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价格:推一下警察=10天;传播淫秽品收入近1000元=11年
不想评论,只是想把最近的两件“小事”作为日志,记录下来,供老了欣赏——如果还活得到老了的时候的话。
一是一位公民推了一名准备对其交通违章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警察一下,这事因为一个与本案无关的“女硕士”作为关键词,被炒得比较火。
http://www.sh.xinhuanet.com/2006-04/25/content_6842593.htm
http://shecan.net/bbs/cgi-bin/topic.cgi?forum=1&topic=426
二是另一位公民在境外服务器上办了一个成人(淫秽)论坛,收了点钱被判刑的事,名气也不小,扯淡的媒体们用的关键词(大学生)同样与本案无关。
http://news.sina.com.cn/s/2006-04-30/15259760535.shtml
http://www.66law.cn/archive/news/2006-04-23/1540056240.aspx
单看看这些用来吸引眼球的关键词,就知道中国是一个身份社会。不过这个地球人都知道,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这些“依法”作出的判决和决定深深教育了我——让我明白了“自由”是什么东西:
推警察一下要拘留十天——虽然我至今没找到犯的是哪一条,但这个处罚反正是堂而皇之地执行了,而且还在嘻嘻TV上得到了肯定。
在网上传播淫秽品,收了不到1000块,要被关十一年——这显然是丧失了判断能力的法官为了不犯错误,机械套用某个其实本身就有问题的司法解释作出的判决。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实行已经有些日子了。有件事我一直想说,今天回朋友的邮件,又看到广告。所以就提一下。
根据
操作软件正版率低,是因为主流操作软件(如Microsoft Windows)价格高,市场不接受从而导致盗版,同时盗版的主流操作软件侵蚀了本来属于非主流操作软件(如Linux)的市场空间,导致正版非主流操作软件也没法卖。这是小孩子都应当懂的道理。有的人扯呀扯,扯出很多奇怪的理由,我看不懂——右边这张图是我从网上搜来的,不是帮他做广告,是想给各位看官看看垄断的力量。垄断导致价格不公,价格不公导致盗版泛滥,如此显然的问题放在那里不去解决,出台些这样的《通知》,有什么用?
”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