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辣椒的椒
下面是一张网页截图:
http://news.sohu.com/20070115/n247609169.shtml
下面是另一张网页截图:
http://sc.icac.org.hk/gb/www.icac.org.hk/big5/welc/index.html
下面是一个组词练习:
下面是一张网页截图:
http://news.sohu.com/20070115/n247609169.shtml
下面是另一张网页截图:
http://sc.icac.org.hk/gb/www.icac.org.hk/big5/welc/index.html
下面是一个组词练习:
“香港司法史上最丑陋的一页,可能由退休高院法官李柏俭及其妻子冯闰禅谱写。”香港《东方日报》今天花整整四版报道了82岁的香港退休法官李柏俭和他81岁的妻子冯闰禅因申请综援(类似内地的低保)时隐瞒财产而被判有罪的消息。根据该报的报道,两人为了获得综援福利和政府的医疗仪器资助金等目的,总共隐瞒了约200万港元的合法财产(点图片看详细报道)。
作为这组报道的注脚,该报还提及媒体爆出的其它一些香港法官有失检点的行为。包括06年4月某法官在法庭上未关掉手机并接听电话被司法机构警告;06年2月某法官被媒体爆出涉嫌违章停车、违章掉头及“冲灯尾”(即全中国司机做的事),导致他不再开车,步行避嫌;05年10月某法官遗失身份证后不补领,直到政府免费为市民换领身份证时才办补领,疑为节省395元补领费用;03年10月某法官在其女儿送了其机票的情况下,仍然按规定申请度假旅费津贴。以及九十年代时有法官因在法庭上看《查太莱夫人的情人》被要求其自动请辞;有法官中午吃饭喝醉了酒不慎撞墙受伤,被记者摄入镜头等。这些行为,在内地也许早已见怪不怪,有的甚至可能是没有才怪。
在这次涉及退休法官案件中,狗仔队将两名被告的日常起居、会友过程,出入消费场所等等侦察得非常清楚,甚至包括两人在涉诉期间吃哈根达斯冰激凌的照片。尽管其中一些行为(如被告一直保持绅士姿态,在法庭上一定要穿三件套的西服)在我看来并无不妥,但狗仔队这次显得的确不那么可恶,的确让人感到新闻监督的作用——在香港的《法官行为指引》中,在任法官:“不应利用职权去解决与法律或政府部门有关的问题;不应担任商业公司的董事职位;须避开与正在处理案件的相关法律专业人事的社交接触;避免加入政治组织;不会禁止以赌博为消遣活动,但若过分投入便值得商榷;光顾酒吧或卡拉OK,应顾及社会人士的看法。”虽然这些规定只涉及在任的法官,但这次退休法官的丑闻,和前面那些报道一起,照样被媒体作为“法官道德操守沦落”的证据大书特书。
这起隐瞒财产申请综援的案件,媒体甚至使用了“香港司法史上最丑陋的一页”来形容,看得我的小心肝跳得扑通扑通的——如果这就算是最丑陋的话,那“Ms. 香港”在司法选美大赛中,肯定是相当让内地的“法治色狼”们流鼻血的。
传说不是谁的东西都能称为“文选”的,我脑子里居然会蹦出这个名字并且义无返顾地用了它,已经充分说明自己没文化。既然是“选”,当然有标准:一是散文而非论文;二是与法律有关;三是基本完整还能拿得出手。
在2006年12月29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决定》中,有一项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第15条第(1)款的约束。”
"Performers and producers of phonograms shall enjoy the right to a single equitable remuneration for the direct or indirect use of phonograms published for commercial purposes for broadcasting or for any communication to the public."
资料来源:香港政府卫生署控烟办公室网站
《吸烟(公众卫生)条例》新增指定禁止吸烟区
根据新修订的《吸烟(公众卫生)条例》(香港法例第371章)规定, 由2007年1月1日起 ,下列处所或区域范围均已定为指定禁止吸烟区,任何人不得在这些地方吸烟或携带燃着的香烟、雪茄或烟斗,否则最高可处罚款港币5,000元。
1. It's great to search information with a beautiful and funny assistant.
http://www.msdewey.com/
2. Blawg Search provided by Justia:
http://blawgsearch.justia.com/
See Here:
http://www.iipa.com/rbc/2006/2006SPEC301PRC.pdf
Reference: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的决定
发布日期: 12-29-2006
生效日期: 12-29-200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的决定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12月20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关于版权和邻接权若干问题的外交会议上通过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
Deci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n Acceding to the WIPO Copyright Treaty
Promulgation date: 12-29-2006
Effective date: 12-29-2006
Department: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Subjec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TERNATIONAL TREATY AND CONVENTION
Deci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n Acceding to the WIPO Copyright Treaty
(Adopted at the 25th ses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10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December 29, 2006)
At the 25th Ses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Ten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it is decided to accede to the WIPO Copyright Treaty, which was adopted at the diplomatic conference concerning copyrights and neighboring rights in Geneva, Switzerland on December 20, 1996, and it is simultaneously declared that, before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sues a separate notice, the WIPO Copyright Treaty does not apply to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or the time being.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决定
发布日期: 12-29-2006
生效日期: 12-29-2006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决定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12月20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关于版权和邻接权若干问题的外交会议上通过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同时声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第15条第(1)款的约束。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北大国际法资料查找一般指引
–本“指引”由龚刃韧、国际法博士生朱利江提供。本指引只是向同学们介绍国际法资料的一些可能所在之处。除了本“指引”中所列之外,并不妨碍同学们通过其他途径求得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