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文化·消费困惑

没文化·消费困惑


  我提着朋友送的鞋来到店里。
  “你好,这鞋是朋友买了送我的,大了一点,还没穿过,能换吗?”我一边说一边把收据交给售货员小姐,收据的背面印着:未使用商品十天内可以退换。
  “好的,您自己选吧,可以换任何一双鞋。”小姐彬彬有理。
  “哦,那我换一双5块钱的凉鞋,然后把剩下的钱都退给我可以吗?”
  “可以的,先生。”服务水准让没文化没见过世面的我有点吃惊。
  呵呵,我的确想要双鞋,况且朋友送的这双也的确好看。所以我就选了个小一点的码子。然后我对小姐说:“您能给我开张收据吗?”
  “您不是有收据了吗?”小姐说。
  “哦,可这收据上写的是7月6日,现在都7月10日了,如果我到了7月18日还是没穿就要换,或者在8月8日坏了,不就不行了吗?”除了无条件退换的条款外,收据上还有一个月内出现问题免费退换的条款。
  “不会坏的。再说您现在不是选好了吗?”小姐很困惑。
  “这个不一定。”我说。
  “不能再给您了,只能以原来的日期为准。”小姐说。
  “可是这已经是另一双鞋了呀?”我说。
  “对不起,我们的规定就是这样的。”
  “那好,如果我和一个女的结了十年婚后离婚,又和另一个女的结婚十年。你说我现在是要和老婆过十年结婚纪念日还是二十年结婚纪念日?”我忽然来了兴致,准备和美丽的售货员多聊几句。
  “那不一样。”聪明的售货员小姐想了想说。
  “一样的,如果我偷了你们的东西被关了三年,两年半的时候提前释放后又来你们这里偷东西,你说是要关半年还是三年?”我继续练嘴。
  “哎呀你们昆明人就是烦得很。”小姐把我的收据拿过去,改了个日子。
  “呵呵,这才对嘛,不是昆明人烦,你以后遇到这种事情也应该这么做的。”我觉得自己像个语重心长的教授。

  乙

  我妈在一家服装店买衣服,把提包挂在更衣室的墙上。谁知道挂钩不牢靠,提包掉到地上,里面的手机摔坏了。
  这一回,售货员可没上回那么好的态度。我妈刚说手机坏了,小姑娘上来就是一句:“谁知道你的手机是不是早就摔坏了?”我妈大怒,掏出笔来就把营业执照抄下来。并且气贯长虹地说:“小姑娘,你们做生意要讲诚信,我不可能来骗你们的!”
  小姑娘被我妈的气势慑住,竟然吓得哭了起来。还是经理水深,出来连声说对不起,然后用各种甜言蜜语逗我妈乐。
  其实手机只不过是壳摔开了,轻轻一按就已完全修好。我妈见问题不大,也就罢了,临走的时候扔下一句话:“要是有问题再来找你们,没问题你们也应该知道,我是有权找你们的。”不愧是我妈。

  丙

  朋友嘟嘟给自己的妈妈买了个手机,并办了一张“26卡”。但卡一直没有从母卡上拆下来。三天后她决定换成一张“66卡”,于是来到中国移动。发现卡中已经被扣掉了26块钱。
  “我从来没用过,卡都没拆,怎么就收费了?”嘟嘟气了。
  “我们是开通就收费。”营业员以极其可亲的表情说。
  “可是我没用过怎么就开通了?”
  “我们规定自购买后24小时内开通。”
  “可是你们从来没跟我说过你们的规定。”嘟嘟完全没办法在对方的微笑下生气。
  “我们一直都是这么规定的。”
  “我不是你们的人,你们和我只能约定不能规定。”毕竟是见过世面的嘟嘟,说起话来都深刻得很。
  “对不起,我们一定向上面反映,以后有必要的话一定改进。”
  “那我怎么办?”
  “现在的规定就是这样的,我们的收费系统也是这样运行的,暂时改不了——感谢您提出的建议。”还是迷人的微笑。
  算一算,如果嘟嘟想要回自己的26块,要和中国移动打官司,可能要花价值2600块的精力和接近260元的费用。气都没法气,嘟嘟只好回家。

  如果维护权利的法律成本太高,那么法律中规定的权利就是一纸空文。这个凡是学法律的人似乎都应该知道,可惜真正认真考虑这一点的人不多。在这一现实下,人们要救济自己,就只能通过气势(如我妈)、赖皮(比如我)或者“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似乎已经成了“习惯法”中的“审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