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香港上大学?
以下是香港各大学面向内地招收本科学校的网站:
香港大学中国事务处(内有招生细则)
http://www.hku.hk/cao/
香港中文大学内地本科生招生网站(全中文,很详细)
http://www.cuhk.edu.hk/adm/mainland/main_intro.htm
香港理工大学内地本科生招生网站(全中文,很详细)
http://www.polyu.edu.hk/~aeco/public/enon.htm
以下是香港各大学面向内地招收本科学校的网站:
香港大学中国事务处(内有招生细则)
http://www.hku.hk/cao/
香港中文大学内地本科生招生网站(全中文,很详细)
http://www.cuhk.edu.hk/adm/mainland/main_intro.htm
香港理工大学内地本科生招生网站(全中文,很详细)
http://www.polyu.edu.hk/~aeco/public/enon.htm
http://www.stevepavlina.com/audio/
We have been listening to, nodding with, smiling at all kinds of instructions for personal development…
I dont know is there any special in this one.
Just note the address since it at least can help me improving my conversation skill.
——根据TRIPS第十一条的规定,对于计算机程序和电影作品,WTO成员“应授权其作者或作者之合法继承人许可或禁止将其享有版权的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向公众进行商业性出租”。这意味着,即使计算机程序和电影作品的载体所有权发生了移转,载体所有人也不能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来主张其对物的支配权,而只能听命于著作权人的指令。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上的出租权的规定很奇怪,表面上看似乎是在执行TRIPS的条约义务,但仔细一看却不尽然: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有人认为出租权是对作品的出租而非对作品载体的出租,这在我国著作权法的文义基础上是有道理的,但不符合TRIPS文本,因为TRIPS文本中,显然说的是许可或者禁止“原件”或“复制件”,同样的,在《欧共体出租权指令》中,同样明确将出租权定义为出租作品的载体而非出租作品。我国的
真正的“出租作品”其实等于著作权的概括许可使用合同。
我按:我毕竟生活在中国,所以有时候真的担心我行文中某些词汇被断章取义者及小报告收听者无耻地作为指责我“低级趣味”的依据,还好至少从留言来看,到我这里的人都十分正直和有智慧。不过我最近正在考虑是不是做个包含“本站不提供任何性幻想服务,但仍请在家长指导下阅览本站”之类的告示,以防止被以青少年身心健康之类的理由JJYY。
回正题,今天要说的是“套套”的牌子。
我上初中的时候已经改革了但是还不怎么开放。有一天晚上夜深人净的时候去药店买抗过敏的药。正付款的时候进来一个帅哥,啥都不说在柜台前转悠。卖药的老奶(云南方言,读lai,一声,指一切中年以上的妇女,作为第三人称无贬义,但若直呼则不敬)问了一句“要什么药?”见帅哥不答,再问“哪儿不舒服?”帅哥仍旧不答,眼神飘忽于柜台的某一角。老奶凭多年工作经验只看了半眼就立马会意,因为她们是国营职工,所以提高声调问:“套套?要什么牌子?”帅哥相当慌张地瞥了我一眼,伸手指了指柜台里的一个盒子。现在想来,老奶当时肯定是铆上了劲,非要帅哥张口,所以又相当洪亮地来了一句:“是不是奥妮?大盒小盒?”于是,“奥妮”成了我最早认识的套套品牌。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了越来越多的套套牌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多的套套牌子涌现出来。前段时间江湖上热炒“中央一套”牌套套的消息时我一点都没有冲动——本人学习商标法期间阅套标无数,类似的思路在成人用品业界早就习以为常了——比如“艾因斯坦”、“一指禅”、“平安风情”、“久紧”等等(参见“套参网”)。
刚跟一个朋友聊完了性(不是性笑话,而是性知识),这边就看见一篇《我们不能回避性道德》——先生文中所用的种种“进路”,和上次把我骂得狗血喷头的李二嫂以及另外一些所谓道德卫士打的拳法相当之接近,用来糊弄一目十行的流行书读者还可以,用来对付他论文的答辩组,估计就有点悬。
什么是性道德?我没文化定义不了。但我知道,既然谈的是“性道德”,不是“公民道德”,那尊老爱幼当然不在我们讨论之内——我不能拉着一个人说,来来来,我们谈谈性道德,第一不能见到老人不让座、第二不能跟小学生抢座、第三不能和残疾人争座。把爱情、家庭关系等等种种事情和性道德混合在一起,这叫离题千里。坚持带安全套、坚持不强迫对方做不愿做的事、坚持洗手漱口、甚至如果嫖娼合法的话,坚持按照原定合同付帐——这些才是性道德。
按:本声明发出第二天,该站上以已不再能检索到我的文章,特隐去该站名称。
某某:您好!
“某某某网”未经我同意,将我的多篇文章以营利为目的进行了复制和转载。经查询贵站的ICP备案号,得知您是站点所有者。请您立即将我的所有文章干净、彻底地从贵站的网站和数据库中删除。如果您拒绝纠正自己的侵权行为,我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此致
从制度意义上看,引用通告这个东西和Tag以及RSS一起,构成了Blog为代表的CC版权授权和交流的重要技术基础。但引用通告一直都被垃圾广告所干扰,加之国人对BBS的迷恋(点这里看我对blog被BBS化的评论),不习惯在自己的日志中添加他人的引用通告和链接,搞得这个功能竟在很多中文Blog被视为累赘。
我在过去的日志中就相信这个问题可以(至少大部分地)在技术上解决,可惜我自己的blog则一直被垃圾引用所干扰却无济于事。今天在PJblog的论坛上看见AloneFly采用主动变更引用通告地址key的方法,解决了这个问题。这篇文章就是AloneFly帮助下升级网站后的第一个post,哈哈。