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董皓、黄雯嫱
2022年10月31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inancial Services and the Treasury Bureau,FSTB)发表了《有关虚拟资产在港发展的政策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宣言》阐述了香港的政策立场和方针,并结合最新提出的虚拟资产服务发牌制度草案,旨在为香港的虚拟资产市场的发展注入制度活力。
香港是实行直接税为主的地区。对市场主体一般只征收利得税(根据利润额计算税款)和薪俸税(类似中国内地的个人所得税),且香港政府只就来源于香港的所得征税。对于虚拟资产的交易者而言,这种税制将大大减轻交易成本,增加交易频次。因此,可以预计,随着虚拟资产服务牌照制度的落地,香港将吸引大量虚拟货币、(证券化的)NFT以及其它加密资产的投资者。
2020年11月,FSTB就已进行公众咨询,考虑建立VASP发牌制度。2022年6月,港府在宪报刊登《2022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修订草案》已于2022年7月交立法会首读审议。
根据《修订草案》对“虚拟资产服务”的定义,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主要指提供虚拟币(例如比特币、以太币等)的交易平台组织。
根据《修订草案》,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在香港运营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必须获得证监会(SFC)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无牌经营(或显示自己经营)提供任何虚拟资产服务的业务,或向公众宣传推广这些服务。否则可能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和一千万港币的罚款。
其次,与香港的其它证券牌照类似,《修订草案》中对VASP牌照申请人的人员配置、组织安排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包括:
- 应事先聘用至少2名负责人员(Responsible Officer,RO),且其中至少一人常居于香港;
- 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需有与虚拟资产服务业务相关的经历;
- 公司应当有合适的地点运营,以确保经营记录和文件能被安全地保存。
上述要求实际上是SFC发出各类牌照的常规要求。根据我们的经验,SFC在审核申请时,将根据申请人所从事业务的具体形态,提出十分详细的问卷要求申请人回答,并可能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和人员进行调查后,再作出是否发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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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兴趣申请VASP牌照的机构,应尽早联络有关专家评估业务中哪些属于香港法律中定义的“虚拟资产服务”,并制订牌照申请策略。获得牌照需要相当一段时间的组织、人力和物质资源准备,因此可尽早开始筹备VASP的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