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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中国法律博客 — China Blawg of the Day

注:
1. “中国法律博客观察”站点服务器到期,大家可到www.sinoblawg.com看过往的Blawg介绍,最新的几天的介绍,登载在我的论坛上:
http://shecan.net/bbs/cgi-bin/topic.cgi?forum=4&topic=109
2. 从今天起,我会尝试为被介绍的博客增加简单的观感——060112。

贴介绍中国法律博客,欢迎留言推荐博客。 This introduces Good Chinese/China Blawgs. You may recommend Blawgs also at here.
本页会随时更新过往的博客介绍,都记录于“中国法律博客观察”上,请各位点这里查看 This Page will be updated FROM TIME TO TIME.The former blawg intros are recorded here.

反垄断法比较研究 —- China Blawg of the Day 2007-1-31

[Blawg Name] Comparative Anti-monopoly Law
[URL]
http://kartellrecht.fyfz.cn/blog/kartellrecht/
[RSS] http://kartellrecht.fyfz.cn/rss.aspx
[Blawgger] Jalx007
[Language] Chinese,German
[Catch Words] Anti-monopoly
[Copyright License] All Rights Reserved
[Comment] A good window for understanding German anti-monopoly law.

————Chinese—————
[Blawg名] 反垄断法比较研究
[地址]
http://tao1991.fyfz.cn/blog/tao1991/
[RSS] http://kartellrecht.fyfz.cn/rss.aspx
[Blawg作者] 绍耕
[语言]中文,德文
[关键词] 反垄断法
[版权许可情况] 所有权利保留
[评注] 一个了解德国反垄断法的窗口

法天下——法律人的豆瓣?

  今天无意中进入法天下。发现这个站点很是有些Web 2.0的感觉,有点像豆瓣,和Andy他们的法律之路相比,胜在简捷和清爽——尽管在我看来,将来的发展趋势应该还可以更简捷,但对现在的中国法律网民来说,这个似乎已经不错了。

  至少现在看来,强调Tag,强调真正的交流(而非“顶帖”),一定是趋势——Flickr已经是最好的样板。如果这个站点能稍微加强日志编写中的链接功能,那么估计会更好一些。至于引用通告,因为现在太多的垃圾信息通过引用通告来传递,的确是个问题,不过我相信技术上是可以解决的。

  希望法天下越走越好,希望中文网络尽快形成真正能进行有意义,增长智识的聚落,形成一个又一个可以讨论问题、同时又开放的圈子。

法豆:中文Blawg批判——别让Blawg变成BBS

  不是正题,但要说在前面的话(可以略过): 国人对“blog”一词的翻译,有网志、博客、部落格等多种。在中国大陆,在Blogspot等全球最有影响的blog服务提供者被屏蔽的条件下,众多blog服务提供商利用“博客”一词在中国媒体文化中独特的亲和力和吸引力,使其成为“Blog”在中国最通用的翻译。但是,一些对互联网文化有所认识的人们,早已对这个词汇的模糊性、误导性提出过强烈的批评(点这里看),这种批评绝非仅仅基于技术,而是对中文Blog的体制性忧虑。为了正本清源,我今后将直接用Blog、Blawg(法律“博文”)、Blawgger等词汇——这绝对不是所谓“美国的月亮圆”,而恰恰是为了防止和批判只学形式,而忽略实质的、真正的生搬硬套。

在前两天的Blog中,我对“BLawg是什么?”进行了解释,此前,我还写过“博客这个狗东西”、“法律博客更应重视知识产权”等关于中文Blawg圈的批评文章,因为(1)自己的能力太差,并且思考也有不断深入的过程;(2)Blog、Blawg发音的近似让人容易犯晕,而且在中文法律Blawg圈,对互联网文化有所了解及希望了解的人还不多;(3)人们对互联网特别是Blog的认知限于中文环境(出于某种原因,中文简体网络一直在一定程度上与世界隔绝);(4)读者习惯性的对电脑屏幕上的文字的囫囵吞枣……等等原因,这些文章没能起到我企图起的作用。不过这没关系,这一现状本身就值得我反思和进一步努力——除了自己的blog文章继续恪守blog的原则外,继续发表对中文Blawg圈的批评。以下是我的最新想法,权且命名为“中文Blawg(法律博客)批判之一:别让Blawg变成LawBBS”。

正题:中文Blawg批判之一:别让Blawg变成LawBBS

从“法律博客是什么”说开来

  吴丹红的《有感于“法博三剑客”》发表后,引起了一场争论,我在公爵王的相关文章《看法律博客的风向标》中凑热闹留了言,这里把思路再整理下,希望本文不但能澄清和防止一些不必要的争论,并且让争论变为更深入的讨论,从而对所谓中文法律博客圈(Chinese Blawgsphere)的发展有更多的助益。呼…似乎有点托大,不过嘛,请大家先看看再砸好了,呵呵。

  小弟不是和事佬,不过我还是得先说一句:在大的原则立场上,大家的看法差异不大——丹红也好,公爵也罢,都对“blogger”们自由地发表言论没什么异议(不好意思,不是故意说英文,后面大家就知道我为什么不用“博客”或者别的什么了)。我想,之所以会发生争论,主观上也许是因为不同的人期望阅读到的东西不一样,或者说大家喜欢的文风不同(这其实真的可以理解,每个人都会喜欢或不喜欢某些文风),但客观上还存在一个原因,那就是大家在发言前,似乎还没对争论的基点,也即“法律博客是个什么东西?”有清晰的认识。我跟女朋友(扯远了,汗ing)打电话也常犯这种错,本来好好的,但说着说着就生气了,等回过头来一想,其实是大家没把说话的前提弄清楚,从而产生了误解。

  一、我们讨论的是什么  

  有误解,当然要澄清,否则就没法讨论下去了(这不,丹红兄就关闭了自己那篇文章的评论),可是不讨论更不好——小两口憋不住了还有一句我爱你,Blawgsphere里没了交流,那可就难得弥合了。所以,我们必须先把所谓“法律博客是什么”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