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点粗浅的法学论文写作经验

分享一点粗浅的法学论文写作经验

  今天和同学在QQ上聊起写论文,胡乱说了几句方法的东西,事后一读觉得还挺有意思,贴在这里分享一下,自己也记录一下。

  法学研究毕竟与社会学不同。首先还是对法律逻辑体系的整理、批评和回顾。我觉得首要的研究是现有立法。先把现有立法、现有司法判决整理出来,我觉得这是第一步。第一步看了一些立法和判决后,会发现立法和司法中的问题,比如模糊之处,或者矛盾之处。再针对问题去找相关的资料,这样就很快缩小范围了。

  至于外国的相关制度,则不能着急。要等真的整理出了问题之后,再去找外国的法律。否则,以方向(或“主题”)为关键词去找外国的东西,就很容易失败。很多研究者都想拿自己的题目直接翻译后去搜索外国资料,然后会发现外国没有相对应的立法。我想主要的问题是没有注意到比较法的局限。比较法作为一种方法,还是以功能主义为主。功能等同的制度,在描述上,在学科归属上,各国会非常不同。所以不见得有用。

  只有发现问题后,才有可能带着问题去找资料,包括阅读外国的立法(或教科书,教科书往往很有用),通篇阅读(或者至少看目录),而不是单独找对应条款(因为常常找不到对应的),然后才能发现其中可能可以解决相关问题的条款。

  第三步才是查外国学术著述,发现了外国法律中可以解决相关问题的条款后,可以用这些条款中的措词作为关键词去查论文。接着就可能找到自己真想要的论文了。只要找到一篇,因为它会引用许多别的,接下来就不难了。不过要注意的是,不能用国外的立法当然地作为国内问题的正当性基础,更不能轻易仅仅引用国外的规则来评价国内的司法判决。

  其实也就是用律师的思维去研究。而不是用人大常委会立法者的思维去研究。因为律师是要解决问题的,所以他就会穷尽,也只会穷尽与问题有关的资料(所以也就不会普遍撒网)。写论文,只不过是在律师的基础上,指出现在穷尽有关的资料后的结论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案。

  到了这里,一篇论文其实已经可以成型了。当然,如果还有余力(或者同一个问题已经有了类似的研究成果,不必再重复上述步骤),则可以进入最后一步,用社会学的、哲学的、经济学的或者别的什么方法去进一步研究,给出值得信服的立法建议或制度建设方案——当然,这已经超过了狭义的法学论文的范畴,需要其它学科知识的支撑了。

 

One comment

  1. psycho4

    太有用了~!受教了~!谢谢!
    正在苦思毕业论文怎么选材怎么下手呢,看完后整个思路清晰很多了。谢谢指教!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