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法律:差异与合作 § Science and Law: Contrasts and Cooperation
【豆按】本文为英国最高法院院长纽伯格勋爵(David Neuberger)于2015年11月24日在英国皇家学会(The Royal Society)发表的演讲,本文经授权后译出。译者:葛峰 身处卡尔顿府联排公寓(Carlton House Terrace)﹝1﹞,在诸位面前发表演讲,令我心中升起强烈的自豪与悲伤,两种情感皆因我家世渊源而生。先父和两年前英年早逝的胞弟迈克尔,都是非常杰出的生物化学家,也是皇家学会会员。尽管我曾在此参加过几次学术研讨会,可在这之前,我唯一出席过的讲座,是2003年迈克尔的皇家学会葛兰素史克奖获奖演讲。 但是,我对皇家学会的记忆可以回溯到更远。六十多年前,家父偶尔会在某个周末,带着年幼的我,前往位于皮卡迪利大街伯林顿府的皇家学会旧址,待上几个小时。我已无从记起他为何周末造访那里,但我记得,与我们偶然到访犹太教堂的经历相比,皇家学会之旅更为令人愉悦,少了些时间漫长之感。父母盛装出席11月30日皇家学会年度晚宴的童年记忆,我依然历历在目。1965年,因母亲身体不适,我获准替她陪同父亲出席晚宴,而且我记得,我人生中听到的首个餐后演说,就是时任新会长帕特里克·布莱克特(Patrick Blackett)做出的。 家父最为引以为傲的两个时刻,一个是自己在1951年被推选为皇家学会会员,另一个是迈克尔于1993年同样获此殊荣。我所受到的教育使我相信,没什么成就,能比成为一个获得皇家学会会员资格的科学家更为伟大。因此,我进入大学,花费四年时间,努力成为一个化学家,直至意识到自身能力更适合另一个学科之前,我一直在笨拙的从事着半合成蛋白质研究。我至今仍有心结,那就是,与从事科学研究相比,研究其他学科总是退而求其次之举。改述一下据称是卢瑟福勋爵(Lord Rutherford)说过的一段话﹝2﹞,我的感觉是,当谈论对知识的追求时,数学与科学才是正道,其他知识只是闲暇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