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原创]互联网上著作权侵权案件公证证据保全应注意的事项
这是整理自用的网络公证手册的一部分草稿,其中引用了吴浩仑律师文章《网络纠纷案件公证之兵家大忌》的一部分(文中均已用绿色注明并链接到来源网址),转载者请注意,引用吴浩仑所撰部分请直接标明来源网址:http://www.lawyerwu.com/data/2004/0313/article_724.htm
网络上公证证据保全,可以用于以下种类的纠纷形态:(1)互联网著作权侵权案件;(2)网络域名归属的纠纷;(3)互联网上言论侵害他人隐私权、名誉权或商业秘密的案件;(4)涉及交易行为的互联网服务(如网上购物)等。其中第(1)、(2)两类案件在全国各地的发生率已经较高,目前各地法院已先后受理了很多起相关诉讼;(3)、(4)两类案件的发生率目前处于明显上扬的趋势,也已经从北京、上海等中心城市向全国辐射。以下结合各地经验和一些资料,首先探讨上述第(1)类案件中所涉及的证据保全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