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导入的版权保护问题

我曾经在日志中提到过RSS所涉的版权问题(点此),今天接到FeedSky的邀请评论一个新的网站:“9公寓”,其中的一个特色功能(其实也不算特色,好多网站都有这个功能了)就是将用户在其它地方的日志通过RSS地址导入到9公寓的网站页面中,并且随着用户自己的RSS地址的更新,同步在9公寓中更新。就花十分钟对这个问题多说两句吧。
第一,将自己的博客或网站的RSS地址导入到任何地方,当然版权人的权利。RSS地址本来就是用来分享的,所以这一点上,在版权人(即日志作者)的角度上没有任何问题。
第二,本来RSS文件中可以包括版权授权的代码(例如用创作共用的某个协议等),但这不等于使用了这个RSS地址的作者就一定同意代码中所指向的授权条款(他们甚至根本不懂这些代码,也不懂什么是创作共用协议)。所以,如果任意地让RSS地址被导入到其它页面中,就可能违背作者的初衷。
第三,如果提供导入服务的网站在相关页面上插入了广告,那么即使作者理解并同意创作共用协议,也照样会造成对作者作品的侵权——原因在于,大部分作者所使用的授权条款都不会包括商业性使用,而插入了广告以后的授权条款
如果比剧情,《变形金刚》根本不能和《黑客帝国》等科幻电影相提并论。后者虽然也没敢冒犯美国文化中的政治正确,但至少在尝试从人类之外的“他者”的角度去看世界。而《变形金刚》则完全是挂着科幻片的羊头,卖着卫道士的狗肉,基本属于猴子版《金刚》的更新换代产品。剧情就别说了,即使里头的台词,我怀疑都是电脑在好莱坞的台词库里自动抽取生成的。如果一名观众没看过变形金刚动画片,那么能给这部电影打个“B -”,就已经是非常非常地手下留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