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这个提议似乎因为过于烦琐和理想主义而没有获得足够的响应。目前只好作为存档。
提议人:董皓(Donnie H. Dong)、张樊(Zhang Fan)
最热门的法律博客(BLawg)是什么?是Blawg
Review(部分地区可能看不到,点这里看其中的一期),与其说这是一个博客,不如说是一个众人拾柴的大厦。fyfz.cn的《法律博客周刊》是一个类似的一
blawg或者China
Blawg得到的有效信息非常少。于是我们想到:如果我们能建立一个英文的China
BLawg
Review,使中国法律博客和世界接轨,那一定会在传播中国的“地方性知识”的同时,对所有中国和国外的法律人交流法律信息提供巨大帮助——这一定是一个好主
我们深知,个人乃至个别网站、机构的力量是无法使这个创意完美实现的——即使能够建立,也会因为“屁股决定脑袋”而使它丧失权威性和开放性。因此,我们郑重提出
BLawg Review。
我们邀请所有人感兴趣的人参与到这个工作中。我们已经注册ChinaBlawgReview.org域名,但这个域名将属于所有参与撰写的BLawger,我们
1、一些基本原则
China BLawg
Review(简称CBR)是一个开放的、自由的、基于创作共用约定的作品集合体。(这是天条)
CBR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并符合法律人的基本专业操守职业信念,有明确的链接引用和必要的注释。
CBR永远不被作为赢利用途,也永远不向任何BLawg文章的提供者收取费用。
CBR的内容可以不固定放置在某个网站、博客或者服务器上。但为了方便搜寻,它应遵循一定的目录规则,以方便搜索,这个规则必须是技术中立的(采用通用技术,所
作为一个BLawg的China BLlawg
Review本身,是一个索引和目录。所有人都可登陆到这个BLawg上留言提供自己的文章和线索(必须是英文)。
每期CBR的正式作品上限为十个,由此前参与撰写的BLawger评选而出,或者在时机成熟以后,建立一个评选委员会,但评选委员会成员必须是公正的、自由的和
对进入CBR的Blawg的选择,仅仅基于作品“是否有利于最广泛地向世界传播中国法律博客信息”为标准,绝不基于BLawger的职业、学术地位、种族、性别
收录入CBR的BLawg作品必须基于创作共用“署名-非派生作品-非商业用途”或“署名-非商业用途-保持一致”约定,不得主张All
Rights Reserved形式的版权。
2、CBR的目录规则设想
这一规则是为了满足China Blawg
Review的根本宗旨而设想的,请大家也从上述宗旨出发提出意见。总的目的是:遵循这一目录规则,任何人在任何Blawg上的文章都可以被轻松地检索到,并且
卷:
CBR Vol.X Ver.3.0 (1.0 2.0 2.5)Date: 20060423
Vol=卷号
Ver=版本号——每期已经刊出的CBR在Blawg批评后可进行适当增删(但不撤换文章)。括号中是以前的版本号码,并加上以前版本的链接。
刊登在CBR及准备刊登在CBR上的Blawg文章标识:
CBRArt:”……”
篇名标识,副标题一律用“:”和主标题分隔(破折号可能会在非中文系统引起乱码)
CBRNo.cbr0001
文章序号,该序号每篇文章唯一,一直排列下去,登载在任何网站上的CBR已刊文章都有这一序号,但只是投稿还没发的文章没有这个标识。
Date: 20060423
发布日期,这是指该篇文章在Blawger的博客上或者其它地方最早发布的日期,可能早于卷的日期。
ArtVer: 3.0 (1.0 2.0 3.0)
这是文章版本名,修改一卷CBR的时候,同时更改被修改的文章序号。在新卷正式刊登前,Blawger也可更改已经发布的Blawg并标注版本号。另外,没有正
Beta
0.X。括号中是以前的版本号码,并加上以前版本的链接。
By: Donnie (http://blawgdog.com)
这是作者标识,括号中是作者的Blawg地址(或直接在作者姓名上链接)。
Alter: Zhang Fan 3.0 (http://www.netlawbbs.com) Donnie 2.0 Bill Gates
1.5
这是改动者标识,可以有多个改动者,改动者后的数字是相应版本号码并添加链接。
License: CC:by-nd-nc或者CC:by-nc-sa
这是创作共用的授权协议标识,基于CBR的原则,作者只能选择这两种,前者为“署名-非派生作品-非商业用途”后者为“署名-非商业用途-保持一致”;鼓励采用
董皓已根据这些规则写了一个BLawg,参见:http://donnie.blogdog.com/an-introduction-of-chinese-bla/index.html。
总之,本倡议只是一个简单的框架,等待着大家贡献自己的智慧。希望China
Blawg
Review能早日问世,热切期盼大家的参与!为了集中评论意见,请大家到下列地址查看本贴原文并发表建议。
http://www.blawgdog.com/article.asp?id=37
本文遵循创作共用约定,具体参见上述首发地址。欢迎转贴。
这是个好建议。知识共享、信息共享、方便、快捷的信息交流是21世纪的最大特点之一。支持!
(方便的话把你的QQ号码和邮箱等联系方式帖到我的博客上去,交个朋友!http://share21c.fyfz.cn )
非常好的建议。
我就是因为订阅了法豆老师的rss才看到这篇文章的,支持信息共享![email=hejiangeva@gmail.com]hejiangeva@gmail.com[/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