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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香港法律资料

 HONG KONG Legal Resources on the Internet

  • The Laws of Hong Kong (BLIS)
    This has been the Bilingual Laws Information System (BLIS) on the Internet prepared and hosted by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of Hong Kong for free public access since November 9, 1997. BLIS contains the Laws of Hong Kong 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Users can search and retrieve the ordinances and Sub-Legislation from BLIS. This service is free of charge. 
  • Hong Kong Judiciary (Courts) Homepage Judgments delivered by various Hong Kong courts since 1993 are available on this web sit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n the Internet


 Background Information and News Resources on the Internet

案件摘要及评点:删除数字文档不被认为构成软件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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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
游戏米果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赖介婷、罗金海、童卓娟、林杨、赵千里、肖哿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
——(2007)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82号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
http://ipr.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_sfws.php?id=11396
相关案件:
(2007)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71号(2007)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81号

当事人:原告:游戏米果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赖介婷、罗金海、童卓娟、林杨、赵千里、肖哿

即使反对奥运,你也得给他投一票

  不出意外的话,2008年8月8日至24日期间的盛会应该是这样的:空气清新怡人、阳光明媚柔和、大街整洁畅通、行人文明礼貌;公园里除了健身就是洋人,宣传栏除了圈圈就是娃娃,广告语除了人文就是绿色,大街上有了单号就没双号;肌肉男女在“凸”字型领奖台刚摇完鲜花或者淌完眼泪,就能品尝到世界级厨师准备的比家乡还地道的本国菜;比赛画面在“5”字台上刚打完字幕或者韩完乔生,就会被传送到国际空间站的太空人面前让他竖大拇指……总而言之,从世界屋脊到日月潭边,从大兴安岭到曾母暗沙,从大庆油田到宝钢车间,全国人民共圆民族梦想,共践世界承诺万众一心、同仇敌忾

  现在,除了全国人民外,还有国际友人了——这是今天的重点

  事情是这样的,这个盛会有个火炬接力的事需要人手,于是就举办了选火炬手的活动,其中有8个名额是给长期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的。对,你现在已经知道我绕山绕水地要说什么了:请点这里或者从下面的链接里进入候选人Andreas Korf(安科夫)的页面,点一下“VOTE”,就行了。
http://pub1.chinadaily.com.cn/olympics/torch/members.shtml?mid=194

  标题上已经说了,即使你反对奥运,也得给我进来投一票,因为我要你支持的不是盛会,是这个人——为什么支持他?因为……帮帮忙,先点一下,也不枉我写那么多口水话,OK?点完以后,如果你有时间,也可以浏览一下安科夫同学的自我介绍——说老实话,有那么一两段写得相当地和谐,都快接近我上面那段了——但是重点是下面几句:

案件摘要:公证书“可能存在瑕疵”不等于“的确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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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重庆博广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二审)——(2007)渝高法民终字第107号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
http://ipr.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_sfws.php?id=11441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博广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WPS,业余,一句话

  老走神,干脆休息一下,发点东西。顺便先问一句,你看标题是不是以为我想说“一句话:WPS很业余”?不是的,我只是把这三件让我走神的事甩出来,他们之间没关系。

  1. WPS

  前不久,WPS Office 2007正式发布,这个软件包含了文字处理(微软Word的功能)、表格(微软Excel的功能)和演示(微软PowerPoint的功能)的软件只有20M,而且是免费的。我下载了它并且立即用它工作,至今20天,没有出什么问题,想下载的到这里。下面的图片是10年前的WPS,用来恋旧的,用过586的都用过。现在的界面你自己安装了看。

关闭“法律博客圈”

中国法律博客

  这是世界上第三个独立的跨平台中文法律博客聚合。第一个(或者第二个)是张樊和我建立的独立网站(中国法律博客聚合),但精力有限,该站已关闭。第二个(或者第一个)是“猫眼看法”兄建立的,在我指出其所使用的博客圈服务提供者:
(1)刊登商业广告;
(2)不提供认领和退出机制。
因而侵犯版权后,猫眼兄相当仗义地停止了它的更新。

  我发现火啦网的时候,对她抱很大希望,不但写了一篇帖子推广它,还相当主动地为这个网站的举办者提了不少建议。然后,我还在坚持不侵害版权的前提下,把不少优秀的法律博客添加到其中(具体过程可以到这里回顾)。

  现在,火啦也和别的博客圈一样,在每个帖子的页面上大肆放广告,这是严重侵犯版权的行为。原因在于:

