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美中WTO知识产权争端的Propaganda

围绕美中WTO知识产权争端的Propaganda

2009年3月20日,WTO争端解决机构正式通过了DS362专家组报告(美国诉中国影响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案,两年来,我在这里这里这里这里这里一直对此案进展有记录)。了解WTO的都知道,如果没有上诉,专家组报告是不可能通不过的,因为只有“一致反对”,才会导致不通过。而专家组报告已于1月份公布,所以现在已经不算什么新闻了。简单地说,本案中,专家组的判决是:

(1)认定中国著作权法第四条所规定的“违法作品不受本法保护”及其它相关法规中的审查措施有违TRIPS及伯尔尼公约的作品自动保护原则(关于这一点,我的一篇论文有详细分析);

(2)中国海关根据特定条件,决定将罚没的侵权品捐赠给社会公益机构、卖给权利人或拍卖处理等方式本身并无不妥,中国海关在将罚没商品拍卖前,只是除去侵权品上的商标而没有其它措施(例如征得商标权人的同意),是违反TRIPS规定的。

(3)中国已经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盗版和假冒行为进行了刑事处罚。至于这个处罚标准是否适当,美方有义务举证,但美国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个“规模”不是“商业规模”。“商业规模”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起诉方必须证明:对相关的确定市场和特定产品而言,被诉方的法律措施,确实无法涵盖所有达到“商业规模”的商标假冒和盗版行为(从WTO法发展的意义上讲,这一段专家组意见最为重要,也最为精彩)。

好玩的是,对这个纠纷裁决结果,不同方面竟作出大相径庭的表述。美国政府在专家组报告公布后宣布自己获得“胜利”,而中国方面的宣传中,中国又成了“胜诉”甚至“完胜”。学法律的都知道,一个纠纷中,双方的主张往往各有合理之处,判决也是针对具体主张进行的判断,哪来的那么多“完胜”或者“完败”?就事论事地实话实说就那么难吗?

 

参考阅读,不同版本的新闻转载:

版本一,人民网:《中国胜诉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

记者 沈衍琪 2009年03月23日

  美国对我国知识产权问题长达两年的“纠缠”最终以全面落败而告终。日内瓦时间3月20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案专家组报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昨日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专家组报告驳回了美方的绝大部分主张,广泛地肯定了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

  专家组报告将成为最终定论

  2007年4月10日,美国以中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不符合世贸组织有关规定为由,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诉讼,并于8月首次提出设立专家组的要求,但被中方依据相关规则驳回。而美方在当年的9月又再次提出设立专家组的要求,按照世贸规则,专家组自动成立,中美两国间长达两年的知识产权争端也由此揭开序幕。

  美方提出的诉讼焦点主要集中在三方面: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门槛问题、海关处置侵权货物的措施问题,以及依法禁止出版传播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

  据贸易专家介绍,按照世贸相关程序,专家组昨日在日内瓦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今年1月世贸组织发布的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专家组报告进行表决。由于美方已经放弃了继续上诉,这份报告将会成为中美知识产权之争的最终裁决结果。

  《报告》肯定中国知识产权制度

  对于美方来说,专家组昨日出炉的专家组报告无疑会令他们失望不已。(错了,报告早就出炉了!)

  在刑事门槛是否设置合理的裁定中,专家组支持了中方的观点,裁定美国没能证明中国有关刑事门槛的规定不符合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而在中国采取的海关措施方面,专家组认为,虽然海关对进口冒牌货仅摘除非法标志的处置方式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但美国没能证明捐赠给社会公益机构、卖给权利人等处置方式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美国也没能证明中国有关拍卖的规定影响了海关销毁货物的权力。

  同时,在依法禁止出版传播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上,专家组报告尊重了中方关切的问题,尊重了中国文化的独立性,报告也仅仅就《著作权法》个别条文的表述提出了意见。(这段最好笑……)

  专家:中国对于此类争端应奉陪到底

  北京海关一位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年加大。美方的指责不仅无视中国作出的努力,也不符合相关事实。比如在海关监管方面,按照国际惯例,知识产权的监管一般仅仅用于进口货物的报关环节,而我国则将这一“前哨”移到了出口环节,在产品走出国门时就进行知识产权查验。据北京海关提供的数据显示,仅去年上半年,北京海关查获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就超过一千批次,货值逾千万元人民币。

  在此次世贸组织的专家组报告中,专家们就对我国的海关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专家组报告中指出,中国海关措施不仅适用于进口货物,还适用于出口货物,这样的做法高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所规定的义务。

  “中国理应在此次知识产权争端中获得完胜。”商务部对外贸易研究院专家梅新育认为,这些年,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人力物力投入之多、工作强度之大、成效之显著,均系前所未有。美方对这些视而不见,一味提高要求,实属得寸进尺。他同时指出:“近年来美国多次利用中国‘入世’不久、对世贸组织规则熟悉和运用水平尚有差距的弱点,向世贸组织进行申诉,企图迫使中方退让,我们在这一问题上必须奉陪到底。”

 

