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关于应用安全可控信息技术加强银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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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龙与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隐私权纠纷
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原告王金龙负担。
王芳诉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二审判决书
上海一中院 (2014)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3287号
1999年,我通过33.6K的调制解调器上传了本站的第一个版本:“法学豆子”,并在Yeah.net申请了当时被称为“永久域名”的免费子域名。此后几年,“法学豆子”渐渐成长,也逐渐为人所知。成为中国最早的法律个人站点之一。 2005年,我准备为网站申请一个真正独立的域名。那时候Blog博客方兴未艾,凡是能与博客挂钩的词汇都能获得天然的关注。在这种环境下,我选择了“BLawgDog”作为网站的域名。这个域名的含义对英文读者来说尚算一目了然,对中国大陆读者来说则稍有些难记。因此,我并没有完全放弃原来的“法学豆子”,而是将它稍微简化为“法豆”。这样一来,尽管中英文网站名称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把他们放在一起倒也不算过于突兀。注册域名后的短短三四年间,这个网站因为独立域名而免于各种博客平台的自我审查,成为中国不多的持续写作的法律博客。由于我个人兴趣的发展,这个网站逐渐将焦点放在了知识产权和网络法这个领域,也帮助我结交了许多业界的朋友。 但是,“法豆”作为一个网站的名称仍然不是太合适。这不仅仅因为它与“BLawgDog”之间并不对应,而且作为作为一个专业网站,这名字总让人觉得有些孩子气。在BlawgDog网站运营的头几年里,我一直想找一个合适的名词来代替它。但已经存在的名词要么无法囊括网站的内容,要么过于普通缺乏显著性。别的事一忙,这事就暂时搁了下来。 2010年以后,我在某国际律师行工作。为了防止可能的利益冲突,我大幅度降低了博客文章的写作频率。一直到2015年初,由于某种机缘,我发现虽然不能再发表个人对具体案件的观点,却仍是一个积累资讯、记录灵感的地方。于是便将尘封的网站予以升级。这个时候,网站中文名的问题再次跳了出来。 这一次,我不想再将就使用“法豆”,而是希望能让网站就中英文名一致。经过仔细考虑,我于2015年3月选定了“博铎”这个词汇。这个词与“BLawgDog”谐音,是我自造的词汇:“博”有博学、博览、之意,当然也是“博客”的“博”;“铎”是一种古乐器,大铃,形如铙、钲而有舌,据说是古代宣布政教法令用的。两个字放在一起,顾名思义,就是博览法律法理,并将它们用悦耳的方式呈现出来的意思。 以上就是从法豆到博铎的过程。
List of Donnie Dong’s Publications
(after 2003, click article titles for abstract and/or fulltext)
Book Chapters
若干年前,豆哥带领一票人到国境线上的一个小县做田野调查。接待我们的乡干部有一句口头禅:“搞了半天”。无论搞了什么,搞了多久,都是“搞了半天”。
“搞了半天你也抽红河啊。”(其实哥见到他的第一秒递过去的就是一根红河牌香烟)
“按照上面的布置推广烟叶田,搞了半天这片地根本不能种烟叶。”(其实是搞了两年)
“搞了半天那女的根本不想回娘家。”(其实他谁也没搞,只是在说一个被拐卖的女人更喜欢待在千里之外买她的夫家)
总之,搞了半天先生陪我们在那个叫“罗村”(别搜了,是化名)的地方搞了半天,呃,是半个月的田野。然后,在我们的论文里连半句话都没有提到他。他得到的也许只是在同僚们面前的一点谈资:“搞了半天那个白不溜湫的大学生整起酒来还很实在。”
生活有时候就是这样,你上山下海搞了半天,却想不到人家记得的是一件你完全忽略的小事。或者是几千个半天过去后,你被太阳晒醒,抠着腿上的毛囊翻看沉睡在硬盘深处的文件夹,才发现搞了半天原来你和这个人有过秉烛夜谈的缘份,甚至还因为他有过当另一名乡干部的冲动。
所以,豆哥招呼都不打地消失了四个月之后,搞了半天你还在这里,真挺让人感动的——大屏手机不言谢,咱们就保持这种有一搭没一出的关系吧,豆哥会继续时不时发点解闷的东西,希望你能笑得fadou,气得也fadou。
若干年后,说不定能在某个匪夷所思的地方遇见你,到时候大家就用“搞了半天是你啊”作开场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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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防范互联网渠道外汇支付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见附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现印发执行。
中国征信业管理法律法规(来自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网站)
http://www.pbc.gov.cn/publish/zhengxinguanliju/692/index.html
