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ng Wing v. United States 163 U.S. 228 (1896)

Wong Wing v. United States 163 U.S. 228 (1896)

本案所确立的规则(Rule):

在美国领土上的所有人,包括外国人,都有权享受宪法所保障的权利。

事实(Fact):

中国公民Wong Wing(原告)因在美国非法居住而被判处艰苦工作。根据联邦法律,美国(被告)未授予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Wing提出了一份人身保护令令状的请愿书。巡回法院驳回了永安的请愿书。美国最高法院授予证书。

法律问题(Issue)

在美国领土上的所有人,包括外国人,都有权享受第五和第六修正案所保障的保护吗?

判决及推理(Holding)

是的,在美国领土上的所有人,包括外国人,都有权享受第五和第六修正案所保障的保护。尽管美国政府可能监禁并驱逐非法在美国充当劳工的外国人,但作出决定的过程必须根据宪法的规定。换句话说,宪法保护不仅限于保护美国公民。WING 虽然不是美国公民,但人在美国,因此有权获得美国宪法的保护,包括享有正当法律程序的第五修正案权利和由陪审团审判的第六修正案权利。在没有提供这些保护的情况下。因此,最高法院批准了Wing提出的人身保护令令状。巡回法院的判决被推翻。

判决书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