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文化·话本·子弹的故事 之三
本文不适用本站创作共用约定,转载及网络传播请先征得作者同意
第三章(2003年6月27日起续写)
老娟不是那种小气的女生,两天没理子弹以后,就又和他玩在一起了。只是从此以后,不管有哪样事情都不会克(去)子弹家,只是挨子弹喊出来玩。而且见着子弹他妈也不再甜甜地喊人,而是远远地就躲开。当然,子弹憨头日脑的,是根本发现不了这些细微的变化的。
本文不适用本站创作共用约定,转载及网络传播请先征得作者同意
第三章(2003年6月27日起续写)
老娟不是那种小气的女生,两天没理子弹以后,就又和他玩在一起了。只是从此以后,不管有哪样事情都不会克(去)子弹家,只是挨子弹喊出来玩。而且见着子弹他妈也不再甜甜地喊人,而是远远地就躲开。当然,子弹憨头日脑的,是根本发现不了这些细微的变化的。
本文不适用本站创作共用约定,转载及网络传播请先征得作者同意
第四章
在那个昆明市最早呢冷饮店里,子弹完成了人生观的第一次飞跃。他先被表哥当的十几个人呢面乱骂一台,简单地讲,就是告诉子弹说子弹你做的不对,大家上课呢时候的确不应该讲话,但真有人讲话也某得办法,你克告嘴克么人家当然要恨你喽,你毛克告嘴他们还会帮你管纪律你给信?
本文不适用本站创作共用约定,作者保留所有版权,转载及网络传播请先征得作者同意。
第五章
和沙兰接触多了,子弹也就顺理成章地被人们当成她的男朋友。就连自己自己也觉得沙兰和自己的关系并非一般,虽然他连沙兰呢小拇指都某摸过。打个比方,如果现在突然有某个男生来跟子弹谈判有关女生的事情,子弹的条件反射一定是沙兰。
还真有这样的男生。
本文不适用本站创作共用约定,作者保留所有著作权权能,转载及网络传播请先征得作者同意。
《子弹的故事》第六章·老马
虽然子弹在X中很拉风,但其实也只是在他们那一党人中间喷,毕竟X中是个好学校,还是有好多学生,比钱睿还好呢学生。
本文不适用本站创作共用约定,作者保留所有著作权权能,转载及网络传播请先征得作者同意。
《子弹的故事》外一章·老严
反正都是讲上个世纪呢事,原谅我卖个乖,先挨老马摆在一边,回顾一下子弹的班主任老严(全名严守)呢一生——毕竟,万事万物都有联系。
·月球土地證質疑中出爐
http://big5.chinabroadcast.cn/gate/big5/gb.chinabroadcast.cn/3321/2005/10/10/421@731430.htm
如果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地球;如果给我一个证书,我可以拥有嫦娥。私有化浪潮真是席卷宇宙呀——广寒宫的土地都“招拍挂”了,天堂还远吗?
云南大学征集“十一五规划”意见。
http://www.115.ynu.edu.cn/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云南大学的官方网站上有可以让公共留言的地方。是个不错的想法,值得赞扬。可惜留言的内容显然要经过审核才能出现。
Fedex in China
也许我在法律博客里发这个帖子不太适合,也许还有人认为我那么大吧年纪了还跟着孩子们说超级女声实在是不太合适。但我实在是憋不住了,自从我第一次完整地看完一场超女的比赛(也就是总决赛)后,我就憋着了。
网络上有人说,之所以出现网络上对张的褒扬不断,但短信支持率却上不去的现象,是因为喜欢张的都是老同志,是为了娱乐而娱乐,不会像其它fans一样发疯;而同时我们这些老同志现在掌握着互联网上的话语权。我深以为然,因为我就是这一类人,并且连话语权都放弃了,明明决着也就只有这个选手还可以,但一直憋着不说喜欢她,憋着不发短信。
虽然只看了一场比赛,但我明确地觉得张比另外两个要显得更加耿直和性情。不要被李宇春们的表面所蒙蔽,她们其实是更入世的,她们的形象和她们的表情实际上是现在年轻人,特别是女性的最爱。
张的耿直甚至到了最后一分钟。根据本人运用读唇法仔细研究,张在总决赛结束后大家欢呼的时候,对旁边的周笔畅说了这样的几个字:“终于完了。”不信你们认真看。
今日下午升级云南大学法学院的网站BBS,等待上传下载期间到处乱逛,有点意思的是如下一些页面:
好东西呀好东西,我明显是过度不疲劳了,要赶紧工作,认真工作。不过还是先收藏起来,等疲劳的时候用。
这篇文章尽管有些和我一样处于老师位置的偏见,但的确还是说了点东西。
我觉得“保持贞操”应该完全摒弃处女膜这一客观主义和非理性的标准,转而采用如下标准的总和来确定一个人是否保持了贞操:(1)明白自己在做爱,并且愿意为这个行为承担风险;(2)做爱的对象明确了解目前双方的真实关系;(3)一旦这种关系公之于众,不至于伤害其他的做爱对象;(4)这种做爱行为不能主要是为了换取经济利益和生理快感而应该主要是为了获得精神愉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
http://news.fyfz.cn/blog/news/index.aspx?blogid=20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http://news.fyfz.cn/blog/news/index.aspx?blogid=20121
我对这种节目一般不会感冒,女友威胁下,看了。
尽管不喜欢这样的节目,但是还是佩服这样的盈利手段——别管它是什么,市场喜欢的就是对的,这是商业的圣经;尽管不喜欢这样的节目,但是还是会对上面的女子有好恶之分——其实恶倒没有,只是比较喜欢张靓颖。毕竟她的声音和容貌相对赏心悦目一些。
闲话少说,我竟然能把超级女声和知识产权乃至人权挂钩,实在是太……没情趣了。
关于知识产权:这些超女唱的都是别人的歌,应该经过许可并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