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Issues a Film Industry Promotion Law
The PRC National Congress has passed a Film Industry Promotion Law (“FIPL”) on November 7, 2016. The law will be in force since March 1, 2017. In …
The PRC National Congress has passed a Film Industry Promotion Law (“FIPL”) on November 7, 2016. The law will be in force since March 1, 2017. In …
昨天,哥在友人推荐下临时买票入场,坐在前排仰着头(不然只能看到演员的鞋子)看完了这部《间谍之桥》(Bridge of Spies)。 不可否认,两个小时的仰视不但缓解了哥的手机综合症,而且增加了汤姆汉克斯饰演的主角高大上形象的力度。 电影根据真实故事改编,说的是大律师多诺万受美国律师协会的指派,担任被CIA抓获的苏联间谍的辩护人。在冷战和爱国主义高峰期,这种案子哪怕在美国也是吃力不讨好的业务。它类似国内那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案件。从代表政府起诉的律师到陪审团乃至法官,都知道这种审判是走形式。 多诺万律师没有走形式,而是尽职地去维护被告的权益。比如,他发现CIA在侦查过程中没有取得搜查令,非法获取了证据。于是要求依法对这些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然并卵,那时候美国人民多恨苏联间谍啊。所以陪审团仍然判决被告罪名成立。 ====休息时间,下面还有==== 按住下面的迷魂阵,然后点“识别二维码”,你就订阅了法豆 按照美国的法律,定罪归不懂法律的陪审团管,而量刑则归法官管。于是多诺万前去游说法官,希望法官不要判处死刑。他采用了一个创新的理由:你看这个人杀了就杀了还要花钱埋,但是不杀的话,将来如果我们的间谍被苏联人抓住了,还可以用这个人去交换。 这是实践中律师们常用的方式——既然法律的正当秩序顶不住民意,那么要维护正义,只能用这种不符合法理但非常功利主义(并且在爱国者面前冠冕堂皇)的理由。 法官听了这个理由后,不置可否。出门参加社交活动去了。几天后判决出来了:三十年徒刑——没判死刑。法庭沸腾了,爱国者们差点砸了法院,当然也就更恨多诺万律师了。 多诺万还是不依不饶,决定上诉到最高法院。期间,他不但需要忍受全国人民的鄙视,而且家里甚至还遭到冷枪。在最高法院,他告诉法官们,之所以大家来这个地方找寻美国梦,就是因为包括非法证据排除在内的宪法理念让这个地方有梦可追——最高法院的裁判是5:4,维持了原审判决的三十年徒刑。 电影后半段(乃至大部分篇幅)讲的是多诺万预想的交换间谍的事还真的发生了,以及他是如何冒死前往东德交换间谍的故事。这个不是本文重点,再说剧透也不仗义,大家自己看吧。 电影里面没有刻画法官的心路历程,但是哥还真操心想了想。 这位美国法官所面临的抉择源自冷战的大环境。而放到我国,法官们至今在很多日常案件中都会遇到这种抉择。(我们甚至还在理论上有冠冕堂皇的理由:社会效应和法律效应必须相统一。这个话题太神秘,就此打住。) 幸好,无论是在美国和中国,判决书上都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后面写着法官的名字。 这个名字(而非法院的大红章)让法官和案件之间建立了永久的联系。法官也不是傻瓜,摆明的非法证据、摆明的违法办案,我判个死刑,现在大家都鼓掌都大快人心了,若干年后大家可以矢口否认甚至完全忘记自己参与了这种舆论杀人的游戏,写判决书的法官就成了唯一的杀人者。即使我不相信地狱不相信因果,被判死刑者的亲属也没法跟我好好聊天啊。 对法官个人而言,这个原因肯定比交换间谍要来得重要。这一点,无论中外都是相通的。 所以,判决书写上法官的名字非常重要。它是让法院成为提供正义(而非仅仅解决纠纷)的重要制度保障之一。同理,这也是在有中国特色的司法改革中,必须强调无论什么条子都要入卷的原因。 ——歪果仁不明白,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我们有多难。 ——————- 二一二时间 贰:豆哥的所有观点都是为了逗乐 壹:包括上面这句 …
