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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广告骚扰郑老师

  今天写东西参考到郑成思老师的书,想起他过早地走了,不免又有点难过,随手翻了一下我blog上有关他去世的日志,点进悼念留言中,却发现里面从第215页开始到第296页,充斥着垃圾广告。。。。唉,这个垃圾广告,不能靠技术手段(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能靠法律制裁——很简单,根据现在的广告法,这些广告全都没有广告许可证,只要是商业广告,就应该行政处罚。再联想起采用Opt-In原则的中国反SPAM立法,难道又是了一个“高标准、难要求”的摆设?工商局招不招人?给我台上网的电脑和官袍,我帮你们挣罚款……

 

“实名制”牌套套

  我按:我毕竟生活在中国,所以有时候真的担心我行文中某些词汇被断章取义者及小报告收听者无耻地作为指责我“低级趣味”的依据,还好至少从留言来看,到我这里的人都十分正直和有智慧。不过我最近正在考虑是不是做个包含“本站不提供任何性幻想服务,但仍请在家长指导下阅览本站”之类的告示,以防止被以青少年身心健康之类的理由JJYY。

  回正题,今天要说的是“套套”的牌子。

  我上初中的时候已经改革了但是还不怎么开放。有一天晚上夜深人净的时候去药店买抗过敏的药。正付款的时候进来一个帅哥,啥都不说在柜台前转悠。卖药的老奶(云南方言,读lai,一声,指一切中年以上的妇女,作为第三人称无贬义,但若直呼则不敬)问了一句“要什么药?”见帅哥不答,再问“哪儿不舒服?”帅哥仍旧不答,眼神飘忽于柜台的某一角。老奶凭多年工作经验只看了半眼就立马会意,因为她们是国营职工,所以提高声调问:“套套?要什么牌子?”帅哥相当慌张地瞥了我一眼,伸手指了指柜台里的一个盒子。现在想来,老奶当时肯定是铆上了劲,非要帅哥张口,所以又相当洪亮地来了一句:“是不是奥妮?大盒小盒?”于是,“奥妮”成了我最早认识的套套品牌。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了越来越多的套套牌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多的套套牌子涌现出来。前段时间江湖上热炒“中央一套”牌套套的消息时我一点都没有冲动——本人学习商标法期间阅套标无数,类似的思路在成人用品业界早就习以为常了——比如“艾因斯坦”、“一指禅”、“平安风情”、“久紧”等等(参见“套参网”)。

也谈“这记耳光并非偶然”

鄙视完了风之末端,自己也写了一篇,不知道会有多少人鄙视,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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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这记耳光并非偶然”

文:法学豆子

如果打耳光的事情的确如都市时报的记者报道所说,那么我同意风之末端说的,做妈妈的不应该在自己的女儿明明错了的情况下,胡乱扯些理由来护犊。这样对儿女不好。我想,这个看法,任何旁观者和当事人在保持理智的时候,都不会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