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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嫂是如何加入黑社会的

何兵教授的博客里说了一个军嫂请他做顾问的故事。

军嫂想请何老师作顾问,是因为她们想成立一个协会——之所以成立协会,是因为“……现在有些军人不要军嫂了。你想,军嫂都是随军家属,没文化,在北京人生地不熟的。四十多岁的人了,人老珠黄的,半途被抛弃,怎么活呀?部队分的房子都是军人的,离婚后,没有住房,没有工作……。我们调查了北京的一个军属大院,一个院子里就有几十家这种情况,而海淀区军属大院就有八百多个”。

但是,民政局不批准,至于妇联——“妇联开始支持我们,同意我们挂靠在妇联的名下。民政的同志对她们说,将来出了问题,你们能担得起吗?结果妇联怕了。我们怎么办呢?”

于是,军嫂协会,就成了黑社会,如果成立了的话。

强烈支持同性姻合法化

反对歧视,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各位可到白永梅的blog上去签名支持。

我一直都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这里要强调的是,立法中不应出现不必要的差异条款。只需要解释清楚配偶的概念即包括自然性别的异性婚姻,也包括自然性别上的同性婚姻。并且要求婚姻登记机构在婚姻登记中不得歧视同性恋者,然后将相应的一些容易引人误解(为只保护异性婚姻关系)的表述进行修改就行了。

中国的婚姻法体制包袱不重,没有过多的制度上需要同时调整的地方,应该是可以比较容易地包容同性婚姻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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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艾滋病防治条例》“闯红灯”再论”的回复

关于我写的“《爱滋病防治条例》“闯红灯”了吗——法律分析后的答卷”一文,“正义天使”有了“再论”:http://xxliu215.fyfz.cn/blog/xxliu215/index.aspx?blogid=51524,并且到我在fyfz.cn上的博客上邀请我辩论。故对他的再论,简单作出了如下的回复。

[转贴+原创]冒死向未婚女性讲真话!

《交友篇》

  1 如果你的父母并非嫌贫爱富,而以人品為由强力阻止你和某人谈恋爱,千万不要为了要证明他们是错的,就拼尽全力爱起他來,你会发现你吃的苦头远比想像中多, 而稍能收成时,岁月已经沒有留下任何空间可以懊悔。你不过证明了,那人比他们看得到的还烂很多。

  2.如果一个男人在交往时已经大剌剌的开口跟你借钱, 你在他眼中不过是一台中奖率很高的吃角子老虎,或一台短路的自动售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