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span>Donnie</span>

法律博客更要保护知识产权——顺便推广一下“链客”概念

  鉴于法律博客网站中存在大量转载的现象,特写此文,同时也希望我的“链客”概念能为更多人所认可。请管理员理解我的善意和小小私心,将本文放在显著位置供大家批评讨论。

  博客是个人的日志,但博客是公开的日志(除非程序中有不公开日志的选择并被选取)。所以我个人认为,博客也应尊重知识产权——尤其是法律博客。从我国的实定法看,著作权法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其中已经明确说明了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作品的权利归属于作者。尽管我本人对现存的、包括上述规范在内的版权体系的合理性存在质疑,但我始终觉得,必要的尊重版权的行动,应从我们自己做起。

七十年代生的法学老师 给 八十年代生的法科学生的一封信

其实豆子写这种题目完全是自不量力。因为豆子不是八十年代生的人,豆子小时候读的是丁丁历险记,看的是铁臂阿童木,听的是崔建、郑智化和小虎队,偶像是《上海滩》里的周润发和《射雕》里的翁美玲。0301的同学生在八十年代中期,估计读七龙珠的还有,看的至少已经是黑帽警长甚至机器猫,听的可能是花儿、谢庭锋和S.H.E,偶像嘛可能已经是韩国的那些帅哥美女了。

  不过,豆子还是觉得有必要提醒你们:你们是八十年代生的人。那是因为,从你们开始,“象牙塔”成了历史词汇;从你们开始,大学生毕业后失业不再会被当作新闻;从你们开始,本科已经不再是学术教育而是职业教育;从你们开始,所谓法律专业的通才将被只懂得某一个很小的部门法的专才们所代替;从你们开始,法律条文已开始多到不可能全部背诵下来的地步;从你们开始,“法律”将不再只是“花瓶”、“工具”或者“武器”,而将有可能真正成为渗透进每个人血液中的因子——不管你们自己愿不愿意。

  注意,我说的是“有可能”。

对不同地区高考分数线差异的一点看法

各省的高考分数线不一致,相互间甚至可能差异近百分。这一点,似乎一直是每年高考后为人们不断提起的问题。有人提议:全国分数线统一划。笔者从来没有研究过教育法,在此信口提出自己的一点粗浅想法,如有不同意的,请各位“扔砖”。

  笔者认为:全国统一划线的想法不正确。原因如下:

  首先,不同地方的高考应试教育水平不同——注意是应试教育水平。湖北省的第一名可能比云南省的第一名要高数十分,平均分也可能要高很多。但这并不意味着湖北省的学生的能力比云南要高出那么多。如果全国统一划线,那么可能很多地方的优秀学生更无法获得教育资源。

链客豆子060102:“执行威慑网”及其它

今天冒天下之大不韪,考试前仍然上网,发现一个新网站:

http://www.zxwsw.cn 昆明法院执行威慑网
里面公布了被执行人的名单,可以作为诚信调查的依据。非常不错的想法。支持!

http://km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659 昆明中院认定“吉利”为驰名商标
吉利也走了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路。

另外,我在天涯上看见邓正来女儿嘟儿的文章,感慨良多。具体网址忘了,到“关天茶舍”里找找吧。邓先生教育女儿读书的努力颇有成效,值得学习。

China shuts 5,089 pornographic chat rooms in crack

摄影/温淼森

Shanghai.  December 26.  INTERFAX-CHINA –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hut down 5,098 websites providing pornographic video chat services during a nationwide campaign running from September to November of this year, a government official said.

Pornographic chat-rooms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common in China, generally consisting of a woman hired to sit naked with a PC camera while chatting online with patrons. Providers of the service rent space for these chat-rooms from other websites, making it more difficult for authorities to find and shut down their operations. Moreover, the chat-rooms take significant precautions to guard access to the services.

As a result, government authorities focused investigations on website hosting services and connection service providers, Zhao Zhiguo, Deputy Director of the Telecom Administration under the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MII), said at the China Telecom Information Security Seminar.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substantially increased policing of the internet over the past year. In March this year, the MII ordered local telecom authorities to compile databases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for all individuals and companies that had registered internet domain names in China. The information will be used by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s to increase control over China’s internet environment, the MII said in March.