这部电影的中心思想非常清晰。甚至可以说是一部把中心思想直白地讲出来的电影。 惯常的故事片中,那些用于起承转合的枝叶,被尽可能的简化了。片子里所剩的具象内容,似乎都是为了应付出资人或者审查当局的要求而作出的让步。导演自己好像根本就不想要这些东西。 这种对具象的剥离,集中体现在女主角(即“涛”)的造型设计上。主创人员完全没有区分25岁、40岁和50岁的女人的脸。这不是没有技术更不是没有投资,而是没有欲望去做这件事。 不单是女主角,别的角色也一样。贾导甚至连正经给角色取个名字的欲望都没有,直接都用演员的名字。 这颇有些像专业人士制作的PPT:每张幻灯片不要超过四行;每行不要超过八个字;页面进出的时候不要有渐变效果和彩蛋;不要有花哨的字体和图片;可以有笑点,但是要内敛、精巧并且服务于主题;等等。 喜欢这种PPT的人有两种:一是熟悉PPT关键词后的背景知识,能自动脑补产生代入感的;二是完全生活在另一个世界,同时对PPT主题有兴趣的。 前者就如专业的法律研讨会中的演讲。因为听众都是资深法律人士,你可以直接进入案例解读和风险分析,没必要废话什么是“法人”什么是“权利能力”。大家听得懂“别爱我,我是善意第三人”这类笑话的前提,是小时候考过《民法学》这门课。 后者就如同企业海外上市路演。前来听讲的投资经理对中国的认知仅限于那些已经被抽象的符号,同时他们在他们的客户面前总以中国通的形象出(zheng)现(qian)。 一旦PPT中出现他们所熟悉的符号,他们立即获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而不会去追问细节。如果偶然跳出几个他们没见过的符号,他们的求知欲和归类欲会帮助他们忽略漫长沉闷的讲座,并且在事后赞叹这个presentation非常impressive and informative. 《山河故人》所吸引的就是这两类观众。它在香港只有两家影院放映。从周围私语声判断,大部分人是普通话人士,其余的就是歪果仁。 这种电影,内地人士对中心思想的认知能力(以及观影耐力)肯定要高于港人。如果恰好来自山西,或者来自中国任何一个三四线地级市、并且在九十年代已经能进迪厅跳舞,那么对电影中的绿皮火车、暴发户、尘肺病、桑塔纳等等符号,自是了然于胸。 这个时候,只要他们稍微再努力一点,增加一些代入感,脑补自己的故人或者山河,那么还是很容易为电影中的场景(而.非.情.节.)所触动的。 ====休息时间,下面还有==== 按住下面的迷魂阵,然后点“识别二维码”,你就订阅了法豆 而对歪果仁来说,他们对中国的理解也大多仅限于电影中的符号,也只需要限于此。 如果你不属于上述两类观众,那么这部片子就会显得极其无聊,焦躁难熬。 做PPT的,内心大体上知道谁是自己的听众;看PPT的,往往是坐下来听了一段后,才知道自己是否进对了会议室。 没关系,还有别的演讲者。再说,人家也未必把你当客户。
开心网的电影栏目可以让人一句话影评,这比豆瓣门槛低多了。以下是我的涂鸦。
《无极》
我去电影院看了这部电影
我的影评:
看着这张海报我就想笑。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肖申克的救赎》 The Shawshank Redemption
我在盗版录象厅,电脑,宿舍……好多次看了
我的影评:
其实故事基础并不新鲜,但片子的导演和演员都是超一流发挥。成为商业片中的经典代表实至名归。
《WALL.E》
我在AMC看了这部电影,我的影评:
2008年唯一值得称赞的美国电影。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从2008年1月1日起,1957年12月31日以前的电影都已经进入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可以任意使用。下面要播放的,正是1957年上映、刚刚进入公共领域的电影《护士日记》(点此进入豆瓣页面)。
这部电影我没看,根据介绍,讲述的是上海某护士学校毕业生简素华,不顾男友沈浩如的反对,毅然远赴北方一荒凉简陋的工地医务站工作的故事,由王丹凤主演的《护士日记》,讲述了护士工作、生活、爱情中面临的诸多矛盾。简素华,这个最负责、最典型的护士,树立了护士在银幕上的经典形象。如在公共场合,请带上耳机。
看更多老电影请点下面的链接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因为是按年算的,所以到了年底大家都应该高兴,因为新年钟声一响,就又有好多东西可以自由使用了。从2008年1月1日起,1957年12月31日以前的电影都已经进入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现在,我盼着2008年赶快过去,因为1958年是中国文艺的小高潮,有85部电影和至少19部动画片上映,这个数字在此后20年都没有被刷新。
