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本身,不是讨论

表达本身,不是讨论

姓名:未名斋主   博客网址:dzlai.fyfz.cn   时间:2006-7-9 18:32:00
Donnie学友:以下是我在你博客上的留言,请批评。
     拜读了你的大作,很有意思。我对网络技术不懂。我进入博客世界,是友人的鼓动,是我自己的一个小打算的结果。我的小打算就是:我不认为博客世界是不可以讨论学术的,因为在我看来,任何地方都可以讨论学术,而且有许多人都喜欢学术,喜欢严肃思考。
     你关于博客的讨论,是“关于”博客的讨论,有意义。然而,我觉得更有意义的是,每个人都可以带着自己的一个小打算来建自己的博客世界,即使是象一个小姑娘对某帅哥发生好感那样。我以为,这才是博客得以存在本身的意义。
     正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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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Donnie   博客网址:donnie.fyfz.cn   时间:2006-7-9 20:11:00

邓老师:

在把我那边的回复粘过来以前,我想先问您以及所有其它评论者一句:这样粘来粘去方便吗?再进一步问一句:这难道对“讨论”真的没有影响吗?

本来,真正的Blog,是不必如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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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邓师抽出时间来读我凌乱的文章。
   
    我的几篇东西,其实是步步为营,在讨论:(1)Blog能不能讨论学术(以及能不能进行一切其它严肃思考);(2)要让Blog世界成为一个讨论的空间,需要有哪些条件;(3)现在的中文Blog世界,是不是缺乏这些条件。

第一篇:“从法律博客是什么说开来”,实际上是正本清源,回答上面第一个问题。并且结合过去写的多篇文章,讨论了在真正的Blog文化下,要进行有效的、严肃的讨论的,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行为规则。

第二篇“中文Blawg批判:别让Blawg成为BBS”和第三篇“冷眼观博:不要被访问量诱奸”,则是对中文Blog环境的“BBS化”和“唯访问量化”也提出警告。因为这些发展的倾向,将导致“只有表达、没有交流(讨论)”的虚假繁荣。
   
    之所以要分析这些问题,都是为了讨论一个核心:如何才能另中文法律Blog圈走出那些威权思维的影响,使其不“本质化”,为不同的人,提供更多的创造各自的世界和圈子的可能。
   
    我完全同意邓老师说法:每个人都可以带着自己的一个小打算来建自己的博客世界。但是,问题在于:对绝大部分法律人来说,不管你的打算如何,你能做的,只能是利用别人给你提供的技术和程序功能来打造你的世界。这就如同你要盖房子,那你只可能用你能得到的材料一样。
   
    问题恰恰就在这里:如果别人给你提供的技术和程序功能,不可能(或至少不利于)打造你自己想要的世界,或者,本来这个材料是用来做墙纸的,但你不需要强纸需要地板胶,但人家没有提供给你地板胶,所以你只好用这个强纸来当地板胶,那么即使刚装修出来,差别不大,你的家以后也可能会出现你不希望出现的情况。
   
    我认为,如果是真正的BLog环境,是有可能成为学术讨论的平台的,但是异化以后的BLOG环境,则无法或者至少不利于包括学术讨论在内的严肃讨论。
   
    表达本身,不是讨论。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莱斯格的断言“Code is Law”,技术是中立的,但技术的选择则不是中立的。技术的选择和应用,对社会体制、社会规则从来都是有影响乃至决定性作用的。我讨论的,从来不是,或者至少目的绝对不是,技术问题。

  呵呵,废话多了点哈。。。

6 Comments

  1. 法豆

    我的目的,不是证明BLOG不能进行严肃的学术讨论,恰恰相反,我的出发点就是:经典的、本原意义上的BLOG是可以作为包括学术讨论在内的一切严肃讨论的真正的交流平台的。但,现在这种真正的BLOG没有在中文Blawg圈大量出现。相反,在中国大量出现的,要么是缺乏基本的BLOG程序功能的所谓BLOG,要么是虽然不缺什么功能,但却深深地被“BBS文化”影响的,没有遵循BLOG写作方式的BLOGGER们。

