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皓:什么是好的互联网应用?互联网的四个层次

董皓:什么是好的互联网应用?互联网的四个层次

【导读】什么是好的互联网应用?我的答案:不是作为通讯工具,也不是作为传播手段,甚至不是作为信息来源,而是作为交谈对象。

最近,“互联网思维”赫然成为产业界和投资者的热门词汇。不过,敢拿这个词造句的人,未必认真考虑过什么是互联网,以及什么是好的互联网应用。既然大家都敢于胡乱,那么我也就胡乱说几句。

简言之,要想判断什么是好的互联网应用,先要弄清互联网的四个层次。只要你手下的码农爱岗敬业,针对每个层次都能作出不错的应用。但是,能够综合前三个层次而达到或者接近第四个层次的应用,那才是好的互联网应用。

第一个层次:互联网作为一种通讯工具,提供信息传递的通道

互联网通讯工具的最典型代表是电子邮件,其次是即时通讯工具,比如QQ。

作为通讯工具的互联网和过去的电话网,邮政网络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它们的作用都在于把你想要传递的信息传递给明确的、特定的对象(地址)。你的信息传递目的是明确的,互联网是通道——注意,是通道。

到现在为止,互联网作为一种通讯手段所能产生的社会价值是有目共睹的。不但产生了社会价值,而且还产生了可以量化的商业价值──比如,我和我的客户之间,我的客户和他们的客户之间,几乎70%的工作都是通过电子邮件完成的,很难想象没有电子邮件的状态是什么。这种状态其实在10年前还很罕见。

由于其明确的,可量化的商业价值,互联网通讯已经产生了足以匹敌传统通讯手段的商业吸引力。现在赚钱的互联网应用,绝大多数都是建立在“作为通讯工具的互联网”的基础上。举个例子,为什么网络上的数据库可以卖钱,是因为在互联网出现之前,你很难一边坐在你的床上抚摸着你的老婆或者老公的油肚,一边查阅你的博士论文所需要引用的1940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事实上,为什么会产生“域名经济”,为什么Black Berry能大行其道,都是因为作为通讯工具的互联网的商业价值能够被计算出来。

第二个层次:互联网作为一种传播工具,制造并散布信息

如果说,作为通讯工具的互联网对应的是电话网络和邮政网络的话,那么作为传播工具的互联网对应的是所谓的”媒体“。比如电台啊、报纸啊、村委会的大喇叭啊什么的。“媒体”与“通讯”不同,它们所发布的信息不是以特定的个体,而是以不特定的大众为传播对象。换句话说,不管是所谓新闻,还是所谓广告,或者是春节联欢晚会、世界杯比赛,它们的目标受众都是不特定的人。建立在这个意义上的互联网,就形成了“作为一种传播(宣传)工具”的互联网。

与作为通讯工具的互联网相比,作为传播工具的互联网对传输技术和传输速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都是到火车站接个人到你的地方睡觉,这个人如果是你男人,那么你只需要点对点地跟他打个电话让他知道你在火车站出口等他,或者找只不会吃纸的鸽子给你送个信,或者再不济,可以让你的老乡靠腿给你送个口信。当然,你也可以通过你手机上的移动QQ留个言。但是,如果你是开旅馆的,想让你不认识的游客到了火车站后进你的大堂而不是进你恨死了的隔壁葛老板开的黑店,难度就大多了。比如,你可能需要花好多钱在火车站附近买个广告牌,写上“如花旅店爽爽爽”,或者雇个如花但不一定似玉的小妹妹在火车站门口举个牌子,或者直接买通铁道部部长让他给你开个小灶,规定凡是想春运期间买票的游客都必须下榻如花旅店之类的。

作为传播工具的互联网,长期都没办法能与传统的宣传(传播)工具匹敌。其原因是:互联网在基础结构层面(infrastructure)是以寻址为基础的,没有信息接收者的地址(不管它是IP地址还是微信号),就很难把信息传递过去。在网站还不是那么多的时代或者互联网被充分管制的地方,这个问题不大,反正大家不是上新浪就是上新浪、不是用QQ就是用QQ。但是,因为互联网的本性就是离散的,网站稍微多一点就麻烦了。你怎么才能把你的信息给全国人民都看见呢?

