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1931-1937的女性杂志
Ling long women’s magazine, published in Shanghai from 1931 to 1937, was popular during a time of dramatic material, social, and political change in China. Today, the magazine offers researchers a unique glimpse into women’s lives in Republican-era (1911-49) Shanghai. This site features Columbia University’s collection of Ling long magazine, one of the most complete holdings outside China.
社会科学方法
我们要推进的社会科学是一种现实的科学。我们要理解我们被置入其中的生活那包围着我们的现实的特性——一方面是在其现今表现形式中的个别现象的联系和文化意义,另一方面是它在历史上成其为这样而不是那样的原因。
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1999年,第15页。
Obstacles and Trends of ODR in China
点击下载幻灯片文件
此为本人在2005年4月的一次网络法研讨会上的发言,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请下载查看(注册用户方能下载)。
- C2C: Ebay’s different policy
- B2C: Dangdang.com
- 中国的“ODR”
- TaoBao.com’s Resolution
- TaoBao 规则的中国特色
- 中国的“调解”和西方的“ADR”
- ODR在中国遇到的障碍
- ODR在中国可能的发展趋势
BBS Invitation of group rape fund guilty in HK
DISTRICT COUR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Parties: HKSAR v. CHAN SEK MING JOHNNY
Citation: [2006] 1589 HKCU 1
JUDGMENTBY: HH Judge Lok
DECIDED-DATE: 20 September 2006
没文化·拗口的学术作品
看邓正来先生在天涯的专访帖子,其中一些人再次表达了对他的文字拗口的批评,我跟帖发表了一点看法如下。
首先,越是简单的、(抛弃了众多变量的)数理模型化的、本质主义的思想,越容易被表达,也越容易被阅读——但不一定能被理解。
比如,我说:“我做的月饼,是天下最好吃的。”相信这几个字任何中学生都认识,但是我到底从这几个字里想表达什么?则实在是很难让人理解的事情——也许我真的就只是非常自负,觉得我做的月饼好吃;也许我根本不会做月饼也没做月饼,而只是在田纳西州或者火星上进行类似于电影《苹果派》中的意淫……(对文学作品而言,它不一定要有多深邃的思想,但它本身就一定要让人觉得美。因此我这句话如果打几个回车变成了“诗”,那一定不是好的诗,因为它不美,或者至少不能让人觉得美)。
其次,只要不是故意哗众取宠,那么学术作品的作者当然希望他所写的文字中所蕴涵的思想能够被人们所理解——只有理解了文字所要表达的思想,读者才可能去讨论和批判。因此,如果说文学作品的终极目标是“美”的话,那么学术作品的终极目标则是“达意”——我们不应该用对文学作品的要求来要求学术作品。
再次,“达意”有时候真的很难,尤其是当所“达”之“意”本身很复杂的时候。其实真正做学问,或者做过学问的人应该会有切身体会,那就是语言(或者说论者的语文能力)的局限性以及这种局限性对表达乃至思考过程所带来的障碍。“我爱你”很简单也很美,但这句话用学术作品的标准,一定是辞不达意的,相反,如下一段话尽管不美,但也许更能说明作者的具体看法,更能引起人们的讨论:
“我对一些归属于你、或者来源于你、或者表征了你的特点的事物产生了心理和/或生理上的愉悦,而且这种愉悦已经达到了特定的程度[注释:这些事物包括但不限于你外型、声音、性格、读过的书、口头禅、喜欢吃的菜、做人做事乃至做爱的方法,甚至包括在某些特定语境下的你的家庭背景、财富、人际关系网络,等等。此外,“程度”的判断方法可以是统计学意义上的,也可以是生物学意义上,还可以是文化人类学意义上的,等等。”(我没文化,胡诌的,只是例子)
所以,对学术作品的作者而言,语言除了是一门艺术之外,更是一门技术。对包括邓正来在内的所有学术作品的作者而言,写作(至少第一稿)绝对是一个技术活而非一个艺术活。既然是技术,就可能会有高低之别,比如我就不可能把油倒进一个铜钱里。
但是,技术的高低也是要根据不同的读者群来具体评判的。同样的思想,的确可以用很多种表达方式——对特定的读者而言,不同表达方式的确可能获得不同程度的效果——当然这里的“效果”是指让读者理解“思想”,而非让读者获得审美的快乐(即使有这个目的,它也是次要的)。最简单的例子:我用中文写一篇论文,无论写得多清楚,也不可能让某位不懂中文的西班牙同行理解。所以,不是说是一本书,就必须要让买书的人读得懂——即使货币,也是有流通范围的,更何况语言。
综上,对作者而言,必须首先弄清楚自己的文字是给谁看的——不能因为自己写的是中文,而责怪一名西班牙教授误解了你的思想,甚至抱怨说天下无人能理解我,甚而甚至自满于自己有限的技术而忘记学术作品的目的是为了讨论和交流;对读者而言,也必须先知道自己看的书是不是写给自己的,同时不能用(或仅仅用)文学作品的评价标准来评价学术作品。
ENGLISH FACE OF BLAWGDOG
Founded and maintained by Donnie DONG (Bio) since 1999, BLawgDog observes and update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llecaul property laws and the Internet-related regulations in China.
– Please CLICK HERE to visit the collection of English posts at Blawgdog.
– You may also visit the English mirror site at HERE.
每日中国法律博客 — China Blawg of the Day
注:
1. “中国法律博客观察”站点服务器到期,大家可到www.sinoblawg.com看过往的Blawg介绍,最新的几天的介绍,登载在我的论坛上:http://shecan.net/bbs/cgi-bin/topic.cgi?forum=4&topic=109
2. 从今天起,我会尝试为被介绍的博客增加简单的观感——060112。
反垄断法比较研究 —- China Blawg of the Day 2007-1-31
[Blawg Name] Comparative Anti-monopoly Law
[URL] http://kartellrecht.fyfz.cn/blog/kartellrecht/
[RSS] http://kartellrecht.fyfz.cn/rss.aspx
[Blawgger] Jalx007
[Language] Chinese,German
[Catch Words] Anti-monopoly
[Copyright License] All Rights Reserved
[Comment] A good window for understanding German anti-monopoly law.
————Chinese—————
[Blawg名] 反垄断法比较研究
[地址] http://tao1991.fyfz.cn/blog/tao1991/
[RSS] http://kartellrecht.fyfz.cn/rss.aspx[Blawg作者] 绍耕
[语言]中文,德文
[关键词] 反垄断法
[版权许可情况] 所有权利保留
[评注] 一个了解德国反垄断法的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