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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皓:析“程序公正优先”原则

  我按:本文为2003年报考某法院的命题作文,法院里的同学后来告诉我说评分名列第一,今天整理文件的时候翻出来的。

《析“程序公正优先”原则——审判方式改革中的公正与效率问题》

  文 /  董皓

  [摘要]  在审判方式改革中,我们必须先确立改革的原则,然后再研究具体问题,否则就有可能事倍功半甚至无功而返。本文首先从理论入手,提出了“程序公正优先”原则:司法公正分为实质公正、程序公正和形式公正,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总体上提高司法审判工作的质量,必须将司法审判工作从偏重追求实质公正变革为偏重追求程序的公正——当然,这一转变本身必须是循序渐进的。文章的后一部分从实践入手,论证了确立“程序公正优先”为审判方式改革的指导原则,不但不会降低司法效率,而且还将使公正和效率在更高的层面上获得新的统一。

请安装FireFox及相关插件,以便正确访问本站及其它超过一百万个有图片的网站

  Flickr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图片社区,是Web 2.0的最典型代表之一。全世界有数百万用户。你要是不知道什么是图片社区,那么你至少可以把这个网站当作你的大相册。事实上,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集中把照片发到Flickr上,然后将Flickr上的图片简单粘贴到自己的日志或者网页中。Flickr的基本会员免费,对绝大部分人来说,其基本会员服务已经足够了,一些人爱上Flickr后,将自己升级到Flickr Pro级别(约200人民币一年),以获得更大的照片存储空间和更好的服务。

  本站的许多图片也都是放在Flickr上的。但在6月7日,传来Flickr在中国内地因不明原因无法显示的消息,这就导致我的网站,以及绝对超过一百万个合法网站在中国网民面前出现众多看不见图片的红叉叉例如点这里),根据目前了解到的信息,此前不能访问Flickr的国家还有:伊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我抱着脑袋想了三天,动用了我20年的政治课教育和11年的法律学习所获得的所有知识,都没能想明白为什么要把这个网站的所有图片完全封锁,特别是在有很多中国用户已经长期使用并支付了费用的情况下。所以,我断定这绝对不可能是我们的政府干的,一定是一小搓与党和政府为敌、与和谐社会为敌、与人民为敌的黑客的行为!

  幸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如果您使用FireFox浏览器,那么已经有人针对Flickr开发出了新的插件,专门解决Flickr的问题,地址:

https://addons.mozilla.org/en-US/firefox/addon/4286

PD作品展播:马路天使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因此,1956年12月31日以前的电影都已经进入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感谢在北京学汉语的瑞典兄弟Philip Jägenstedt,整理了一批此类作品并发到archive.org上。

出口转内销,播豆广播台特推出PD作品展播系列。今天播送第二集:1935年的《马路天使》。导演、制片人:袁牧之摄影:吴印咸, 主演:赵丹、周璇、魏鹤龄。点这里看第一集:1941年的《铁扇公主》

请点“More”进入本日志观赏(如在公共场合,注意使用耳机)。

我们深深地嵌在这个世界中——再孔雀一组,回菜头新贴

我按:昆明话里,"孔雀"作为形容词使用时的意思是自作多情,和英文中的peacockish有那么一点点暗合。"你这个老孔雀!"翻译成普通话的意思就是"你相当多管闲事and自作多情!"今天继续孔雀一组,回可爱的和菜头新帖:《有锁必破》。如果想看得更明白些,请先点这里读他的贴。

我再按:虽然很孔雀,但是也得先说明下,不管怎么孔雀,其实都不是要教育谁,表达自己的看法而已。利用Trackback交流,是BLog比BBS优胜之处,这一点以前已经说过。而且,既然是交流,那么就不见得自己一定正确,当然有吸取和认错之可能。

言归正传。

菜头提到TCP/IP和拨号程序,说如果它们收费的话,网络绝对不是今天这个样子。我看,这句话改成"如果它们的制作者收费的话,这些制作者绝对不是今天这个样子"可能更准确一些。从古到今(例子不举了自己去想),"标准"从来都是智力活动的最高境界,可以说,谁成为标准,谁就是统治者,谁想拥有话事权,就一定要去建立或者控制标准。TCP/IP制作者维C先生(Vint Cerf)之所以不申请专利、马化腾老师的QQ之所以让你我白用,是因为他们要达到的目的比比取得区区几个专利费和版税要大得多。

Flickr is FILTERED

Flickr is FILTERED, suddenly but not astonished, because we have used to be filtered without any notices and reasons. According to William Long, The way of filtering are simple, effective and as rude as it was. The two domain names that are used to store the photos are listed in some famous fire wall (farm1. static. flickr. com and farm2. static. flickr. com — spaces are added after each dot. I know it is not necessary since blocked domain name are listed differing to the content list, but nothing is impossible. I mean, OK, rape me, I know I’ve no choice and I’ve used to it, but tell me before doing it, please).

