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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滋病的最大传染途径是输血

在中国,爱滋病的最主要传染途径是血液制品和输血,见:

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no01&idarticle=238882&flag=1&hotid=576

里面说了,无保护的性行为传播的几率是0.5%-1%,可是,我们的宣传里,却总是将这个病和性联系在一起,而其它的传染途径则一带而过。

对“《艾滋病防治条例》“闯红灯”再论”的回复

关于我写的“《爱滋病防治条例》“闯红灯”了吗——法律分析后的答卷”一文,“正义天使”有了“再论”:http://xxliu215.fyfz.cn/blog/xxliu215/index.aspx?blogid=51524,并且到我在fyfz.cn上的博客上邀请我辩论。故对他的再论,简单作出了如下的回复。

[链客]一些链接

·江岸小区,一夜销魂
  http://www6.tianyaclub.com/techforum/Content/148/553899.shtml
  作为一个无法脱离低级趣味的人,看到有人拿昆明做背景写作,还是有点感动。
·A Close Look at China’s “Sex Industry“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sandt/sex-industry.html

革除歧视,将防控爱滋病事业推向新高潮!

同志们、朋友们:*
  爱滋病是一种至今还无法完全根治的疾病,它主要通过体液传播,如血液融合、无保护性交、母乳喂养、共用接触血液的医疗器械(如针头)等,但说话飞出的唾沫不会传播,接吻一般也不会传播(除非有严重口腔溃疡),握手、对视、互相喷干等更不会传播。
  换句话说,得爱滋病比得感冒、肝炎、肺结核、非典等等要困难得多,我们战胜爱滋病实际上也比战胜上述疾病要容易得多。只要我们注意安全,是可以全面预防和控制爱滋病的——因此,我们不应该也没有理由歧视任何被证明或被怀疑是HIV携带者的人,人家发烟给你你就抽,人家请你吃饭你就吃,人家要和你那种而且你也喜欢人家你就去那种(只要保证足够安全就可),爱滋病甚至不是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而只是不宜生育的疾病。
  但是,现在有三种危险的,不利于我们的伟大事业的思潮仍大量存在:
  第一,爱滋病距离我们很远。这是极端错误的轻敌思想。中国的HIV阳性者很可能已超过百万,也就是说,每1500人中就有一个,比非典要大不知道多少倍,这个比率在云南、河南等地可能更高,所以各位千万不要小看那小小的橡胶袋,千万不要有侥幸思想,千万不要认为自己生活在真空中。

没文化•AIDS VS. SARS

我一直觉得:在给疾病排名的时候,应以其对社会的影响作为标准……即使梅毒的确毒死了几个黑头发的皇帝和黄头发的国王,但它们最后连自己死于梅毒都不太敢承认,所以这个病也就不是影响社会进展的大病了……感冒都比癌症和梅毒对社会的影响大些……虽然AIDS的确成了一个社会问题,也的确受到重视,但至少它没有引起过社会各个层次同时的恐慌……SARS已经在比赛中占据了明显的优势——有点像以前的香港僵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