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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人权法大学师资培训班”项目总结

 

“人权法大学师资培训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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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实施教育部在全国高等院校开展人权法教学的计划,提高高等院校教师和研究人员进行人权法教学和研究的能力,加强他(她)们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从而在总体上促进我国高等院校人权法的教学与研究,进而在我国全面促进人权意识的养成、人权知识的普及和人权制度的建设,中国政法大学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在欧洲联盟委员会的资助下,于200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北京举办了“人权法大学师资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
 
  一、培训目的
  本次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是为国内各高等院校正在或将要从事人权法教学或研究的中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提供系统的人权法教学和研究方面的基础培训,帮助其系统掌握国际人权法的基本内容,熟悉人权法教学和研究的基本方法,提高从事人权法教学和研究的能力,培养国际人权法的意识,开展并加强相互交流与合作。
 
  二、学员情况
  本次培训班共有24名学员。他(她)们来自国内14所高校,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苏州大学、湖南大学、中共中央党校、武汉大学、云南大学、山西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河北大学、北京大学、山东大学、内蒙古社会科学院。主要从事国际法、宪法、诉讼法、行政法、法理学及人权法等学科或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学员的学历基本都在硕士以上,年龄介于24岁到45岁之间,具有高学历年轻化的特征。
 
  三、授课教师
  为保证培训班预期培训目的的顺利实现,培训班聘请了具有丰富的人权法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中外著名学者、专家传授人权法的基础知识以及人权法教学和研究的基本方法,指导学员进行人权法的专题研究和教学实习。因为这些教师来自不同的领域,既有从事人权研究和教学的著名专家学者,又有从事人权方面实践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还有一些从事人权工作的非政府组织成员,所以使得他们可以从不同的层面和视角为学员提供人权法的知识。培训期间,共有来自国内外16个单位的23位教师为培训班授课。
 
  四、培训内容和方法
  (一)培训内容
  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人权的基础知识,如人权的概念、渊源、主体、内容、历史;人权法的基础知识,如人权法的概念、渊源、体系、内容;国际人权法的基础知识,如人权国际保护与国际人权法的历史、国际人权法的渊源和体系、国际组织与人权的国际保护、全球化与人权、多元文化与人权等等;人道主义法的基础知识,如人道主义法的概念、历史、渊源、体系和基本内容。此外还请人权法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讲授了一些人权法的基本教学方法。
  (二)培训方法和活动
培训方法以讲座、讨论和试讲为主。培训期间,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先后围绕36个专题进行了讲座,并与学员进行了讨论。在培训后期,每位学员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一个人权法问题进行试讲,并与其他学员一起讨论。在培训结束时,每位学员按要求撰写了一篇学术论文。此外,培训班组织学员参观了欧盟驻华代表处,与代表处的参赞及主要负责人员就欧盟人权保障和中欧人权对话等问题进行了座谈。
中国政法大学校报、校园网以及学校电视台对培训班情况进行了相关报道。
 
附件1学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法大学师资培训班”学员一览表
 
陈佑武,湖南大学法学院讲师
程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丁洁林,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讲师
董皓,云南大学法学院助教
冯军,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刑事法学教研室讲师
何其生,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讲师
侯西勋,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系宪法教研室副教授
刘海蓉,四川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助教
刘文,苏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毛玮,中山大学法学院法理教研室讲师
牟卫民,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人权室副研究员
曲相霏,山东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研究所讲师
孙萌,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
田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研究所副教授
完珉 ,山西大学法学院讲师
王新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理学研究所讲师
王秀梅,西北政法学院国际法系国际法教研室讲师
杨立新,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事诉讼法研究所讲师
张劲,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研究所讲师
张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理学研究所讲师
张立伟,中国政法大学博士
张中,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助教
周青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研究所讲师
朱檬,内蒙古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实习研究员
 
附件2授课教师及讲座题目
1、徐显明,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人权与人权教育”
2、 李步云,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人权概念”、“人权本源和本质”、“人权的实现”
3、 范国祥,前任中国常驻联合国大使:“人权观念与实践的发展脉络”、联合国机关与人权保护”
4、 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公正审判的基本标准”
5、 岳礼玲,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人身自由与安全”
6、 龚刃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表达自由与社会发展”
7、 郑永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集会与结社自由”、“私生活(隐私权)”、“发展权”
8、 白桂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人权法的教学方法”、“集体权利的若干问题”
9、 朱文奇,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人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国际人道法与国际人权法的关系”、“中国与国际人道法”
10、 刘松山,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中国对国际人权公约的批准与实施”
11、 班文战,中国政法大学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副教授:“人权与国际法――二者关系初探”
12、 刘开明,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民间组织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保护”、“公司社会责任与国际劳工标准”、“全球化与人权运动”
13、 黄启诚先生,香港亚洲人权委员会:“Implementation of International Covenants in Hong Kong and the Role of NGOs”
14、 Mr. Basil Fernando,香港亚洲人权委员会:“Rule of Law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Human Rights”
15、 董云虎,中国人权研究会教授:“人权领域内的国际斗争”
16、 周伟,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1990年以来中国的人权保障立法”
17、 彭锡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系教授:“国际人权法的渊源”、“国际组织与人权国际保护”、“国际人权法的国际实施机制”
18、 信春鹰,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教授:“人权领域的焦点问题”
19、 韩大元,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关于基本权利的救济”
20、 杜钢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儒家思想与人权法”、“中国近百年人权法思想”
21、 李兆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人权法在国内的实施”
22、 Prof. Albrecht,德国马普研究所:“On Death Penalty”
23、 林哲,中央党校政法部人权研究室教授:“人权的概念和主体——兼谈爱滋病患者的人权保障”