Zhao said that China had already recorded information for the owners of 690,000 websites during 2005.

Related Articles
China’s porno text spammers "have gone too far," says MII        2005-9-26 18:48:20
Online chat rooms in China hire naked girls to attract internet users        2005-9-1 18:05:38
Mobile phone retailers in Anhui offer free pornographic video clips to entice consumers to buy        2005-8-30 15:07:34
China Unicom begins crackdown on pornography after Shanghai SP is found to be offering porn        2005-7-4 16:32:16
China puts USD 242 bounty on websites offering pornographic material, gambling services        2005-6-13 16:02:49

12月19日昆明金碧路男子劫持女子事件的定性之探讨

我的观点很可能引起质疑,我自己也不是学刑法的,所以只是将自己粗浅的见解提出来,供大家讨论,即使我的想法错了,实际上也是学习,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现在能了解到的案件事实如下链接:
http://www.yunnan.cn/4766/2005/12/20/210@302605.htm
========哆嗦的分割线=============

《信息网络安全法律问题》调查问卷

《信息网络安全法律问题》调查问卷

您好!
  我们是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我中心正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问题研究》。为使研究成果更客观地反映中国网民对网络的态度,了解网民在接受网络服务过程中所关注的安全问题和遇到的安全隐患,从而提出切合我国具体情况,反映网民利益的立法建议,我们特别开展了此次“信息网络安全”网络调查活动。感谢您对我们调查的参与!

>>>请点击本行字进入调查页面<<<

说明:
  1、本次调查是匿名进行的,请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回答问题,我们将只发表调查统计结果,并保证不泄露任何特定个人的信息。
  2、为了数据的准确性,所有问题都需要点选,如果您对某个问题所涉领域不清楚,请点选“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或“不清楚”,回答本问卷大概需要15分钟。感谢您能挤出宝贵的时间为网络法治环境的形成贡献力量!!
  3、我们欢迎您将其它与网络法律有关的建议和观点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我们(netsurvey@126.com),我们将选取其中的精彩内容发表并赠送礼品。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信息网络安全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组
2005年12月

当经验研究遭遇规范分析

2002年的时候,由于课题任务的需要,我开始将自己的兴趣转移到类似法律社会学的经验研究方法上来——关于这一研究方法的意义我个人认为没有任何探讨的价值,因为愿意从事这种研究本身就意味着一个人对这种思路的认同。但是渐渐的,自己耳濡目染地逐渐开始相信这是一条“正路”。在地理上偏远的云南大学,在法律研究的方法论上似乎也与主流不相符合。我认为对信仰伊斯兰教的傣族社区的社会秩序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尽管这种启示甚至有时候是模糊的,也尽管这种研究显得十分粗陋。但也许在规范法学看来,这种研究其实已经脱离了所谓“法学”的研究范畴而迈入了社会学乃至文学的领域。

  今天去听课。老师让大家任意提问和讨论。我再次发现自己处于另一个自己所不熟悉的语境中。从某种意义上讲,我看待问题的态度似乎完全与在座的师生不一致。当一个问题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也许他们会首先去分析阅读资料,然后在前人对相关问题的看法中寻找出推论的逻辑,然后再进入问题本身的实证研究中,并用这种实证研究去印证相关分析的合理性,甚至用相关分析得出的结论来作为对实证考察的指引和价值评判标准。而也许我更愿意首先去倾听和发现这一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运行状态,然后再检阅(re-search)既有理论构架下所形成的结论,看这样的结论是否会与现实状况发生不符,最后考虑不符的原因究竟是(1)先验的理论分析的前提与当下不匹配,还是(2)我自己对现实状况的观察有失偏颇。而且,我更倾向于将精力集中于如何使自己的观察更加准确而非评价前人的各种不同理路推演是否周延上。

  不知道是因为我读书过少以至于误解了他们的思维理路,还是因为我本身的这种思考倾向有问题。为今之计,只有恶补各种有关规范分析的“法学”的书籍,来找到自己的问题所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