  LOVES YOU, and YOU LOVE Flickr, BUT THEY DON’T.

Who is the next? Gmail? Feedburner? Netvibes? or, the whole INTERNET out of the border, no, out of their control? They don’t care your murmur since you are nothing, and they believe, for the profits, those companies will knock their door after self-castration.

One may ask: but who will love an eunuch? My answer is: they will not be regarded as disables since no comparation here, and furthermore, eunuches may be a better choice than rapists.

话本——2010年6月7日日志:传说外国有个叫什么Flickr的网站

  我按:常看我Blog的人,都知道“话本”的意思——编故事玩儿。

  为什么爱编故事?是因为我小时候住的地方没文化,一有激动的事儿,不管是高兴的还是生气的,一堆孩子都养成用脏话表达感情的习惯。后来,有个特别漂亮的姐姐给我们讲故事,讲得特别好,但她一听见我们说脏话就不理我们——好吧,我承认这段话也是我编的。

日志时间:2010年6月7日  日志标题:传说外国有个叫什么Flickr的网站  日志作者:子弹

  前两天……

我、菜头、蟑螂、版权

  我按:此文其实是在可爱的和菜头同学有关Flickr的一篇日志下的留言,因为留言的时候仓促,错别字有点多,话也说得不清楚,就整理在这里。要看懂讨论的来龙去脉,请先点这里读菜头的帖子。下面绿色字体部分是留言上没有的。

  菜头,正如你对非商业使用你的作品采用创作共用协议一样,别人也有权利决定自己作品的传播方式。Flickr所形成的社区和互联网,互联网和整个世界一样,都需 要对既定安排的遵循和对选择的尊重,如果我们不尊重别人的选择,甚至因为别人指出你的问题而不尊重自己的选择,那么整个互联网就可能越来越像我们现在生 活的土地,成为没有安全感的丛林,实力强大的人大小通吃无所顾忌,普通人只能骂句干他老木,甚至连骂干他老木的权利都渐渐丧失。

  昨天我才在《时代》上看到某个忘了名字的百名最有影响力的人之一说:如今将单个作品“分发”给大众的模式将彻底被从多个作品中“聚合”有用信息到单个人的模式所改变(大意如此)。我相信并渴望这一天的到来。

  甚至,我可以如亲眼目击般预言:在技术上,50年内的世界完全可以达到一个真正点对点的时代,信息完整准确地推到我们的手持设备甚至人体芯片中。举个例子,穷和尚者行孙上楼梯的时候,忽然发现一条找死的蟑螂爬进菜头的门缝,者行孙立即数秒内通过网络(如果那东西还叫网络的话)获得解救这只蟑螂所需要的信息,其中甚至包括菜头正找打蟑螂的拖鞋的图像以及从菜头的所有作品(如果那些表达还被称为作品的话)中计算出的、他可能的价值观甚至心理状态,并且给出了如何让菜头放弃杀生的方案,然后,者行孙按响了门铃。。。事情完了以后,和尚动动嘴唇,就把自己成功挽救蟑螂或者失足踩死蟑螂的经历纳入到庞大的数据库中,让下一个叫行者孙的和尚或者叫菜和头的人更精确、更环保、更和谐地判断自己行为的结果。。。。

绝妙的创意——Face of Tomorrow

  同一个地方或民族的人,相貌会有共性——这种共性可意会不可言传。比如我2002年去过一个傣族寨子,这个寨子和一个哈尼族寨子相距仅几百米,但住了几天后,即使都没穿民族服饰,我还是能八九不离十地猜得出走在两寨之间道路上的人是什么族。更有意思的是,相貌的共性是多维的——把那两个寨子的人和较远地方的外地人(哪怕这个人也是傣族或者哈尼族)放到一起,你又能辨别出谁是本地人,同时,本地和外地的同民族人之间还是存在共同的特征……这些现象实在是有趣(有趣就有趣在那种感觉,如果做定量定性之类的研究可能就很枯燥了)。

  呱唧这么多,是因为……

PD作品展播:《铁扇公主》——1941年动画片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因此,1956年12月31日以前的电影都已经进入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感谢在北京学汉语的瑞典兄弟Philip Jägenstedt,整理了一批此类作品并发到archive.org上。

  出口转内销,播豆广播台特推出PD作品展播系列。今天播送第一集:1941年的《铁扇公主》,中国第一部有声动画片(点More进来欣赏)

话本·猜想十年后的互联网和法律

  这篇帖子缘起于昨天和师兄李子木的聊天。当年横行于“榕树下”、结庐在“红袖添香”的他近两年忙于生计,疏离了网络,上网做的事情就是看新浪新闻和逛天涯BBS,对所谓豆瓣、WebN.0、RSS、YouTube等其实已经不新的东西都是只闻其名。基于超过十年的感情,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堕落”下去——趁吃饭的当口,写几句闷骚的话。

  十年前,CNNIC刚刚诞生。
  十年前,中国只有不到30万台计算机连入互联网,60万网民中绝大部分是男性和理科生,国际出口带宽仅仅25M!
  十年前,野山闲水的“中国法官”是整个中文网络世界唯一的个人法律网站!

