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wgDog | 博铎法豆

RSS导入的版权保护问题

  我曾经在日志中提到过RSS所涉的版权问题(点此),今天接到FeedSky的邀请评论一个新的网站:“9公寓”,其中的一个特色功能(其实也不算特色,好多网站都有这个功能了)就是将用户在其它地方的日志通过RSS地址导入到9公寓的网站页面中,并且随着用户自己的RSS地址的更新,同步在9公寓中更新。就花十分钟对这个问题多说两句吧。

  第一,将自己的博客或网站的RSS地址导入到任何地方,当然版权人的权利。RSS地址本来就是用来分享的,所以这一点上,在版权人(即日志作者)的角度上没有任何问题。

  第二,本来RSS文件中可以包括版权授权的代码(例如用创作共用的某个协议等),但这不等于使用了这个RSS地址的作者就一定同意代码中所指向的授权条款(他们甚至根本不懂这些代码,也不懂什么是创作共用协议)。所以,如果任意地让RSS地址被导入到其它页面中,就可能违背作者的初衷。

  第三,如果提供导入服务的网站在相关页面上插入了广告,那么即使作者理解并同意创作共用协议,也照样会造成对作者作品的侵权——原因在于,大部分作者所使用的授权条款都不会包括商业性使用,而插入了广告以后的授权条款

没文化·Ki Ki Ka Ka Cool

  如果比剧情,《变形金刚》根本不能和《黑客帝国》等科幻电影相提并论。后者虽然也没敢冒犯美国文化中的政治正确,但至少在尝试从人类之外的“他者”的角度去看世界。而《变形金刚》则完全是挂着科幻片的羊头,卖着卫道士的狗肉,基本属于猴子版《金刚》的更新换代产品。剧情就别说了,即使里头的台词,我怀疑都是电脑在好莱坞的台词库里自动抽取生成的。如果一名观众没看过变形金刚动画片,那么能给这部电影打个“B -”,就已经是非常非常地手下留情了。

  但是,对于七零版的观众来说,看《变形金刚》纯粹属于生理需要——相信有不少同龄人和我一样,随手都能画出汽车人和霸天虎的标志——我们去电影院里就是为了听“ki Ki ka ka Ku”的变形声音(可惜居然没有)和看擎天柱的大口罩的。看看《变形金刚》的票房吧,历史再一次雄辩地证明,生理需要是大于精神追求的。如果从知识产权“法哲学”的角度来看[注1],电影《变形金刚》的票房号召力并不源于创新(Innovation),而是源自前期对品牌的投入——其它电影的品牌是各种男女明星,这部电影的则是擎天柱、大黄蜂、威震天和红蜘蛛们[注2]。这一点,已经有贤(闲)人说过,没必要再多抒情。

  可是不抒情,这部电影又的确没什么好值得评价的,无非就是热闹一下。既然是热闹,那就肯定有大量凑热闹的人。没关系,咱一块儿瞎凑吧,反正是娱乐呗,来,兄弟,跟着我说:“Ki Ki Ka Ka Ku”……不对,不好听,你这发音太有个性、太非主流了,再来一次,注意要更重金属一点,更美国一点,更主流一点——“Ki Ki Ka Ka, Cool”!

注释:
[1] 大词实在是太好用了,太他妈全能了,怪不得部分教授和政客特别喜欢用。
[2] 这些名字的翻译实在是太精当了,比那什么“博派”、“狂派”等等没文化的弱智翻译好不知道多少倍!不瞒你说,如果没有变形金刚,我到现在都不可能会写“引擎”的“擎”字。又联想起《机器猫》居然变成了什么“多拉”,还“A梦”,尽冲着髋关节附近去,简直怀疑现在的译者要么是偷懒,要么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信达雅,完全是在残害儿童。

听一听那些划伤的CD

  一本传世名著,即使印刷得再差,仍然不会贬损其文艺价值。同样的,经典的音乐,即使CD已经被划伤了,照样可以直刺人心。今天播豆的内容是:1994年香港红勘体育馆的“摇滚中国乐势力”演唱会。您会发现,这个音频所使用的碟片已经被划伤了,但这并不影响它的冲击力——尤其是对那些不止用耳朵听歌的人们来说。至于那些荤素不忌,唱完罗大佑的“你的样子”后,转过头居然唱起“北京的金山上”的八零版,无论长得多帅、捧得多红、PK了多少同类,最多不过是个质量好点的播放器,而所谓PK的舞台,不过是装了摄像头的卡拉OK包间,而已——借用何勇的话:时间会见证一切。如果您在公共场合,请在点播放键前戴上耳机以免影响他人

以下是分段版本,划得没那么伤。

窦唯部分:

又动了搬家的二心

  一年多来,WordPress、Z-blog等程序对我的诱惑始终不大。原因有四:一是从总体上看,除了对搜索引擎更友好以外,没看出比PJBlog好在哪里;二是实在害怕学习新的程序、调试新的程序过程中的痛苦;三是我在现在的程序调试和修改上花了N多时间,甚至连令人民群众苦无良策的垃圾评论和引用都基本杜绝掉了,实在是不忍心就这样放手;四是……还没想出来……总之就是不想换、懒得换。

