽然目前,检察权的监督性主要仅体现于诉讼监督,检察权对行政权和地方立法权的监督还处于基本缺位的状态。但我相信,检察权还在“生长中”,对检察制度的认识还将继续深化。随着检察制度的发展完善,一条不同于三权分立体制的中国式宪政发展道路似乎已经隐约可见。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借调工作期间,每天晚饭后我都会在机关大院里走上两圈。我喜欢这个院落,翠绿的草坪、巍峨的大理石柱,灰墙绿瓦,庄重大气。大厅正中镶嵌着巨幅山河图,折射出检察人胸中的家国情怀;台阶上一对生铁铸就的法鼎,一圆一方,蕴含着“圆融情理、方正法度”的深厚哲理。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矗立在院子中央的那两棵树化玉。它们挺拔、坚固,质地纯洁。它们安放在这里,寓意检察机关是共和国政权的坚强柱石。

  我希望有一天,检察机关能走向全面的的法律监督机关,成为法律田野的“守望者”,时刻守护着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到那时,检察机关将成为一个“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的真正的宪政机构。

  我觉得,人民需要这样的检察制度和这样的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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