没文化•史记·地铁里的所见所闻和胡思乱想

最近窜至沪上谋生计,遍撒英雄贴却无人喝彩……电视上说城市的底下管网系统就是“城市的根”,现在看来确实是有点意思……那些海鸥真它妈的没脑,明明可以在途经中原的时候顺便逛逛瘦弱的西湖,或者至少在浩瀚的洞庭踩一脚刹车,却非要辛辛苦苦地远涉重山来昆明这一洼水塘里吃自己本不喜欢吃的面包……尽管海鸥们很变态,但上海地铁里的确还算是很漂亮……没看过那部《开往春天的地铁》,但却在上海的地铁里见到了无数起码和徐静蕾一样好看的女人……如果她忽然跪下来说要嫁给我,我一定没法大义凛然无动于衷……手上挎着的浅黄色半透明小包造型别致,就是十个北京同龄妇女也不一定想象得出是什么样子……

没文化·史记·青年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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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不是沙龙,因为这里从不讨论无关痛痒的问题;这里也不是课堂,因为这里的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里正聚集起一批大学生,他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要用纯洁的灵魂为法治中国添砖加瓦。他们力图用自己的行动宣传一个真理:伟大的目标要靠实干去实现……欢迎加入XX大学青年法学会,条件有三:
躬行践履,愿扫一屋。
淡泊名利,视功利为粪土;
热爱祖国,把天下事当作自己事;

史记·第三次老寨乡调查日志

1999年春节前,董皓和于强第三次去老寨乡做补充调查(第二次为崔效铭、余浩等于1998年暑期完成),以下为部分调查日志(除去商业秘密部分,作者:于强、董皓)。美好回忆,只字未改。

1999年2月3日
下午2点,董皓、于强分别从昆明和石屏出发,前往蒙自,王启梁前往车站送董皓。晚7点二人到达蒙自县城,正式开始老寨乡第三次社会调查。
首先对事先分别准备的问卷草稿进行了最后修改,合并为一份个人问卷,共35题,于晚10点付印。然后敲定调查提纲,具体确定了本次补充调查的主要目的和需要了解的情况,并针对不同的访谈对象确定了不同的访谈重点。

史记·第一次蒙自社会调查日志

 

 

 

  1997年暑假本人第一次参加社会调查,呵呵正好当了文书写日志,美好回忆,只字未改。

蒙自社会调查日志

7月17日
早9点30分,昆明客运站,十二人集合。10点,挤上一辆中巴客车,预售票不如现售票,差点坐不下,有人叫“双倍返还”,开始体验理论与实际的差距。
10点30分,汽车满载离昆,众志成城。
1点30分,车停于弥勒以南15公里处,狼吞虎咽后上车摇摆消食。
4点30分,到达开远,领略到亚热带气候。
5点30分,抵达蒙自,众人已略带倦容,又负重行走20分钟方到据点一──王启梁家。
6点,王家设胜宴宽待,初次领略蒙自米线,食神(苏炎)横空出世,胃惊四座。
晚9点,到达据点二──蒙自起龙旅社,洗澡险些成为主要矛盾。

7月18日
第一次以过桥米线作早点。
游览南湖,湖中摇桨不辍,又发明摇船游戏,兼作胆量测验。下船后兴致尤浓,数人涉水拍“过桥”雕塑留念。
品尝蒙自特色冷饮──冰稀饭,叫绝声不绝于耳。
下午,崔效铭、董皓各买一套地主服,招来一片嘘声。
晚上沈绍睿以地主身份请客,大举划拳。

7月19日
羊肉过桥之后,全队直扑燕子洞,为徒手攀岩叫好之余,在洞中纵情高歌,文艺下乡。
3点回到蒙自,余兴不减,放声卡拉。

7月20日 星期日 阴、雨
早8点,各自出门逛街,采购生活及调查所需之物。
午回到王启梁家,整风会议。
3点30分,上车向老寨进发,谈笑风生。成语接龙外加惩罚措施,效果颇佳。
5点,老寨,乡长、副乡长一干人等设席接风,酒比饭还多。
女生住乡政府招待室,男生住距乡政府15分钟脚程的“道班”对面一私人旅社。
董皓、崔效铭为房东碾磨至1点。