  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却发现自己老在动搬家的心。如果说,搜索引擎上不堪入目的排位还能用“Blog本就是小众的天地”来阿Q的话,访问统计中充斥着的诸如“云南米线”(打死我也没想到,本站居然能在这四个字的搜索排名中荣登榜首)和“Virgin”(再打死一次我也想不到,通过Google图片搜索,此词已经诱惑了数千来自中东地区的访问)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你说咱法豆这一亩二分地虽然绝非倾国倾城,但自问也还算能够见人,内容至少比那些不提供知识并且文笔极差的超快男女们强点,结果却是被当成个吃货,甚至成了意淫对象,实在是堵心、闹心并且伤心啊。

  To 换,or to be 换掉,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立法全球法律资讯网主题法网

  我按:考虑到没有什么创造性,此帖本来只放在内参中自用,但后来突然想起可能内地不能直接访问全球法律资讯网,所以就把它放出来,供参考——注意,这里的所有网站都是存在的,如果您点了打不开,原因可能是:您处于传说中的伟大的防火长城的保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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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仕林:论人事保证制度的禁止

豆按:本文为豆子的安达胡仕林的作品。本文不适用本站创作共用约定,对本文的转载和信息网络传播均需经过作者的书面许可。
论人事保证制度的禁止
兼评《劳动合同法(草案)》相关规定
        胡仕林
【摘要】 人事保证制度有违意思自治之公平和责任自负的原则、对缔约认知基础形成破坏、模糊了合同与侵权法律制度二者相对独立的界限,也为立法精神所不容。该制度既不利于平等就业、促进就业,也不利于管理水平的提高和优秀企业文化的建设。因此,立法应从根本上禁止而非简单的限制。《劳动合同法(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此有所体现,但尚需作更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关键词】 人事保证   禁止   劳动合同法   立法建议

从中文域名和关键词风波看CNNIC的地位

  我按:本文写于2003年,在江湖上流传甚广,现在放出来供大家参考。本文当年在“博客中国”的专栏中登载过,但从来没有采用过创作共用约定,至今也不准备采用,因此对本文的转载和信息网络传播均需经过作者的书面许可。请那些转载者好自为之,如果我向你追究版权责任,绝对不会事先通知你,那不是我的义务(点这里看为什么)。

从中文域名和关键词风波看CNNIC的地位

文 /  董皓

  在域名制度不断发展的同时,互联网寻址技术也正不断发展和进化着。肇始于美国的域名系统有一个技术上先天不足,作为一个以英文为主的网络地址名称系统,它无法直接让非英语国家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用自己的母语作为网络地址供用户访问,这就大大限制了互联网在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各个非英语国家的域名注册机构和一些国际组织、商业公司等都在探索多语种域名(IDN)的技术解决方案,中文域名的产生正是这个技术趋势在中国(或华人社会)的表现,有了中文域名,我们就可以用“新浪.公司”代替“sina.com”作为互联网地址,方便了华语世界对互联网的使用。
  与此同时,另一种更加简洁的互联网寻址方案——关键词(Keyword)技术也开始为人们所了解和使用,它的原理是通过数据库将一个词汇或短语和特定网络内容联系起来,使互联网用户只需要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词汇就可以直接抵达目的网站,从而省去了记忆域名的麻烦。例如在应用了关键词技术的浏览器上只要直接输入“人事部”,就可以直达“http://www.mop.gov.cn”这个网络地址。
  本文无意讨论中文域名和关键词的技术原理,笔者所关注的,是我国互联网界围绕这两种新技术发生的两场风波。从风波中,我们的确可以看到中国域名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隐忧。

从作案到死刑判决:30天——中国的司法效率真高呀!

  看到新闻:《济南7-9爆炸案一审宣判 段义和被判死刑》,不由得惊叹中国侦查、司法和立法等国家机构的高效率!

  让我们来看看各项时间点(资料来源,《财经》的报道):

  1、爆炸发生在2007年7月9日下午五点多。

  2、一周之后,山东省委做出决定,鉴于段义和长期包养情妇,给其大量钱物,为其谋取利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并有涉嫌爆炸杀人严重犯罪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开除段义和党籍、公职。

《BlawgWorld 2007》——美国法律博客的小百科

  《BlawgWorld 2007 with Technolawyer Problem/Solution Guide》是一本由Technolawyer.com编辑的电子书(PDF格式),发布于2007年7月30日。一开始,我以为不过是类似于文集的一本休闲性质的东西,下载下来后一直放着没看。今天睡不着觉,打开它准备催眠一下,但没想到一打开竟然荷尔蒙乱冒,其中内容之丰富,编排之精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首先,这本书集中了美国最有影响的七十七个法律博客的七十七篇日志,这些日志都是由博客们亲自从2007年的日志中挑选出来的。看这些文章你就会发现,它们都是真正的博客文章,而非将自己的论文或者别的东西放在上面。对没怎么接触过英文法律博客圈的人来说,读这些日志将让你迅速了解美国的法律博客们的热点话题和他们所关注的东西;即使像我一样,以前就根据自己的兴趣订阅了一些博客的人,也会发现许多自己原本不知道的优秀博客。