Anyway,今天先发一部更老的片子:《小城之春》,导演:费穆、主演:李纬 / 韦伟 / 石羽,上映年度: 1948,点下面的三角形播放按钮播放,如在公共场合请使用耳机。感谢瑞典兄弟Philip Jägenstedt的整理上传。
这部电影想描述的,就是一个梦。
羊毛出在羊身上,姜文的梦当然也出在姜文身上,所以这个梦里很宏大(但不宏伟)、很历史(但不真实)、很鲜艳(但不温暖)、很文化(但不文艺)、很性感(但不漕赖——sorry, 此乃昆明方言)、很崔健(但不下蛋)……叭啦叭啦大家自己组词——总之既然是梦,那就根本不必去寻找其中的逻辑、其中的关怀,其中的价值,即使其中的某些因素有逻辑、有关怀、有价值,也是混乱的、矛盾的、非理性的、破碎的、言而不喻的。所以,我下面所解说的东西,也更多地来源于感官而非思维,更无所谓正确与错误。所以,本文不是剧情解说,真的不是——我又不是姜文。
首先,关于性。
梦,男人的梦,姜文这种男人的梦,当然和性有关。枪、小号、火车,甚至房祖明演的整个角色(尤其是他光着小屁股撒尿的形象),都基本上能让人读出两个字:鸡巴(当然,如果你更喜欢听“阳具”也行)。
如果比剧情,《变形金刚》根本不能和《黑客帝国》等科幻电影相提并论。后者虽然也没敢冒犯美国文化中的政治正确,但至少在尝试从人类之外的“他者”的角度去看世界。而《变形金刚》则完全是挂着科幻片的羊头,卖着卫道士的狗肉,基本属于猴子版《金刚》的更新换代产品。剧情就别说了,即使里头的台词,我怀疑都是电脑在好莱坞的台词库里自动抽取生成的。如果一名观众没看过变形金刚动画片,那么能给这部电影打个“B -”,就已经是非常非常地手下留情了。
但是,对于七零版的观众来说,看《变形金刚》纯粹属于生理需要——相信有不少同龄人和我一样,随手都能画出汽车人和霸天虎的标志——我们去电影院里就是为了听“ki Ki ka ka Ku”的变形声音(可惜居然没有)和看擎天柱的大口罩的。看看《变形金刚》的票房吧,历史再一次雄辩地证明,生理需要是大于精神追求的。如果从知识产权“法哲学”的角度来看[注1],电影《变形金刚》的票房号召力并不源于创新(Innovation),而是源自前期对品牌的投入——其它电影的品牌是各种男女明星,这部电影的则是擎天柱、大黄蜂、威震天和红蜘蛛们[注2]。这一点,已经有贤(闲)人说过,没必要再多抒情。
可是不抒情,这部电影又的确没什么好值得评价的,无非就是热闹一下。既然是热闹,那就肯定有大量凑热闹的人。没关系,咱一块儿瞎凑吧,反正是娱乐呗,来,兄弟,跟着我说:“Ki Ki Ka Ka Ku”……不对,不好听,你这发音太有个性、太非主流了,再来一次,注意要更重金属一点,更美国一点,更主流一点——“Ki Ki Ka Ka, Cool”!
注释:
[1] 大词实在是太好用了,太他妈全能了,怪不得部分教授和政客特别喜欢用。
[2] 这些名字的翻译实在是太精当了,比那什么“博派”、“狂派”等等没文化的弱智翻译好不知道多少倍!不瞒你说,如果没有变形金刚,我到现在都不可能会写“引擎”的“擎”字。又联想起《机器猫》居然变成了什么“多拉”,还“A梦”,尽冲着髋关节附近去,简直怀疑现在的译者要么是偷懒,要么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信达雅,完全是在残害儿童。
《虎胆龙威》(Die Hard)里的标志性台词是主角的自我介绍:"John McClane, NYPD." 这句话飘荡在电影院里二十年了,而且,和007里的"My name is Bond, James Bond"不同的是,John McClane只属于一个男人:Bruce Willis。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因此,1956年12月31日以前的电影都已经进入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感谢在北京学汉语的瑞典兄弟Philip Jägenstedt,整理了一批此类作品并发到archive.org上。
出口转内销,播豆广播台特推出PD作品展播系列。今天播送第二集:1935年的《马路天使》。导演、制片人:袁牧之,摄影:吴印咸, 主演:赵丹、周璇、魏鹤龄。点这里看第一集:1941年的《铁扇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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