为了弥补这个缺陷,人们想了很多手段。比如信息管制,比如“hao123”(就是把几百个网站放在一个页面上的那种网页),比如满天飞的弹窗,比如中国早期的博客上的推荐用户等等。但是,因为基础结构的制约,互联网在传播能力上很难以战胜广播网。人家广播网占用了一个频率后,就等着堵在三环上的司机哥哥和姐姐们来接收了,它是往空气里发信号的。而互联网站呢,占用了一百个域名也没用,你本质上还得在跑到三环上去找司机──问题是,三环已经堵死了啊,等你找到人家的时候,人家已经在家里看电视了──对,电视,不好意思,又是传统的广播网。

不过,作为传播工具的互联网也有它超越传统广播网的优点,那就是发布信息的门槛看上去很低。只要能连进互联网,谁都可以发出信息来(当然有多少人实际收到是另一回事)。这是一个革命性的变化。注意,我说的是革命性的变化。因为你的信息一旦发出去,只要知道了你的地址的 人,就可以看到你的信息,所以你就会有幻觉,以为你跟伟大的CCTV一样了,所以你就会很HIGH──传说中的所谓“自媒体”,就是这么给传说出来的。正是因为有所谓自媒体的幻觉和传说,正是因为有那么不多的几个论坛大虾或者著名博客,所以大家就很开心地在互联网上制造信息了。这也就成就了第二阶段的互联网的另一个功能──信息制造工具。

当然,我这么说有一半是在搞笑。互联网上信息爆炸的更重要原因是三个字:“数字化”。数字化可以把完全不沾边的不同信息,甚至化学组成完全不同的物质变成相同的数据流(后者就是所谓的3D打印,所谓的物联网等等时髦词汇的来源)。由于互联网出现之前电子计算机已经普及了,将一个东西数字化的成本是很低的;数字化之后,放在互联网上的成本也是很低的。

换句话说,虽然互联网作为宣传工具在基础结构上存在缺憾,但作为信息制造工具则很给力。并且,这种信息制造的过程是很难通过传统的媒体控制手段控制的。所以就有了从伊朗到突尼斯再到埃及的所谓推特革命(当然,在互联网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推特只是非常非常初级的东西,千万不能高估了它),所以就有了传说中的网络人肉搜索,所以就有了互联网审查──互联网审查这个东西从基础结构的角度上看,其实就是传统的宣传工具和互联网之间的战争──戈培尔时代,只要控制了消息或者谣言的出口,就控制了舆论,消息的入口是很难控制但也不需要控制的。现在不同了,每个消息的出口, 在理论上都可能扩散到全世界。审查就变成了导弹拦截──你要发出一颗导弹很容易,但要正好撞到对方来袭的导弹,就很难了。而如果你想拦截的导弹不是一个对方,而是去无来处四面八方,你的拦截就基本不可能了。

第三个层次:作为信息来源的互联网

在“信息爆炸”这个单词最流行的1990年代,其实信息根本还没怎么爆炸。真正让人们产生信息搜寻的焦虑的,是2000年以后。有的人可能会认为,是搜索引擎或者说Google提供了你想要的东西,是baidu给你找到了音乐。这种说法把下半身和上半身倒置了。事实上,是因为上述第二层次的大量信息积累, 才有了信息查找的焦虑,才让搜索引擎变得有价值。Google恰逢其时地提供了搜索功能,在一定层面上解决了这种焦虑。因此你就很喜欢它了。

现在,作为信息源头的互联网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解放了人们的肉身。如果你的电脑出了个什么问题,你一般不会打电话叫你中学同学的表哥的老婆的同事来家里拆机器了(这个一度很流行的),而是直接在搜索引擎里输入几个类似的关键词就可以了。以我的经验,至少在电脑技术、八卦新闻、食谱、性知识(及其演示)等方面,只要给你一台联网的设备,只要你愿意坐下来和互联网(而非某个特定的人)作一些交流,你基本就可以不求人了。