| 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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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行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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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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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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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于川绿野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4)一中民终字第7538号
http://www.court.gov.cn/zgcpwsw/bj/bjsdyzjrmfy/ms/201410/t20141030_3727608.htm
本院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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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的早晨,童鞋们照例登上开往办公室的汽车列车脚踏车,照例打开微信批阅新闻旧闻鸡汤文,照例规划一下今晚吃啥喝啥睡哪儿。在这种充满窃喜的忧伤氛围里,豆哥实在不想发什么太沉重太专业的话题。
这样吧,总结一下各国宪法序言的第一句话。毕竟“星期五”作为一坨野人的名字(什么,你没看过鲁滨逊?!),意味着即使身处孤岛家徒无壁,只要愿意做梦也还是能享受幸福滴生活(…这鸡汤扯得实在是,太扯了 orz orz)。
外国部分:
大日本帝国宪法 1889年(明治22年2月21日,已废除)
朕以国家之昌隆及臣民之福庆为衷心欣荣,依承于祖宗之大权,对现在及将来之臣民,宣布此不磨之大典。
日本国宪法(1946至今)
日本国民决心通过正式选出的国会中的代表而行动,为了我们和我们的子孙,确保与各国人民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和自由带给我们全国的恩惠,消除因政府的行为而再次发生的战祸,兹宣布主权属于国民,并制定本宪法。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2012年最近一次修订)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体现了伟大领袖
苏联宪法(1924年版)
自各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以来,世界各国已分裂为二个阵营:资本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
俄罗斯联邦宪法(1993年12月12日全民公决通过至今)
我们,在自己土地上由共同命运联合起来的多民族的俄罗斯联邦人民,确认人的权利和自由、公民和睦与和谐,维护历史形成的国家统一,依循普遍公认的各民族平等和自决的原则,缅怀将对祖国的热爱与尊重、对善良与正义的信念传递给我们的先辈,复兴俄罗斯主权的国体并确认其民主基础的不可动摇性,努力保证俄罗斯的繁荣和昌盛,基于为自己祖国而对当代和后代所承担的责任,意识到自己是国际社会的一部分,特通过俄罗斯联邦宪法。
蒙古国宪法(1992年2月12日至今)
我们蒙古人民以巩固国家的独立、主权,崇尚人权、自由、正义和国家统一,珍惜和继承立国典章、历史与文化传统,尊重人类文明成果,在我国建立和发展人道的、公民民主的社会为崇高目标,谨向大众宣布蒙古国宪法。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1945年5月8日至今)
我德意志人民,认识到对上帝与人类所负之责任,愿以联合欧洲中一平等分子之地位贡献世界和平,兹本制宪权力制定此基本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9至今)
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美国宪法序言全部就这一句话)
法兰西共和国宪法(1958年10月4日公布,1976年6月18日最后修改)
法国人民庄严宣告,他们热爱1789年的《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所规定的,并由1946年宪法序言所确认和补充的人权和国家主权的原则。
根据这些原则和人民自由决定的原则,共和国对那些表明愿意同共和国结合的海外领地提供以自由、平等、博爱的共同理想为基础的,并且为其民主发展而设计的新体制。
(法国宪法序言就这两句话,故全部复制过来)
中国历史上的宪法:
清朝-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
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
清朝-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1911年,无序言)
第一条,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无序言)
第一条,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中华民国宪法(1946年12月25日通过)
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受全体国民之付托,依据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之遗教,为巩固国权,保障民权,奠定社会安宁,增进人民福利,制定本宪法,颁行全国,永矢咸遵。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4年)
