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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峰:管窥司法的仪式与尊荣

 

 唐居文、孙敏、葛峰:管窥司法的仪式与尊荣

—— 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就职典礼与法律年度开启典礼琐记



2012年10月1日,英国法院四大开庭期之一的米迦勒节开庭期正式开始,这意味着英格兰及威尔士法院进入了新的工作年度(Legal Year)。依照惯例,法律界要举办隆重的法律年度开启仪式以迎接法律新年的到来。就在同一天,法律界也迎来了另一个重要的法律典礼:原英格兰及威尔士上诉法院民事庭庭长(Master of the Rolls)纽伯格勋爵(Lord Neuberger),宣誓就任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典礼。



  两个典礼放在一起举办,过程紧凑,却也有着时间长度和礼仪程度的区别。最高法院院长的就任仪式简短,法律年度的开启典礼隆重。当日上午10点30分,纽伯格勋爵进入最高法院的法庭内,面对大法官们的审判席而坐,等待其他大法官的到来。当其他大法官们身着深黑色镶金缎服的法袍鱼贯而入全数到场之后,最高法院的副院长霍普勋爵(Lord Hope)开始主持典礼。首先是由纽伯格勋爵进行宣誓,宣誓内容包括两项:先是向英国王室宣誓效忠(Oath of allegiance),再进行司法宣誓(Judicial Oath),誓言效忠司法公正,在履行司法职责时,无惧无私、不偏不倚。宣誓结束后,纽伯格勋爵穿上与其他大法官一致的法袍,向各位同事躬身施礼,其他大法官依次回礼,最后是分别握手致意。整个仪式不超过1小时,现场受邀观礼的出席人员,除大法官外还有部分亲朋和宾客。



最高法院院长的宣誓就职典礼结束之后,接下来是按照英格兰的法律传统,进行仪式气息浓重的法律年度开启典礼。11点30分,大法官们与其他层级的法官和法律界的其他人士身着各自不同的仪式礼服,戴垂肩假发一同起身前往西敏寺(Westminster Abbey),其中最高法院大法官们继续身穿院长宣誓仪式上所穿的镶金缎服;英格兰及威尔士上诉法院民事庭庭长及上诉法院常任法官(Lord Justices of Appeal)着与大法官相似的长袍;皇家首席大法官(Lord Chief Justice of England and Wales)和其他高等法院法官(High Court judges)着红色鼬皮长袍;巡回法官(Circuit Judges)着缀有紫色饰带的蓝色长袍;检察总长(Attorney General)与其皇家大律师(Queen’s Counsels)身着丝质长袍,参加为时45分钟的英国国教圣公会(Anglican Church)的宗教仪式,祈祷上帝给予指引。除了英国的法官们、政府大臣和一般的高级律师之外,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的法官和英联邦的法官也受邀参加了祈祷典礼。祈祷仪式结束后,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与观礼宾客一起前往议会大厦(Houses of Parliament)参加由曾经代表着立法、司法及行政权的国务重臣——大法官(Lord Chancellor)举办的午餐招待会。整个法律年度典礼的仪式过程隆重而庄严,昭示着新的法律年度的到来。



两个典礼原本不会出现时间上的重合,法律新年开启典礼每年都会按时举办。但是,最高法院院长就职仪式的举办时间,却是要视前任院长的退休时限而定,并不与法律新年开启典礼时间一致。此次典礼时间重合,与英国规定的法官退休时限有关。



在英国,法官并非终身任职,但是为了避免因法官任职时间较短而影响裁判的客观公正,保证司法独立,英国法官的任职时间并不短;与此同时,为了保证法官对自己任内的裁决担负起“真正意义上的实质责任”,英国对法官的任职期限又进行了一定限制。立法者在“司法独立和要求法官负责”之间选择了平衡点,对法官的退休年龄做出了法律规定。根据英国《1993年司法人员退休及退养金法》的规定,1995年5月31日之后首次担任司法职务的法官退休年龄是70岁,在此之前担任司法职务的法官退休年龄则是75岁。根据该法规定,生于1938年1月的前最高法院院长菲利普斯勋爵的实际退休时限应该是2013年1月,纽伯格勋爵的继任典礼也该在那时举办。但是为了不影响最高法院工作的延续性,实现权力的有序交接,菲利普斯勋爵宣布提前退休,于是,纽伯格勋爵的就职典礼被安排到了今年,与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一起举办。



两场典礼是管窥英国法律传统和司法仪式的绝佳机会。英国法院划分庭期、法官穿着法袍、法官就职前进行宣誓、法律界举办法律意味浓厚的各类仪式的法律传统始于13世纪,历史悠久。司法机构历来对法律传统心怀尊重与敬畏,十分看重纪念传统的司法仪式,认为仪式是展示法律职业特征,彰显法治精神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正是这些看似繁文缛节却久经传承的仪式,帮助公众在心中将司法职业与其他职业相区分;与此同时,这些隆重的仪式,也反复的唤醒了法官们珍藏心间的、对司法职业尊荣的永久认同。