7月21日 星期一 雨、晴
早,乡长介绍乡情,甚是详细。
午后对调查方案作部分修改,详细分配调查任务。
下午写海报,众人一起前往乡敬老院张贴,路难走,初感艰苦。
海报刚贴完,就有一村民前来咨询。(见附1,国防线案)
饭后,围聚锄大地,被禁。

7月22日 星期二 雨、阴
兵分三路,大有收效。
王启梁、殷勇、董皓、崔效铭随张副乡长前往古布龙村公所驻地倮厄(脚程约一个小时),探访民情,初步了解到山林一案(见附二)。
苏焱、李艳(83、64)、汤杰、何进春、吴蕾到农科站了解有关农业技术的推广问题,并随农科员绕大黑山脚(蒙自最高点)参观试验田。
贺茭、余浩、雷昆前往派出所、农户家等地了解情况,
晚,一妇女前来咨询(见附录三)。

7月23日 星期三 晴、雨、阴
二鼓不衰,战果卓著。
王启梁、何进春、李艳(83、64)、吴蕾去鸣鹫乡缘狮洞赶庙会,调查民间信仰状况。
贺茭、雷昆、殷勇、汤杰、崔效铭、董皓再下倮厄,收集到大量农户资料,崔效铭、董皓晚间留在寨中,至9点40分才拿到村规民约,并给拍下一头五只脚的牛,10点30分方回到村公所。
苏焱、余浩人到各政府部门、农户、手工作坊了解情况,收获颇多。
晚受蚊虫困扰,众人争当“狮(虱)子王”。

7月24日 星期四 (唯一的)晴天
四面出击,捷报频传。
王启梁、苏焱随乡党委书记乘车到白牛厂,了解到很多农村经济、矿山制度、村规民约。7点20分回到乡政府。
李艳64、殷勇、汤杰、何进春前往乡中学调查。
余浩去供销社、饲料部门收集资料。
贺茭、吴蕾、李艳83找到乡统计员,得到许多数据;下午又往乡干部处调查土地状况,并走访农户。
雷昆、崔效铭、董皓整理资料,研究报告的形成。
晚7点30分,崔效铭、汤杰、董皓到一姓王的老人家调查,意外获知他参加过辽沈战役。

7月25日 星期五 阴
早上李艳83、崔效铭、殷勇往税务、工商所调查情况。
李艳64、余浩、苏焱在老寨各处收集图片资料,并调查孔庙。
贺茭、吴蕾到企业办找有关同志了解差冲水电站的情况,中午走访土地管理员,下午又找到乡党委书记进一步了解差冲电站。
晚崔效铭、殷勇爬大黑山,见到关圣庙。
下午,王启梁、雷昆、董皓乘车往芷村镇派出法庭,到达时法庭已经下班,遂向镇司法所李同志了解情况,得到《芷村镇依法治镇规定》,晚乘车回蒙自县城复印材料。

7月26日 星期六 晴、雨
会师芷村,休整队伍。
在芷村水库游览。
下午5点30分回到老寨,众南郭大包饺子。
晚一妇女前来咨询,情况严重(见附录四),大家哀其不幸的同时,感叹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晚苏炎、王启梁等商量帮助办法到2点。

7月27日 星期日 晴、雨、晴
逢老寨街子,风声、雨声、人声、车声、牛马猪鸡声不绝于耳。由于人多,整条街成为深过踝的“水泥路”。
大家分批到街子、水井、孔庙、农户各处补拍照片。
女生借到水鞋,行军速度仗装备首次超过男生。苏炎、李艳64、余浩在农户家吃告别饭,7点30分才飘飘欲仙回到驻地。
王启梁、贺茭、董皓为乡政府起草《白牛厂茅山洞锑矿生产经营承包合同书》。
晚开会,总结调查阶段工作,讨论调查报告的形成,定下基本思路。

7月28日 星期一 晴、雨
收尾工作,整理资料,讨论报告。
下午汤杰、董皓为乡政府起草抵押合同。
贺茭、王启梁、雷昆到前来咨询的农户家对“国防线”一案作出最后的建议。
5点,向老寨乡党委、政府汇报调查情况及报告构想。共进晚餐。
晚9点30分,乘车返回蒙自,依依惜别。途中,为灿烂的星光所醉,为激情的火把所迷(这天是阴历六月二十四,彝族“火把节”的日子)。
到王启梁家后,马不停蹄分派初稿写作任务,12点30分众人方睡。

7月29日 晴
吃过最后一次过桥米线后,8点上车,班师回朝。
下午2点30分到达昆明。
复印晚资料后,各自回家。殷勇、雷昆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再登中巴回曲靖、富源。

注:在调查期间,每天晚饭后大家都将自己调查、收集到的材料按内容形成笔记,然后各人汇报自己的情况,再进行讨论。之后,对第二天的工作进行分组、分工,整个程序由王启梁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