  有多少人还记得1996年的“赢海威”?有多少人还记得1997年作为电脑“高端配置”的33.6K的“猫”?有多少人还记得1998年的“533.net”免费个人主页?有多少人还记得1999年的“my.yeah.net”域名转接服务?有多少人,还能想起那个“信息港”满天飞的2000年?

  所以,估计十年后的互联网长什么样是很很困难的。我下述猜想的准确性,非常有可能等于零,所以仅供参考,欢迎批评:

  我猜想,上面这张Web 2.0徽标集中的90%都将淡出人们的记忆。
  我猜想,人们不会再记得一种叫“网线”的东西,“博客”、“分众”、“网站”甚至“Web”等单词也将成为古董,个人的任何信息需求都可以非常准确和高速地通过手持设备获得满足;
  我猜想,诗歌和论文之外的通俗文字已经完全可以被自动翻译,语言不再成为信息沟通的主要障碍;
  我猜想,端着本印刷出来的书看,即使不是极其奢侈,也将是相当小资的事情;
  我猜想,最著名的不动产律师查找所有法律资料,与法庭的所有文书往来都可以通过他的手机完成,甚至一些本来必须到庭才能进行的程序,也将逐渐由网络代替——当事人到庭的目的,将越来越只是为了彰显法治的庄严;
  我猜想,门票、车票、邮票将和粮票一样,成为八十年代生的人们缅怀过去的最好寄托,在城市里用纸币付款将成为孩子们耍酷的途径之一;
  我甚至猜想,种植和更新人体芯片的铺子将和现在的美甲店一样稀松平常。

  与技术发展相对应的,是制度的被迫跟进——尽管我学法律的,但比起技术进步来,却觉得这方面更难预测——这个东西和整个社会体制和社会文化息息相关——在新技术的浪潮中,掌控新技术的必然是已经位于社会优势地位的人群,他们当然会按照自己的利益,用手中的代码来改造法律。所以,以下猜想仅供娱乐,欢迎模仿:

  我猜想,著作权保护仍将是一个重大的话题,但有关信息获取权和隐私权的纠纷将越来越多;(考虑到行政和垄断的结合未必能根治,本条可信度为0)
  我猜想,商标制度(如果还叫商标的话)将不得不为个人全息形象提供合适的法律安排;(考虑到技术普及的成本,本条可信度为-5)
  我猜想,“网络法”这个概念已经完全不存在,因为无“法”不涉及网络(考虑到立法的效率,本条可信度为-10);
  我猜想,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中将包括专利和版权许可条款;很多动产的转移都将成为版权许可合同的附随义务或者从合同条款;第一起因操作系统病毒导致不动产所有人权利受损的案件将于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本来可能性比较大的,考虑到不一定是海淀区法院管辖,所以可信度为-20);
  我猜想,“远程强奸”等问题将继续使强奸罪保持其法科男生宿舍热点话题TOP10的地位;(考虑到思想解放和同学们的早熟,可信度为-50);
  我猜想,司法考试中有关知识产权和无形财产的占分比重将大大超过合同法和物权法(考虑到彼时出题者的学术背景对比,本条可信度为-100);
  我猜想,广播和出版准入制度即使仍然存在也将被束之高阁(考虑到嘻嘻TV新大楼的成本效益问题,本条可信度为-1,000);
  我猜想,成人色情信息将在严格分级的前提下获得传播的正当性(考虑到国情,本条可信度为-10,000);
  我猜想,在顺利建成和谐社会后,“集体关机”和“集体开机”都可能成为相当严重的“不稳定因素”,同时在刑法附加刑中增加“剥夺开机权”将被写进学者的论文(sorry sorry,纯属娱乐,可信度-100,000);
  我猜想,站岗值勤的交通警察将成为历史教材里的图片(考虑到首都大量开电梯的阿姨,本条可信度为-1,000,000);
  ……

  五年前,我在硕士论文里相当闷骚地煽情说,“互联网的发展速度总是比人们想象的还要快,我们能做的,就是不断前行,宁可在认知真理的道路上成为新的追日者,也不因为感叹自己力量的弱小而彷徨却步。”现在对“真理”的看法变复杂了些,但企盼法律与科技共同进步的心,却似乎更迫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