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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的版权问题

  豆按:“馒头标准”的新闻一出,各种批评稀里哗啦的,连《明报》上都有人发文章骂了。我觉得,这些批评大多很无稽,源于对标准化制度的无知,更源于懒惰——发表议论前,至少应该了解相关的知识——最搞的是,甚至有法律专业从业者都不去查查资料就发议论。其实,馒头有标准一点都不奇怪,牙膏有标准避孕套有标准卫生纸有标准大米有标准,馒头为什么不能有标准?点这里阅读这次的馒头标准,点这里阅读标准化法

  这篇日志其实是借馒头标准的热闹,讨论另外一个问题——国家标准有没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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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那么,作为国家标准的文件,是不是也属于第五条的范围呢?

   我的答案是:是的。无论是强制性的标准还是推荐性的标准,都属于这个第五条(一)项的范围。

美国盗版党支持奥巴马

  美国盗版党(The Pirate Party)发表声明支持刚刚在Iowa州初选中获胜的民主党人奥巴马,称其是唯一认识到版权制度必须改革,从保护商业利益转为促进文化进步的参选人。

  "The Pirate Party of the United States today officially announces its endorsement of Barack Obama’s Presidential Campaign. We strongly urge all supporters of the US Pirate Party to support his campaign, and vote for him in both the primaries, and in November.

  For more details, please read the following Press Release PDF(点击下载)"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硬伤

  在新出台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包括了两种形式:一是“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提供视音频节目”;二是“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

  这显然是一个宽泛、模糊、甚至可以说是混乱的定义——尤其是其中的第一种形式(为了简便,把它略称为“制作并通过网络提供视音频”)。

  第一,把“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混同在一起。所谓服务贸易,是指为他人做某种事。首先,必须是为他人。这就好比一个人自己给自己化妆不是服务,但让美容院帮他化妆,则美容院在进行服务。其次,“服务”仅限于行为。这就好比理发是服务,但是理出来的发型不是服务一样。

  所谓知识产权贸易,是指行使知识产权权能,或者转让知识产权权属的行为。如果你委托我帮你录音,那么我是在为你提供服务,我们两是在进行服务贸易,这个服务是指“帮你制作的行为”,而不涉及“制作出来的东西”的权利归属及使用。在互联网上向公众传播,是典型的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是服务行为。

软绵绵的昆明迎来了硬铮铮的老板

  仇和,江苏人,中国官员中少见的个性官员,传说中的铁腕能吏,2007年12月24日由江苏省副省长调任昆明市委书记。以下为他在昆明一周的语录:

  “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平时多沟通,遇事多协商,努力营造一个既能充分发扬民主,又能有效实现集中的良好氛围。”
  “干部在一线工作,决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成效在一线检验。”
  “决策形成之前,应该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但定下来的事,则必须无条件、无阻力、无障碍地坚决执行、迅速落实,做到说了算、定了干,高效率、快节奏,召之即来,来之能办,办之能成,强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凡是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
  “我到昆明工作人地两疏,与大家无亲无故,从未共事,与大家无恩无怨,只身一人,也无牵无挂,工作一定能无私无畏。”
  “我一定抓住机会,珍惜机遇,拼命工作,会有累不垮的精神,耗不尽的精力,干不厌的激情,折不挠的毅力!”
  “要制订实施最严格的限时办结制度、最严肃的服务承诺制度、最严厉的问责制度。”
  “想得到的不一定办到,但想不到的永远办不到,看准的事情,砸锅卖铁也要做!”
  “压力就是动力,要多换思想少换人,但不换思想就换人。”
  “在一个水资源丰富的大省出现省会城市水资源紧缺的情况,对老百姓交待不过去。”
  “党委的执政、人大的督政、政府的行政、政协的参政都要是为百姓、为基层办实事的……真正做到高效率,快节奏,召之即来、来之能办、办之能成,无条件、无障碍、无阻力为基层、为百姓服务。”
  “治湖先治水、治水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人、治人先治官。”