微软MSN强制升级独乐,《反垄断法》深锁闺房空叹

  如果你跟我一样使用着一台年迈的电脑,并且跟我一样依赖老MSN(包括Windows Messenger和Live Messenger 8.0及以下版本)进行即时通讯,那么你倒霉了。这几天,你登录MSN的时候会被下边的对话框挡住:

  如果选“否”的话,你就无法登录MSN。如果选是的话,你的MSN Messenger将被升级到Live Messenger 8.1版。这个版本对于内存的要求很大,你的MSN可能不断掉线,甚至直接在吃完你电脑的内存后,等着你把指头按在“Ctrl+Alt+Del”上。看着你的老电脑哼哧哼哧地爬行,一股悲愤之情可能会油然生起,于是,有IT农民写了反讽的“感谢信”,还有冲动点的直接开骂微软“无耻”,而且因为这次微软的行动是全球性的,所以外国IT农民也打出了“What the Hell Is Microsoft Doing with My Computer?”的横幅。

  当你安装Windows Messenger的时候,会遇到一个用户条款,[注释,见文后]如果非要去看这份合同,那么里面陈述了这样几个要点:第一,MSN是个服务,作为软件的Messenger是为了这个服务提供的,如果你不接受服务,或者微软终止了对你的服务,你就不能用这个软件了;第二,你本来就是在明知“有缺陷”的前提下使用这个软件和MSN服务的,所以微软不担保你不出事。用更通俗的话说:这是送你的服务,用的过程中出了什么差错,那也不关贫僧的事,但如果老衲要终止对你的服务,你也没什么好唧唧歪歪的。如果根据这个用户条款的话,微软强制升级你的MSN不但没错,而且还相当地体贴。

喜迎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胡锦涛:情为民所系

学习胡锦涛重要讲话

地 方 联 播

专题网站:
新华网
 千龙网 CCTV 南方报业 大洋新闻 人民网
中国网 东方网 中华网 大河网 新浪网 搜狐网 

经典范文:
·在中国当官越来越“难”(新华)
·还有无数被美剧毒害的群众,救救这些可怜的人(南国早报)
·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千龙)
·中国教育:在公平和谐中让人民满意(新华)
·十部委联手整顿IDC运营商 3000多台服务器被关(新浪)
·和谐已成广受中国各阶层欢迎词汇(新浪)
·中国警察利用网络游戏"反恐精英"训练反恐(新华)
·胡锦涛全票当选十七大代表 是江苏党组织的光荣(搜狐)
·和谐之颂·诗歌篇(人民网)

美中WTO知识产权争端的进展

  今年4月10日,美国根据WTO争端解决程序,提出针对中国的两项磋商请求。这两项请求都是有关知识产权问题的:一是关于中国对版权及商标侵权的惩罚力度问题二是有关版权作品的市场进入障碍问题。在读到这个消息后,我写了一篇名为《What are the US’ IPR Consultations indeed?》的日志,其中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撇开政治性考虑不谈,只讲法律问题的话,对于第一项,关键的问题在于”Commercial Scale“的解释问题(这也很可能是未来的Panel Report的看点之一)。至于第二项,如果考虑到中国对国内的作品也采取审查措施的话,那么中国还是没有违反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

  五个月过去了,美中知识产权纠纷也有了一些进展——当然这些进展主要是在程序上的——以下对这些进展做一个简单的记录。

日本主要立法的英文译本

豆按:我不懂日文,好在其中的英文翻译至少是很通顺的(这一点,比好多中国法律的英文翻译好得多)。配合旁边的日文中的汉字,已经足够理解意思。

法令翻訳データ (標準対訳辞書対応)
Translation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compliance with Standard Bilingual Dictionary)

奥运会和《反垄断法》,你为哪一个倒计时?

  根据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麻烦正在准备司法考试的朋友告诉我,中国的立法中,还有哪一部比它有更长的准备期)。

  其实,实施了我也不看好它,在中国最大的法律就是《丛林法则》,谁大谁说了算。有网友已经说了“大型垄断企业的老总都是副部级的,比法官大”。还有人说,此法改个名字叫《中国人民共和国反对外资企业垄断国内市场法》也可以。群众的眼睛总是血亮的——尤其是那些被电信、电力等企业蹂躏过后的群众——只有经历了风雨,才会不相信彩虹。

  悲观地估计,反垄断法最主要的功能是写进教科书,给教授们讲课用用。另外,那个“反垄断委员会”十有八九又将是一个经典肥缺。还好有一年的时间,有条件的同学,还是尽量争取一下进去工作——抓紧时间呀,从这个角度上看,的确应该倒计时了。

  至于奥运会,有谁能给一个费脑子倒计时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