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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的鞋匠:虚弱的法学与堕落的法学院

  此文本不用推荐,它早就传开了。但今天把苏格拉底的鞋匠作为每日法律博客推荐,所以就专门写个帖子。
《虚弱的法学和堕落的法学院——中国大陆著名法学院评介》
  前言
这是一个混沌的江湖,如果把法学界视作一个江湖的话。
但是,《东邪西毒》教导我们,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所以,即使虚弱混沌,但还是江湖。只不过它的大号叫做法学界。
是江湖,就有座次。
法学院也不例外。
传说中,有两所叫做东吴和朝阳的法学院,他们最大的遗憾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所以,他们仍然在传说中沉默。
有时,在梦里,依稀能看见东吴师生的眼睛。泪眼婆娑。
因为,很多年以后,在古城苏州。有个叫做苏州大学法学院的自称其延续了东吴法学。
那一天,大雨倾盆。原来江湖变了。
   
点下面的链接看全文:
虚弱的法学和堕落的法学院之一至五(人大法学院、北大法学院、武大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
图片为豆子所加,作者g.originals

没文化·取消法本与因噎废食

  以下是在贺卫方老师《本科宜废 法硕当立》一文下的留言。

时间:2006-7-26 19:12:00

  不好意思,贺师,有几个问题想问下。
    
     其一,是,“高可上博士后,低可下职业高中”很混乱。但至少现在,高考是最公正的方式(制度安排上,比硕士博士招生都公正,当然,我没说要永远这样安排下去),现在不取消乱的,把那个最不乱的取消了,为什么?我不是作攻心之论,这最当忌讳。而且,注意,如果本科教育改革得好,成人教育是可以合并纳入的。我是问逻辑上如何说得通?
    
     其二,美国的JD似乎是Bachlor学位。更重要的是,美国学制与中国完全不一样,不能类比。不要说法律专业,任何专业,只要你想,即使你是博士导师,都可以申请其它专业的Bachlor学位读,并且也都不是说制度上保证一定申请得到。
    
     其三,是,学生满足于教师的灌输,是记诵之学。但,这是学生的错吗?是本科的错吗?我看,是教师的错!有几个教师真正能向学生讲授法律职业技巧?职业教育,要有能掌握职业技巧的教师,否则,不要说JM,就是JD也没用。的确要改革,但是应当改的是大学人事体制。
    
     总之,疑似因噎废食之举。
    
      再加几句,究竟需不需要所谓“社会生活经验”,那也是存疑的。如果法治健全,有一套法律职业教育,再加上适当实习,专业经验就够了;如果法治不健全,无论什么大学,都不可能(至少不应当)教授什么社会经验——总不可能教人家怎么请法官吃饭吧?
    
      更重要的是,以此来作为撤消法律本科的理由,需要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作为逻辑前提:法律本科读完了,制度上就立刻要能去独当一面地办案,这种逻辑,从何而来,即使是中国的法院、律所、检察院直接从本科进人,不也要先实习一段吗?

时间:2006-7-26 19: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