原载:人民法院报 | 日期:2012年12月28日

葛峰:调解利弊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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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按:本文发表于2011年4月28日的《南方周末》A3版法治栏目(http://www.infzm.com/content/58575)。原文的题目为《调解中的法院》,发表时编辑改拟了题目也对内容做了若干删减。此处贴出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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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中的法院

 

显然是为了应对政法主管部门对法院工作的要求,并应对法院系统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近年来,调解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与以往只是宣扬调解是化解诉讼纠纷的“东方经验”不同,现时的各级人民法院正在将这一经验发挥和运用到了极致。

葛峰:英国最高法院(UKSC)观察笔记(2011年3月)

20110301

日前,英国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在最高院使用twitter的指导意见。以往在阿桑奇保释听证案中,法官曾指出“实时文字报道须在法官认为不会干涉司法的施行及管理的境况下进行”,此次的规定的算是法院对实时报道范围的一次解释,这也是一直以来最高院致力于使法院变得“accessibility”(平易近人)的结果。

20110304

英国最高法院招募志愿者:今年5月起,最高院进入庭期(term),期间每月的一个周五,学生将会有机会进入最高院参观并在内举办辩论会。最高院现征集志愿者辅导他们的辩论。

20110307

日前,BBC4台以“正义的缔造者:国土上的最高法院( ‘The Highest Court in the Land: Justice Makers’)” 为名播出了一集时长60分钟的,有关英国最高法院的记录片。在片中4位大法官(LADY HALE\LORD PHILLIPS\LORD KERR\LORD HOPE)向观众侃侃而谈,纵论司法的性质和决策历程。对成立已经一年有余的英国最高院有兴趣的朋友可找来看看。只是似乎没有完整版。

20110310

NEW LAW JOURNAL新近文章简要述评了UKSC在2010年的工作情况。文章认为UKSC工作任务繁重;涉人权案件多,“准宪政”属性凸显;上诉人胜率高;更加公开;直播庭审不够;更进取有力,但未够足够时间评价其对宪政平衡的影响;司法人员的多样性和行政机构对司法机构人员组成的影响值得关注。

【判决书段落标记】美国最高院的司法意见书没有段落标记,一方面是受引证蓝皮书的影响,一方面是历史的原因。他们相信WEST的国家案例汇编的页码会方便引用,所以傲慢的美国人没有采用标记。在英国,段落标记是为帮助中立研究引用的,标记兼具审美和引用功能作用。加拿大甚至在段落标记上加注了网页深度链接。由此,爱尔兰也该提供段落标记了。

【沉默的法官1】据NEW YORK TIMES报道,美联邦最高院的托马斯大法官最后一次在口头辩论阶段发问已经是5年前的事了。托马斯大法官的“沉默”引发了口头辩论在司法决策过程中的重要性的争论。口头辩论一直被认为是辩护的关键环节。可是如果法官对律师提出的口头意见毫无反应,这是否意味着他们的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就行了?

【沉默的法官2】有人认为,口头辩论可以使法官从简要的辩护意见里看到律师详细的辩论思路;还有人认为,法官可以直接从律师的论战和自己的发问中获得有关问题的答案;更有有学者认为口头辩论并不是大而不当的形式化的东西,它可使公众看到法官的思考过程。

【沉默的法官3】有争议的是:有关口头辩论的意义的争辩似乎更容易发生在美国的最高院,在英国,这种争辩几乎没有必要。在美国,大法官们虽然习惯于支持与自己的思想偏好对胃口的辩论意见,但他们更多的还是倾向于支持更好的辩论意见,美国的大法官注重政治上的中立和客观。可是,在熟悉英国最高院的人的眼里,大法官更注重辩论意见的分量。

【沉默的法官4】大法官的“沉默”不仅事关口头辩论,它还涉及大法官的“政治性”问题。NEW YORK TIMES认为美国的大法官们比英国同行更“政治性”。英国没有沉默的法官,只有较少和较多介入辩论的法官。

【沉默的法官5】这还涉及媒体对大法官的关注的问题,美国的报章对大法官的言行的进行长篇累牍的追踪和报道也许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更强的政治性有关,与英国同行相比,他们更为公众所知悉,更具争议。GRISHAM的《塘鹅暗杀令》是围绕美国最高院法官的任命所展开的,但是这种小说不太可能选取英国的大法官们作为素材。

【沉默的法官6】英国最高院设立的目的在于使法院更平易近人,更公开,使法官进入公众的视野,让公众了解司法机构的功能与作用。虽然英国大法官们还没有像美国的同行那样被聚焦在媒体中,但随着媒体和公众对法院和法官的兴趣的增长,英国的大法官们该从美国的同行那里学会如何面对镁光灯的闪烁了。