      邓正来老师说的是主观方面,只要我们愿意讨论,就可以在网络上交流和讨论,我完全同意。我的文章是在进一步说客观方面:究竟怎么样的互联网环境,才能够使我们更愿意去进行交流和讨论。

  2. 法豆

    姓名:未名斋主 博客网址:dzlai.fyfz.cn 时间:2006-7-9 20:21:00
    Donnie 学友:给你添麻烦了。但是,我想告诉你的是,这样粘来粘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对“讨论”也毫无影响。它的真正问题是会给搬来搬去的人添麻烦,而对于问题的讨论来说,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你说呢?
    当然,你放心,我相信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学友,一定不会因为怕麻烦而不到你的博客去认真拜读大作的。
    欢迎你到我这里讨论问题。
    再一次谢谢。
    正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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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Donnie 博客网址:donnie.fyfz.cn 时间:2006-7-9 20:32:00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莱斯格的断言“Code is Law”,技术是中立的,但技术的选择则不是中立的。技术的选择和应用,对社会体制、社会规则从来都是有影响乃至决定性作用的。

    我讨论的,从来不是,或者至少目的绝对不是,技术问题。

    呵呵,废话多了点哈。。。

  3. 法豆

    姓名:未名斋主 博客网址:dzlai.fyfz.cn 时间:2006-7-9 20:42:00
    Donnie学友:你好
    非常感谢。知道你不是在讨论技术问题,而是在关心技术在社会的使用过程中对博客本身的影响或对学术讨论的影响。显然,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但是,你不觉得你关于上述问题的讨论本身就是在进行严肃的学术讨论吗?你不觉得我和你以及其他大多数学友现在就是在用博客进行严肃的学术讨论吗?
    困难是有的,即使在被认为最适合学术讨论的地方,学术讨论也是有困难的。
    关键是我们为什么要在博客上用学术讨论的方式去论证博客不适合学术讨论?关键是我们是否有进行学术讨论的兴趣?
    你说呢,正来

  4. 法豆

    姓名:Donnie 博客网址:donnie.fyfz.cn 时间:2006-7-9 21:21:00
    我们当然是在进行或者企图进行学术讨论,但讨论的方便性的确可能影响讨论的质量、参与程度和效率。这是主观的愿意不愿意之外的、影响学术环境或者氛围的因素。
      我的思路自己前头说得不明白,其实恰恰就是邓师所言,用学术讨论的态度,去:
    (1)证成或者证伪BLOG在严肃的交流(而非发表)中的助益作用。
    (2)证成或者证伪诸如BBS等以前的互联网工具在严肃的交流中的助益或者反作用。
    (3)用学术讨论的方式,去讨论,在BLOG圈中,需要那些技术安排,去促进交流,同时需要取消哪些安排,去防止其对交流的反作用。
    我的目的,不是证明BLOG不能进行严肃的学术讨论,恰恰相反,我的出发点就是:经典的、西方的BLOG是可以作为包括学术讨论在内的一切严肃讨论的,真正的交流的平台的。但现在这种BLOG没有在中文Blawg圈大量出现,相反,在中国大量出现的,要么是缺乏基本的BLOG程序功能的所谓BLOG,要么是虽然不缺什么功能,但却深深地被“BBS文化”影响的,没有遵循BLOG写作方式的BLOGGER们。
    总之,如果没有网络,要让我和邓师直接交谈,估计就是做做梦,不过,在没有网络的环境下也不是绝对不可能和您讨论,只是困难点。而我的分析,是希望让已经便利了很多的东西,更便利点,同时避免某些可能造成倒退的事物对BLOG产生影响。呵呵

  5. 法豆

    呵呵,我想邓老师说的学术讨论,等于对法学专业问题的严肃的交流,可能还要加一点智识的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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