商业价值这个东西很有意思,有比较的东西才会有明确的价格,没有比较的,就难以有一个公平的,或者说可以计算的价格。与前面两阶段相比,第三层次的互联网比较难计算价格,或者用更Fancy的说法:没有完整的商业模式──你明明得到了好处,却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付钱。谁也没听说过搜索引擎是需要付钱的,但是谁说搜索引擎就一 定可以永远不付钱呢?TIM WU的书提醒我们,这个层面的互联网是有可能收费的。苹果iPhone的成功也告诉我们,这个层面的互联网,是可以让你愿意付钱的──尽管你付的钱表面上是一台设备或者一个APP,但APP Store是挣了钱的。

第四个层次:互联网作为通讯对象

是的,我说的是作为通讯对象,我没打错字。第四个层次的互联网的确和第一个层次的互联网看上去很相似。它们的区别在于:第一个层次的通讯,你在发出信息前, 有确定的接受者,互联网是管道。而第四个层次的通讯中,互联网本身是交谈的对象。你不是在通过互联网和别人建立联系,而是和互联网本身进行交谈。

我非常喜欢四年前听到的一个讲座,说当时联网的个人计算机的运算能力的总和,貌似和一个人的运算能力相同,其记忆能力,也和一个人类似。这就引入了一个伦理学问题:互联网作为一个整体,是不是可以被当作一个人呢?

也许有的人会觉得这种想象天马行空,但这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如果你可以访问youtube或者别的视频网站, 请搜索 3D scanner和4D Printing,你会发现不但有形的三维物体可以通过互联网在异地几乎同步地复制出来(类似于武侠小说里的“乾坤大挪移”),而且连一个增加了时间变量或者温度、湿度等等任何条件的过程也可以被复制出来。

人的感官莫过于视觉、触觉、听觉、味觉、嗅觉。听觉和视觉信息早已可以数字化,而触觉、味觉和嗅觉信息也不是难以逾越的障碍。4D Printing甚至几乎触及了你的灵魂,以现有技术,要让你收到的一个铁环在接触到你的体温后变成一个心型戒指,只需要几个材料工程师和程序员。

当互联网发展到这一步的时候,它/她/他至少在感官层面,已经能成为一个可以“沟通”的对象了。

有人会争辩说,“感官层面的互联网还是互联网啊,这些信息还是人制造的。”可是不要忘了,个别人制造的信息和信息的综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你在使用百度知道或者携程网的酒店推荐服务的时候,你是不会在乎是谁回答的问题或者是谁写下的酒店评价的,你得到的是百度或者携程给你的答案。这些都还只是初级的应用,在不远的将来,某个名为虚拟,实际一点都不虚的对象完全有可能与你交谈,陪你娱乐、给你做饭、向你撒娇,甚至和你嘿咻。

作为通讯对象的互联网的社会价值几乎可以穷尽我们的想像力。如果说,过去的社会是由一个个的个体所组成的话,那么当互联网作为通讯对象的功能完全得以达到的时候,社会的组成单位也可能转化为某种“漂浮”于网络世界的数字个体。试想,当你的所有记忆和信息都已经数字化并且储存在互联网之中以后,它们能在我的肉身消亡后继续保持原有的组织结构继续运行,并且继续对互联网上的其它信息流发生影响,你凭什么说我已经死了呢?这不是神话

根据我有限的知识,真正的障碍也许在于存储设备。所谓巨量的数字化信息其实还远远不够巨量。要真正使互联网全方位地成为通讯的对象,现有的存储技术貌似是不行的。不过,即便从赌徒的角度出发,我对克服这种技术障碍的信心也相当大。

综上,什么是好的互联网应用?我的答案是:将互联网作为交谈对象(哪怕是在非常狭窄的方面),综合利用前三个层次的功能的应用就是好的应用。回想互联网上曾经出现的传奇,从雅虎到Google,从Facebook到Twitter,从Talking Tom到SIRI,甚至是更早期的论坛或者后来的豆瓣音乐,都在它们各自出现的时代,提供了相对更接近于“通讯的对象”而非“通讯的通道”的服务。这些服务在出现的时候也许没有商业价值(因为没有可以用来比较定价的东西!),但它们最终都可能成为改变商业模式乃至引发社会变革的东西。相反,那些借助抄袭甚至借助互联网审查而得以生存的蹩脚模仿者,即使能赚到由于级差地租而产生的利润,也绝对不可以被称之为“好”的东西──除非,你真的仅仅活在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