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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部分学位论文摘要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部分学位论文摘要(张楚老师指导):

  • 我国商业方法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之研究(学位论文摘要目录之十一) (2007-4-15 21:27:00)
  • 网络服务商的用户安全责任分析 (2007-4-15 19:46:00)
  • 《知识产权法》序言和目录 (2007-4-15 18:06:00)
  • 论中药专利保护的权利范围(学位论文摘要目录之十) (2007-4-15 15:58:00)
  • 电子商务专利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学位论文摘要目录之九) (2007-4-15 13:57:00)
  • 论对于等同原则的恰当限制(学位论文摘要目录之八) (2007-4-15 13:38:00)
  • 《知识产权前沿报告》第一卷“卷首语” (2007-4-15 12:34:00)
  • 论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学位论文目录摘要之七) (2007-4-15 12:05:00)
  • 中日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比较研究(学位论文摘要目录之六) (2007-4-15 10:12:00)
  • 论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构建(学位论文目录摘要之五) (2007-4-15 0:14:00)
  • 职务发明专利权属分配制度研究(学位论文目录摘要之四) (2007-4-14 13:09:00)
  • 试论植物新品种的可专利性及相关制度选择(学位论文目录摘要之三) (2007-4-14 12:22:00)
  • 专利池许可中专利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学位论文目录摘要之二) (2007-4-14 6:12:00)
  • 虚拟货币法律问题研究(学位论文目录与摘要之一) (2007-4-13 18:15:00)
  •  法大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官方网站:
    http://www.newiplaw.com

     

    Erogenous webpages recently visited 近期性感网页

    Here is a list of cool, hot and attactive web pages I’ve visited recently. The first one is right here ===>,
    and  see others following the links please:

    Cloudless Blog (EN):
    Hong Kong Photolog by Sunny, a Hong Kong photograp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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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OLSITEOFTHEDAY.com (EN): 
    Searching the cool sites but most of them are not cool enough.

    Fuckingnews.tv (EN): 
    News with full of f words, funny but not as humors as I estimated.

    TianYi Community (CN):
    Appearantly, it is a good resourse for getting common sense.

    PostSecret (EN):
    Post your secret if you want, but remember: it should be fun.

    链客:近期网络上的几个热点

      一、“史上最牛的钉子户”
     《重庆法院支持房管局 史上最牛钉子户被判搬迁
     《如果说我是刁民,我就说他们是刁官

      二、“京V 02048”
      给大家看看什么叫nb车牌,长安街实拍
      对这个事,有一个说法说是当时交警在路口封路,等待这些开会的车辆通过。结果,这辆倒霉的车慢了些,脱离了大部队,大部队已经过去了,交警以为全部通过,就将对面的社会车辆放行,结果,就造成了那个图片中的状态。

      三、于丹和十博士
     《传统文化:于丹还是博士?
     《“于丹现象”的“镜像效应”

      四、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巩献田:一部违背宪法的物权法(草案)
      “列宁”、“系统论”、“妄图”、“苏俄民法典”、“革命根据地”、“耻辱的一页”以及一大堆“!”构成了此文。

    [链客]昆明中院的两个知识产权判决

    昆明拓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v. 昆明锐点科技有限公司

    http://ipr.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_sfws.php?id=301

    摘录:“源程序系计算机程序这一作品中能够具有独创性的部分,可以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所以源程序应作为比对不同计算机程序是否相同或相似的依据。仅凭对可执行文件进行操作而生成的界面并不能证明第一被告的锐康系统软件系剽窃、复制原告的好医信系统软件而形成的。评判不同计算机程序之间是否相同或相似必须经过源程序代码的比对。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原告必须证明被控侵权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代码与自己的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代码相同或相似,因此,原告负有提供被控侵权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代码与自己的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代码以供比对的责任。而本案中,原告并未提供被控的锐康系统软件的源程序代码,对法院保全到的锐康系统软件的源程序代码原告又明确不予以认可,原告甚至没有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自己的好医信系统软件的源程序代码,因此,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法律博客更要保护知识产权——顺便推广一下“链客”概念

      鉴于法律博客网站中存在大量转载的现象,特写此文,同时也希望我的“链客”概念能为更多人所认可。请管理员理解我的善意和小小私心,将本文放在显著位置供大家批评讨论。

      博客是个人的日志,但博客是公开的日志(除非程序中有不公开日志的选择并被选取)。所以我个人认为,博客也应尊重知识产权——尤其是法律博客。从我国的实定法看,著作权法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其中已经明确说明了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作品的权利归属于作者。尽管我本人对现存的、包括上述规范在内的版权体系的合理性存在质疑,但我始终觉得,必要的尊重版权的行动,应从我们自己做起。

    链客豆子 050830

    今日下午升级云南大学法学院的网站BBS,等待上传下载期间到处乱逛,有点意思的是如下一些页面:

    好东西呀好东西,我明显是过度不疲劳了,要赶紧工作,认真工作。不过还是先收藏起来,等疲劳的时候用。

    这篇文章尽管有些和我一样处于老师位置的偏见,但的确还是说了点东西。

    我觉得“保持贞操”应该完全摒弃处女膜这一客观主义和非理性的标准,转而采用如下标准的总和来确定一个人是否保持了贞操:(1)明白自己在做爱,并且愿意为这个行为承担风险;(2)做爱的对象明确了解目前双方的真实关系;(3)一旦这种关系公之于众,不至于伤害其他的做爱对象;(4)这种做爱行为不能主要是为了换取经济利益和生理快感而应该主要是为了获得精神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