版本二,中央社:《美中智財權爭端 雙方都宣稱勝利
2009/03/21 09:35:47 (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日內瓦20日專電)

世界貿易組織(WTO)今天通過一起美國控中國保護智慧財產權不力案的專家小組報告,對於這份1月26日出爐時美國即宣稱勝利的判決,中國今天也宣稱有利中方。

中國商務部在新聞稿中指小組報告「駁回了美方的絕大部分主張,廣泛地肯定了中國的知識產權制度」。

這起美國在2007年4月向中國提出諮商要求的訴訟,共涉及中國的三項爭議措施。同年9月成立的專家小組在今年1月底提出的報告中,部分採納美方觀點,部分認為美方舉證不足。

由於雙方都不上訴,報告在今天的爭端解決機構(DSB)會議獲通過。美中都在會中發表聲明,各自強調判決對己方有利的部分。

在第一項爭議措施著作權方面,小組同意美國主要主張,即中國著作權法第四條不保障未通過審查的作品,違反「與貿易有關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中國在聲明中說,關於從未提交審查的作品、等待審查結果的作品、通過審查作品的未修改版本不受保護等方面,小組駁回美方論點。

第二,美國指控中國海關將查獲的仿冒商品僅僅去除商標後,就進行拍賣流回市場,這會混淆消費者認知,反而傷害被仿冒品牌的商譽,甚至讓仿冒行為有增無減。小組認為,只有對進口產品採取這種措施才違反TRIPS相關條文,出口則不構成。

中國指出,其海關查獲的仿冒品,99%以上都是出口的,因此,小組指為違法的去除商標後仿冒品拍賣,「在中國似乎連一件也不曾發生過」。

第三項爭議,是美國指控中國把盜版或商標仿冒構成刑事犯罪的數量門檻訂得太高,小組認為美國未能證明這些門檻高到無法打擊商業規模的盜版和仿冒。美國在聲明中對此表示尊重,同時樂見小組也沒有應中國要求,為這些成罪標準背書。

 

版本三,VOA:《世贸裁决美中知识产权保护争端
记者: 袁野 华盛顿 Mar 21, 2009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正式通过了一项专家组报告,部分同意美国提出的有关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不力的指控。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和中国商务部对此作出不同解读。

星期五,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美中两国知识产权争端案专家组报告。该报告对美国就中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不力提出的三项指控中的两项表示同意,但认为另外一项指控证据不足。

*美国:中国执法很多不合世贸规定*
美国贸易代表柯克在他上任后发布的第一份声明中指出,世贸组织的决定表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的很多方面不符合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柯克说:“美国将毫不犹豫地通过所有妥善的方式,确保美国产业、作家、以及艺术家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确保我们的贸易伙伴履行他们对世贸组织的承诺。”

美国在2007年4月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指控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存在三方面障碍。第一,美国认为中国《著作权法》没有对不符合中国内容审查标准的作品提供版权保护;第二,中国海关允许拍卖仅仅摘除了冒牌标志的侵权假冒产品;第三;中国法律对侵犯商标权和假冒产品设定的刑事制裁门槛过高,不符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

今年1月26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小组就美国提出的申诉发表了报告,认为中国在《著作权法》和海关措施两个方面违背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但同时裁定美国没有拿出足够证据表明中国违反知识产权的刑事起诉门槛过高。

本星期五,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正式通过了这个报告。

*中方作出不同解读*
国际贸易咨询公司奋进全球战略(Endeavor Global Strategies)的创始人、前美国贸易代表助理肖恩.斯派塞(Sean Spicer)说:“很明显,这个决定已经让中国意识到,他们目前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我认为美国会在这个问题上继续向中国施压,促使他们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更有效的法律法规。”

不过,中国政府对于世贸组织的意见做出完全不同的解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星期五就此发表谈话说,世贸组织专家组报告驳回了美方的绝大部分主张,广泛地肯定了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针对海关处置侵权产品问题,中国商务部认为,虽然世贸专家组认定中国海关允许进口冒牌货摘掉标签后可以拍卖的做法违背了世贸有关协定,但美国没有证明这些产品捐赠给社会公益机构和卖给权利人等处置方式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关于《著作权法》,中国的说法是,虽然世贸专家组认为,中国拒绝对未能通过内容审查的作品、以及通过审查的作品中被删除的部分提供著作权保护违反了世贸组织有关协定,但美国没能证明从未提交审查的作品、等候审查结果的作品、以及通过审查作品未经修改的版本也属于此类范畴。

*斯派塞:外交努力会继续*
国际贸易咨询公司奋进全球战略的创始人斯派塞认为,两国政府在解释世贸组织决定的时候偏重于对自己有利的一面,因此得出不同结论。他说,在世贸组织审议这件纠纷案的过程中,美中两国通过双边渠道解决知识产权争端的努力不会停止。

他说:“外交努力还会继续。我确信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法律专家会再次研究中国法律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制裁门槛过高问题,看看有没有其它的解决办法。”

按照世贸组织程序规定,中国将在未来30天内就世贸组织的决定做出回应。

One comment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