  其次,这本书中总结了185个律师事务所运营中的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即所谓“Technolawyer Problem/Solution Guide”部分,这些问题包括事务所的业务管理、文献资料的搜索方法、收费方式的建议、客户宣传等等诸多方面,全部都是非常实用的资料——从“怎么组织我电脑中的各类文献”到“怎样在法庭辩论中准备PPT文档”,再到“我应建议客户保护哪些知识产权利益”等等。而这些问题答案如同真正的网络日志一样,大多包含了各式各样的链接、下载地址和相关资料索引,帮助读者轻易地真正解决他们想解决的问题。

  再次,这本书内部的链接、向导和页面安排都制作得非常细致,完全就是一个结构完整的网站。这就让它真正地成为一本不可能被印刷出来的电子书(因为印刷出来就不可能使用这些功能了),而非国内常见的扫描以后简单编辑的,电子化的传统书籍。

话本·狗剩被打记

  我按:“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讨论了好长时间了,以下为我没文化的想法,随手写的。原本贴在林来梵、郑磊:基于法教义学概念的质疑——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后面作为评论,发出后,没想到总有阅读能力差的人来呜哩哇啦地吵,所以我也哇哩呜啦地教育了他们一下,内容因而一不小心就多了起来,作为记录就都粘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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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nie(豆就是Donnie,Donnie就是豆):

  有一天,染着黄头发的狗剩在酒吧看见老同学翠花与新认识的外国友人以贴面拥抱互致问候,于是过去也拥抱了一下翠花,翠花反手给狗剩一巴掌说他耍流氓,然后叫来警察牛二。牛二二话不说把狗剩拖出去打了一顿。
   
    狗剩很委屈地说她刚才不是刚刚和外国人拥抱了吗,牛二说你他妈是想吃豆腐,再说那是我表妹。狗剩说你凭什么说我是想吃豆腐。牛二说因为你长着黑头发黄皮肤,根据《治乱管理处罚法》第1234条,“黑头发黄皮肤的人拥抱女人就是吃豆腐,他妈、他老婆或他女儿除外。”第4321条:“警察可以殴打第1234条的行为人。”
   
    于是狗剩回家写了六篇论文,每篇五万字,其中注释两万字:
    (1)论染了黄头发的黑头发不等于黑头发:对《治乱管理处罚法》1234条的一个解释
    (2)论“殴打”不等于立刻拖出去就打:从各地实践看对《治乱管理处罚法》4321条的适用
    (3)论拥抱老同学的合宪性:对《治乱管理处罚法》1234条的修改意见
    (4)关于吃豆腐的种族歧视问题研究:论我国立法程序中对国际人权公约的制度性忽略
    (5)“吃豆腐”概念发展考
    (6)回避制度应扩大至表亲关系:一个基于统计调查基础上的建议
   
    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向狗剩的文章都可以发表,发表的都是类似于狗剩的文章去。

域名交易中,到底买卖的是什么?

  早上刚看到51.com的庞姓老总说自己买这个域名花了98万,下午就收到Feedsky就六间房网站斥巨资购买6.cn的话题评论邀请。根据DoNews的报道,视频分享网站六间房购买了单数字域名6.cn,价格传说是五百万。至少从现象上看,这宗交易应该差不多完成了,6.cn的域名已经指向了六间房的网站,传言中可能一并交易的另一个6.com.cn则到现在为止还指向到传言中这次交易的卖者的Blog。

  如果说50块(比如Blog话题广告)、500块(比如租用个网络空间)、5000块(比如请人做个小网站),甚至5万块(比如签定一份软件开发协议)的交易都不值得我们请一个律师的话,那么在进行一宗500万的交易时不请律师,只有三种可能性:第一,当事人脑子有问题;第二,当事人是政府或者国企;第三,当事人自己就是对该类交易很熟稔的律师。所以,我相信,六间房斥巨资购买域名6.cn)的交易中,双方肯定是请了律师的。况且,对一个交易来讲,如果都请了律师,那说明双方的确都想把买卖做成,纠纷也一般不会那么容易发生。再加上他们请的律师不是我,所以这里不对这个具体的交易过程中的法律操作做过多的分析。而是把问题稍微讨论得深那么一点点——域名交易中,到底买卖的是什么?

  买的是商标吗?不是。域名只是用来指向特定网站的一串字符,它不是商标——当然,这串字符可以被用来作为商标,但这串用来作为商标的字符和这串用来做域名的字符的法律属性是完全不同的。作为商标的字符串,需要经过商标注册程序,在满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后,根据商标法予以保护。虽然都叫“注册”,但域名的注册和商标注册之间的差别,在法律属性上比学生开学注册和商标注册之间的差别还要大。6.cn注册了域名,其他人也仍然可以将6.cn注册为商标。反过来,即使有人已经用6.cn注册了商标,商标拥有人也不能当然地向域名持有人主张对域名的控制权利。

  买的是这个“名字”吗?不是。这个名字谁都可以叫,你可以用6.cn做域名,我还可以用6.cn作我的宠物的名字,他还可以用6.cn作为企业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