  特此记录。

2007年中国网络法制十大关键词

  一到年底,各种套扑腾(TOP 10)相继出炉,法豆也贡献一组:2007年中国网络法制十大关键词。其特点在于:不权威、纯个人、没商量,供参考。

  1、“实名制”:闹腾了两年了,总有人希望剥夺我们匿名的权利。(法豆的相关文章点这里

  2、“百度日本”:技术中立乎?Code is law乎?(法豆的相关文章点这里

  3、“Google拼音”:谁是谁的奶酪?(法豆的相关文章点这里这里

打野

  “打野”是一句昆明话,指十几岁的孩子彻夜不归在外头玩。敢于打野的孩子有两种,一种是非常聪明并且对所打之野非常熟悉的,另一种是非常愚蠢对晚上去哪里一无所知的。我两种都不是,小时候我家在东郊大石坝父母的单位,距离昆明十几公里,所以我从12岁开始,每天早上六点起床乘厂车到城里上学,晚上六点乘车回家。昆明对我来说就如同现在居住的城市一样,虽然不会迷路,但始终没有归属感。不要说打野,就连同学们去文庙打电子游戏这种事,对我来说都相当有距离。这种情况一直延续了五年,好不容易我家搬进了城,我打野的黄金时代却已经过去了。

  人很多时候都是贱皮子。我的前半生天天和父母住在一起,到了十八岁以后竟然掉了个个儿,尤其是三八,也就是二十四岁以后,在家里住的日子加起来也不超过三百六十天。人就是这样,没有什么特定的事不能忍受,不能忍受的往往是任何反常的事。所以当我的这个野越打越大,大到成为常态的时候,我的父母也就居然能渐渐接受了儿子天天在外头住的现状了。

  本来,按照道理说,现在交通工具发达了,原来似乎遥远的距离变得很近——只要稍加计划,从我现在住的地方,床对床地到达我在昆明的家不会超过六个小时。可是,六个小时以后,我还是在这里,就像是六百个小时以前一样。这不存在什么成本的问题,把六个小时用在稍微好点的餐馆里和六个人喝一台酒,所支付的成本就超过了机票,并且坐的还是没安全带的椅子。问题出在心态,现在我们这些混蛋,即使和父母在同一座城市,每周能见上他们一面也不容易。

  和菜头说得真好:“儿子是手机,买来的时候以为是方便了自己。用了几年,才突然发觉这夜半都会叫唤的东西其实是方便了别人。儿子方便了单位,方便了广大未婚女性,方便了各种书店饭馆旅游景点,唯独没让父母觉得有任何的方便。20以前他是麻烦制造者,恨不得早一日把他大脚踢出家门,能死多远死多远。30以后他是个伤人心的家伙,想看他一眼都很困难,老说忙,教人望穿秋水,下不了决心晚饭是否多煮一碗米。”

关于“虚拟财产”及“QQ盗号”的法律分析

  豆按:这篇东西是2007年4月初写的,当时是想给《21世纪经济报道》或者相关媒体投个稿,所以在措词上比较认真,比起通常的网志来说,算是一篇比较"正规"的文章。无奈自己懒,竟然忘了此事,现在投稿时机已过,所以从《内参》中移出来,供有兴趣的朋友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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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虚拟财产”及“QQ盗号”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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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董皓

 

Google Maps 终于再次更新了昆明

  Google Maps 终于再次更新了昆明市区。这一回,原先不清晰的北市区大部分地方变清楚了。可惜,Google里一定没有云南人,翠湖以北,龙泉路以西的大片市区,仍然是低分辨率。这些地方一百年前就已经是城市了。此外,昆明市区仍然只有卫星图,没有详细的街道地图。

| 点这里看北市区 | 建成的世纪城住宅区 |  云南大学洋浦校区 | 昆明新火车站 |

| 城中村改造成的森林公园 | 永远不拆的文明街历史文化保护片区 |

 

周末娱乐:豆公解梦——关于《太阳照常升起》

  这部电影想描述的,就是一个梦。

  羊毛出在羊身上,姜文的梦当然也出在姜文身上,所以这个梦里很宏大(但不宏伟)、很历史(但不真实)、很鲜艳(但不温暖)、很文化(但不文艺)、很性感(但不漕赖——sorry, 此乃昆明方言)、很崔健(但不下蛋)……叭啦叭啦大家自己组词——总之既然是梦,那就根本不必去寻找其中的逻辑、其中的关怀,其中的价值,即使其中的某些因素有逻辑、有关怀、有价值,也是混乱的、矛盾的、非理性的、破碎的、言而不喻的。所以,我下面所解说的东西,也更多地来源于感官而非思维,更无所谓正确与错误。所以,本文不是剧情解说,真的不是——我又不是姜文。

  首先,关于性。

  梦,男人的梦,姜文这种男人的梦,当然和性有关。枪、小号、火车,甚至房祖明演的整个角色(尤其是他光着小屁股撒尿的形象),都基本上能让人读出两个字:鸡巴(当然,如果你更喜欢听“阳具”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