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豆:中文Blawg批判——别让Blawg变成BBS
不是正题,但要说在前面的话(可以略过): 国人对“blog”一词的翻译,有网志、博客、部落格等多种。在中国大陆,在Blogspot等全球最有影响的blog服务提供者被屏蔽的条件下,众多blog服务提供商利用“博客”一词在中国媒体文化中独特的亲和力和吸引力,使其成为“Blog”在中国最通用的翻译。但是,一些对互联网文化有所认识的人们,早已对这个词汇的模糊性、误导性提出过强烈的批评(点这里看),这种批评绝非仅仅基于技术,而是对中文Blog的体制性忧虑。为了正本清源,我今后将直接用Blog、Blawg(法律“博文”)、Blawgger等词汇——这绝对不是所谓“美国的月亮圆”,而恰恰是为了防止和批判只学形式,而忽略实质的、真正的生搬硬套。
在前两天的Blog中,我对“BLawg是什么?”进行了解释,此前,我还写过“博客这个狗东西”、“法律博客更应重视知识产权”等关于中文Blawg圈的批评文章,因为(1)自己的能力太差,并且思考也有不断深入的过程;(2)Blog、Blawg发音的近似让人容易犯晕,而且在中文法律Blawg圈,对互联网文化有所了解及希望了解的人还不多;(3)人们对互联网特别是Blog的认知限于中文环境(出于某种原因,中文简体网络一直在一定程度上与世界隔绝);(4)读者习惯性的对电脑屏幕上的文字的囫囵吞枣……等等原因,这些文章没能起到我企图起的作用。不过这没关系,这一现状本身就值得我反思和进一步努力——除了自己的blog文章继续恪守blog的原则外,继续发表对中文Blawg圈的批评。以下是我的最新想法,权且命名为“中文Blawg(法律博客)批判之一:别让Blawg变成LawBBS”。
正题:中文Blawg批判之一:别让Blawg变成LawB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