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谨向全世界与全中国的劳动群众宣布他在中国所要实现的基本任务,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宪法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1949年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因而结束了长时期被压迫、被奴役的历史,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用人民革命战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新的历史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年)
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用人民革命战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在1949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现行)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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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里,许多法律词汇来自日文,这个很多人都知道。那么,具体是哪些词汇呢?根据牛人研究,至少下面这些词来自日文:
宪法方面:
表决、但书、动议、法定、共和、管制、立宪、落选、取缔、权限、权益、人格、人权、人选、特许、提案、投票、议案、议决、议员、政党
刑法、治安方面:
假释、警察、警官、保释、辩护士、公诉、派出所、
诉讼、仲裁方面:
出庭、传票、法庭、法医学、公证人、旁证、陪审员、引渡、治外法权、仲裁、仲裁人
民法方面:
债权、债务、代表、代理、所有权、不动产、动产、财团法人、法人、商法、社团法人、时效、所得税
国际法领域:
国际公法、总领事、最后通牒、最惠国、领海、领空、领土、制裁
顺便,补充一点小知识
清末大规模地选派学生赴日学习法律,是晚清救国努力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中国法制史而言,法科留学更是意义深远。我们现在的法学体系很大程度上受此影响。
当时,清政府出使日本的大臣汪大燮和其继任者杨枢建议建立一所速成法政学院,“以教授清国现代应用必要之学科,速成法律、行政、理财、外交之有用人才为目的。”(见《出使日本大臣杨枢请仿效日本设法政速成科学折》)。推动这一项目的,还有当时的日本法政大学校长、有日本“民法之父”之称的梅谦次郎先生,以及在日本留学的范元濂和曹汝霖等。
1904年5月7日,法政速成科第一期在东京开学,“开学之日,中外士商来观者千余有人,日本各部院大臣亦来颂祝,礼甚隆重。”自1904年到1908年,政法速成科共招收五班1885名学生,培养了夏同龢、汪兆铭(汪精卫)、程树德、居正、沈钧儒等清国和民国时期的政法精英。
下面是法政速成科学科课程表:
谢泳先生在其《杂书过眼录:二集》里提到一本出版于日本明治三十八年(1905年)的书:《法政速成科讲义录》。它可能是最早的“以华语通译教授法律、政治等学科”的书籍,其中必然包括许多借用于日文的词汇。而这些词汇又跟随着留日学生回到中国,进入中国的法学体系之中。
最后,附赠美国民歌一首
Do you remember the paths where we met?
Long, long ago, long, long ago.
Ah, yes, you told me you’d never forget,
Long, long ago, long ago.
Then to all others, my smile you preferred,
Love, when you spoke, gave a charm to each word.
Still my heart treasures the phrases I heard,
Long, long ago, long ago.
——“Long Long Ago”
Thomas Haynes Bayly (1797-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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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时间
贰:题图《热情似熔岩》作者Mizzro
壹:做法:番茄+胡萝卜汁,加热煮熟即可,主要功效防癌、抗癌、提高免疫力,建议一日一次
贰:跟日本没啥关系,当然你也可以不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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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自己找来读:
1.崔军民:近代法律新词对日语词汇的借用及其辨正《河北法学》2009年4期
2.王健:《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3.朱腾:清末日本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研究《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6期
4.翟海涛: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与清末的法政教育《社会科学》2010年7期
5.谢泳:《靠不住的历史:杂书过眼录二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6.陶芸:《中日法律词汇对比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