20110311

【最有趣的大法官1】波士顿大学法学教授WEXLER通过研究法庭记录中记载的庭审过程中出现的“笑声”的次数,得出结论:斯卡里亚是最有趣的大法官。RYAN MALPHURS则通过研究庭审中笑声出现的具体情境,结合心理学及传播学理论,细化和推进了这一研究,结论依旧是斯卡里亚大法官最有趣。最严肃的大法官是谁?嗯,当然是“沉默”托马斯大法官。

【最有趣的大法官2】RYAN MALPHURS研究结果前三名是:斯卡里亚,布雷耶,罗伯特斯。庭期内的131次笑声中,60次是由斯卡里亚大法官的发言引起的,布雷耶大法官30次,罗伯特斯大法官12次。

【最有趣的大法官3】RYAN MALPHURS发现大法官进行自嘲和“幽律师一默”比较多。在他之后,新的观察发现新晋的艾琳娜·卡根大法官也很幽默,很有潜力在榜单上排名靠前。不苟言笑的艾里托大法官有时也会偶发惊人之语,当斯卡里亚大法官在讨论法律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含暴力内容的电子游戏的案件中,问及第一修正案的起草者是如何考虑政府对暴力内容的限制界限时,他插话说:“我认为斯卡里亚大法官是想知道麦迪逊对电子游戏的看法”。

【最有趣的大法官4】有网友讲了个段子:有个年轻的律师在口头辩论中,经常把台上的九位大法官(JUSTICE)误称为JUDGE。斯卡里亚大法官说,年轻人,任何律师都该意识到坐在这里的是JUSTICE,而非JUDGE.年轻人愈发紧张,斯蒂文思大法官安慰说:别担心,宪法也常犯同样的错误。

20110314

【大法官不好当】LORD PHILIPS习惯于5点起床工作,还经常在深夜醒来梳理脑海中浮现的焦点问题。他会经常失眠,因为“这工作是有智力挑战的,仅有体力的专注是不够的,你需要反复不断的琢磨它”。负责草拟主要法律意见,意味着繁重的阅读与书写,LORD HOPE会离开伦敦另寻他处以便安静的书写。LORD PHILIPS说“我们是普通人,当事人的痛苦我们感同身受”。

20110316

【法律教育与司法机构多元化】内殿律师学院就法律教育的未来与司法机构多元化进行研讨。与会者认为律师培训课程学生数量大影响教育质量,费用高阻碍中产以下的人学习法律,影响司法机构多样性。职业培训的高淘汰率和“因材施教”等问题的探讨饶有趣味。有人进言,法律职业虽然淘汰率高,费用大但与买彩票相比还是很划算的。

20110317

【名正则言顺】英女王近日签署授权令,决定最高院的每位大法官都将被称呼为LORD或者LADY,但这只是“礼节性”的称呼,并不意味着他们被任命为终身贵族。PHILLIPS对此表示欢迎,认为此举可以保持法官们称呼上的一致。此举在苏格兰已有先例,毕竟名正则言顺,就英国的现状而言,大法官们的称号不仅仅是仪式或面子问题,这可是履职的必要条件。

20110321

【法官的品质】首席大法官说,做为法官,要有才智,熟稔法律,但可能更重要的是具有应对世界的智慧,去感知和理解与我们背景不同的人。法官要有公平、开放的心灵,平衡的心态以及独立的精神,要有勇气去做正确的事情,即使这样做并不受欢迎,实际上,这些做法可能大多是不受政客、政府和媒体的欢迎的。
 
2011-03-25

【新任大法官】据泰晤士报报道,Sumption和Wilson爵士已被任命为新的大法官。他们分别接替退休的Saville大法官和转任MR的 Neuberger大法官。目前,大法官职位已暂无空缺。Sumption曾是大律师界的翘楚,但18个月前他的候选资格曾受阻碍,此次终于修成正果。 Wilson爵士曾是知名的家事法官。很奇怪,唐宁街10号和最高法院似乎还没有发出公告。

2011-03-28

【政府与法院的关系】在WL Congo判词中,在判定政府行为非法后,LORD Dyson微妙的说,出于政治上的原因,宣布政府正在执行的政策非法,是危险的也容易使法院陷入批评。卫报的社论说他是在给热衷批评法院判决的大臣们给予小小的警告。社论认为大臣们不该推卸自己的法律责任而去通过攻击维护正义的法官,来转移视线。

2011-03-30

【法官任命的方式】美国的法院从来就不缺戏剧化的事件。在以竞选方式选任法官的威斯康星州,最高法院法官们之间的谩骂事件被曝光,一位男性法官以相当激烈的言辞攻击了一位女法官。联想到以往的法官候选人们在竞选过程中的相互攻讦,似乎英国以非选举的方式任命法官还是相当明智的。政治模式介入司法看来问题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